区工商分局四项措施加强农资市场监管
发布时间:2014/5/28 16:39:51
来源:中站工商分局
一是检查主体资格。检查农资经营户的主体资格和营业证照悬挂情况,对在检查中发现的无照经营坚决予以查处,对未悬挂证照的进行责令改正。二是检查进货渠道。检查商品的商标标志、厂名厂址、认证标志、生产日期、检验合格证和进货来源,严查质量不合格、无厂名厂址等三无产品、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假冒伪劣产品。三是检查行业欺诈。检查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是否做到诚信经营,有无欺诈消费者的现象,并对检查结果记入信用分类档案。四是畅通投诉渠道。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受理、调处消费者关于农资问题的投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作者:杨婷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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