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早上,许衡司法所收到68岁的陈某送来的锦旗——热心为民,尽心尽责。
陈某是焦作市博爱县的“五保”老人,2013年的时候儿子与儿媳离婚,唯一的小孙女被儿媳带回了娘家。2015年儿子不幸因车祸离世,老陈的天就像塌了一样,原本就腿有残疾,现在缺少儿子的照顾生活更是雪上加霜。当地村委得知情况后,主动和老陈签订协议,承担起他今后的养老任务。
生活有了保障的老陈本应该安享晚年,却在今年3月份来到许衡司法所递交了矛盾调解申请。考虑到老陈行动不便,许衡司法所的工作人员立即来到老陈的面前认真聆听了他的倾诉:“当年我儿子出车祸赔的钱,还了欠别人的,手上还剩10万。我这么大岁数了,身体也不好,不知道还能活多久,现在唯一的心愿就是把我手上的钱都过户给小孙女。”原来,老陈曾多次找家住东王封村的亲家韩某,希望孙女靳某能接受自己的10万块钱,却屡遭韩某拒绝。无奈之下,老陈来到许衡司法所,希望能在调解员的帮助下了却自己的心愿。
许衡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在听完老陈的讲述后,当即开会讨论案情,并与许衡综治办、东王封村委会联系,调查真实情况。4月2日,韩某来到许衡司法所接受调解调查:“他给孙女钱,我没意见,但是小闺女正值叛逆期,学习压力又大,他想让小闺女到现场签字,我不想让孩子因为家里的事情再有压力,这才拒绝了。”调解员又从中站农村信用合作社王封联社了解到,靳某年龄太小不符合开户规定,而且跨行转账后老陈之前买的理财产品合同将自动解除。调解员联系到老陈,向他转达了韩某的真实想法,并科普了银行的相关规定。其实,两家矛盾的结点不是在于转钱,而是在于需不需要小孙女亲自出面。在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下,老陈做出让步:既然孩子小不能开户,只要能把钱给孙女就行,出于保护孩子的方面,她姥姥代收钱也能接受。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陈某把10万块钱存款转到韩某名下,这笔钱将全部作为孙女靳某上学的费用,不得作为他用。最终在调解员的陪同下,陈某到银行完成了转账。
在生活中,因沟通不畅而发生矛盾的例子不在少数,本是好心好意,却因双方沟通不到位,意思表达不明确,最终导致矛盾激化。许衡司法所将始终以为人民服务为己任,构建起人与人之间沟通的桥梁,为维护社会和谐贡献自己的力量。
作者:外宣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