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以来,中站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积极响应省、市“放管服”改革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安排,认真落实《焦作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把政府采购工作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突破口,多措并举确保政策功能落实,助推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有序开展。
加快推进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该局为供应商了解市场信息、做好应标和响应准备,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
全力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该局结合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加强对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宣传,搭建好“政银企”的信息平台,进一步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助力企业。
确保各项政策法规的全面落实。该局认真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明确了政府采购项目范围和操作程序,规范了各采购单位的采购行为。同时积极宣传解释《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政府采购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有关管理措施,确保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公开、合理、有序进行,支持中小微企业积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执行好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落实对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政策,执行对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规定。该局评审时对小微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降低企业投标成本。按规定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并及时签订合同,加快政府采购资金支付进度。采购人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10日内,与中标人或者成交人签订书面合同。
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该局采取单位自查与财政部门重点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定点采购外的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或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采购项目,以及通过入围等方式设置的、作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各类备选库、名录库、资格。
作者:外宣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