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站区市场监管局:推进“生鲜灯”专项检查 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发布时间:2023-12-8 8:23:49 来源:区融媒体中心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今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明确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生鲜灯”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连日来,中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刚柔并济,积极推进“生鲜灯”专项检查工作,旨在进一步规范食用农产品销售经营场所照明设施,营造安全健康的食品消费环境。

刚性执法筑牢坚固防线。该局先后组织执法人员到辖区农贸市场、大中型超市、生鲜肉铺、果蔬经营店等重点场所开展专项检查,提醒督促经营者依法及时停用“生鲜灯”、更换符合规定要求的灯具,并下达整改通知单,凡不按规定时间整改的,将严格按照《办法》规定进行处理。目前,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40余人次,检查相关经营单位80余家。

柔性教育营造良好环境。该局注重人性化指导服务,结合辖区实际情况,面对面向经营者宣讲《办法》内容和经营者义务,共发放《食用农产品销售告知书》500余份,引导经营者自觉弃用不符合规定的“生鲜灯”,不断强化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意识,共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办法》要求,常态化开展‘生鲜灯’监督检查,不断强化宣传教育,全力守护辖区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中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说。


作者:区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