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15万吨/年富钛料建设项目正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在项目论证阶段征询与本项目相关的个人和部门对该项目的建设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意见,敬请广大公众积极参与,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15万吨/年富钛料建设项目
项目位置:焦作市工业产业集聚区西部园区(雪莲路以北,经四路以西,纬一路以南)
占地面积:240亩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本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15万t/a富钛料,副产铸造生铁7.5万t/a;二期工程建设完成后,最终产能达到年产富钛料30万t/a,副产铸造生铁15万t/a。项目总投资133424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原料厂房、电炉冶炼主厂房、渣冷却厂房、产品加工间、产品包装间等主要生产厂房及辅助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37800m2。项目生产工艺:钛精矿、无烟煤加料-预还原-冷却-磁选分离-加料进电炉冶炼-炉渣破碎筛分-成品富钛料,电炉出铁铸造为铁块。主要设备:料仓、预还原回转窑、密闭钛渣电炉(4台33MVA)、铸铁机、锤式破碎机、筛分机等;该项目产品富钛料主要供佰利联公司钛白粉生产使用,其余部分外售,产品市场需求量大,预计建成后年销售收入225000万元,年创利税7897万元。
二、工程的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营运期。
(1)废气:①原料转运工序产生的粉尘;②预还原工序产生的粉尘和SO2;③电炉炉顶上料工序产生的粉尘;④电炉出渣、出铁产生的粉尘;⑤成品加工工序产生的粉尘;⑥电炉炉气中的煤气和粉尘。
(2)废水: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包括变压器冷却、预还原冷却、除尘系统、空压机、煤气回收系统冷却、电炉冷却、铸铁机及渣冷却、水冲渣设备产生的废水,以及车间地面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等。
(3)噪声: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是来自生产设备斗提机、电炉、锤式破碎机、振动给料机、筛分机以及配套设施的空压机、冷却塔、水泵、风机等。
(4)固废: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包括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煤灰、废铁屑、废炉渣、回收的粉尘、污水处理站污泥和职工生活垃圾等。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原料转运工序产生的粉尘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台)处理后由30m高排气筒排放;预还原回转窑废气采用尾气经余热回收后,采用气动乳化脱硫塔,处理后由60m高排气筒排放;电炉炉顶上料工序产生的粉尘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4台,其中1#电炉和共用皮带公用一台,其余3台电炉各配套一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40m高排气筒排放;电炉出渣、出铁产生的粉尘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台)处理后由30m高排气筒排放;成品破碎筛分产生的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1台)处理后由40m高排气筒排放;电炉炉气经冷却后采用重力过滤器+YT过滤器处理后,收集的煤气通入钛白粉厂煤气管网,不外排。
(2)生产废水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经管网达标排入大石河。
(3)噪声:为降低噪声的危害,设备购置时尽可能选用小功率、低噪声的设备;对部分高噪声设备加装消声器或隔音罩,隔音罩制作时用钢板做外壳、内部铺设吸音棉,相关建筑物在设计施工时选用隔声吸音材料,以防止职业病产生及防止噪声污染危害周围环境;在总平面部署中考虑到噪声源的布置,尽可能远离厂界。本项目拟采用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可以确保噪声厂界稳定达标。
(4)固废:预还原回转窑的沉降室和磁选筛分过程中煤灰收集后全部外售;电炉铁水铸造过程中废铁屑收集后全部外售;电炉炉渣破碎筛分过程中废炉渣经收集后回收利用;各工序除尘器回收的粉尘收集后回收利用;污水处理装置污泥和生活垃圾定期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
四、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1)环境空气质量
根据监测结果显示,除TSP日均值出现个别超标外,其余监测因子监测结果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要求,总体上讲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较好。
(2)水环境质量
根据监测结果显示,受纳水体大石河以及汇入大石河的幸福河水质, COD、氨氮和氟化物部分超标外,其余监测点监测因子浓度值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Ⅳ类的要求,所在地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一般。
区域地下水水质除东冯封水井总硬度超标(最大超标倍数0.05倍)外,其余监测点监测因子均可以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3)声环境质量
本项目声环境质量现状除西厂界昼间超标外,其余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通过调查和分析,依据监测资料和国家、地方有关法规和标准综合评价后认为: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焦作市工业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和焦作市城市总体规划,项目建设符合清洁生产原则,体现循环经济理念,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并确保区域环境功能不会下降,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可实现区域平衡,建设单位在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因此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本项目的环评报告书简本。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该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①对工程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八、联系方式
请您在公告发布后10日内,将您的意见或建议通过以下方式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
(1)建设单位: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彭科长
联系电话:0391-3126532
通讯地址:焦作市工业产业集聚区
(2)环评单位: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广超
联系电话:0371-65826709
传 真:0371-65826708
通讯地址:郑州市经三路与农科路金成国际广场3号楼1805
发布单位: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3年4月27日
作者: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