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西部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已委托焦作市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承担了焦作市工业产业集聚区西部工业园发展规划(2012-2020)变更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现将该规划项目情况公示如下:
一、 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焦作市工业产业集聚区西部工业园发展规划(2012-2020)变更
项目简介:焦作市工业产业集聚区西部工业园位于焦作市中站区,规划范围东至郑焦晋高速公路、西至大沙河、南至丰收路、北至浅山区,规划面积17.08平方公里;工业园定位为豫西北重要的现代化工产业基地和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河南省太行山山前重工业走廊和焦作中心城区与博爱县城区对接发展的战略支撑点,同时兼顾市区外迁企业。
为贯彻落实《循环经济促进法》、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推动园区循环经济发展,提高园区综合竞争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以园区内的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开元化工、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为核心,提出了产业循环经济的改造实施方案,对相关产业提出了补链和延伸;由于原规划环评及批复提出的部分准入条件限制了关键补链项目入驻,影响了园区循环产业的改造,为此,焦作西部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研究决定,在保持园区整体格局及规划不变的前提下,拟对规划环评中个别准入条件进行局部调整,以便使园区的产业发展更健全完善。
变更内容为:
一是保留准入条件所列的鼓励、限制和基本条件等类各项条款;
二是保留禁止类的第1、3、4、5、6条款。
三是对禁止类第2条内容进行变更,由“禁止建设其它不在园区行业定位内的工业项目,如造纸制浆、制革、黑色冶金、水泥熟料、金属冶炼等”变更为“禁止铅酸蓄电池、造纸制浆、制革、水泥熟料等项目入驻。对于冶金类,除已列入《焦作市西部工业产业集聚区现代化工园区循环经济发展规划》中的钛产业补链项目(如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富钛料项目)外,禁止建设”。
此外,根据最新颁布的《锅炉大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河南省蓝天工程行动计划》、《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深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豫环〔2014〕149号)、《焦作市蓝天工程行动计划》等对环境保护的新要求,结合园区所在区域特点,并考虑已提出的环境准入条件的基础上,在禁止类准入条件新增以下内容:
一是禁止新建钢铁、电解铝、平板玻璃等严重过剩行业项目入驻;
二是禁止煤化工、化学原料药及生物发酵制药、制革及皮毛鞣质、印染、铁合金等行业单纯新建和单纯扩大产能的项目入驻;
二、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焦作西部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391-2958678 传真: 0391-2958668
通讯地址:焦作市中站区新园路工业集聚区办公室(多氟多科技大厦西500米路北)
邮编:454100
电子邮箱: 2005gyjjqbgs@163.com
三、项目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焦作市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联系人:苟工 联系电话:0391-3917046
传真:0391-3917046 邮编:454000
通讯地址: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华融国际大厦1109号 电子邮箱:goujixiang@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主要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项目所在区域周边环境进行现场勘察;调查分析环境现状、园区发展现状和基础设施建设现状,识别敏感的环境问题以及制约园区环境准入条件变更后的主要因素;识别园区变更后主要环境问题及影响;预测和评价园区准入条件变更后对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质量和可持续性的影响;针对园区准入条件变更后拟定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编写完成《焦作市工业产业集聚区西部工业园发展规划(2012-2020)变更环境影响分析》。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规划的了解程度及对规划实施的基本态度;
(2)对规划实施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的认识;
(3)对规划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改进意见;
(4)对本规划实施和环保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形式:即日起公众可通过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提出意见或建议。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之内。
公示单位:焦作西部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公示时间:2015年1月22日
作者:焦作西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