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站区委关于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6/12/28 9:59:14 来源:区委办公室

 

  2016年8月22日至9月30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对中站区进行了专项巡视。2016年10月15日,巡视组向我区反馈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巡视整改情况公开工作的意见(试行)》(豫巡〔2014〕6号)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思路和工作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中站区委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围绕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政治敏锐性和严肃认真的态度,切实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成立了以区委书记为组长,副书记为副组长,区委常委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区的巡视整改工作,抽调专人负责整改任务日常跟踪督办。明确由区纪委、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公室5家单位牵头相关巡视整改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和区直有关单位通力配合,形成抓整改落实的合力。
  (二)坚持以上率下。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带头改进作风、带头惩治腐败、带头维护团结,为全区整改落实工作做好表率。区委书记王付举先后4次主持召开会议,听取整改情况,协调解决问题,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带头做好整改。其他区委常委认真做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指导整改工作,带动了全区巡视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三)创新方法措施。围绕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结合中站实际,细化整改方案,采取一系列针对性措施,强力推进整改落实工作。一是明确整改落实责任。研究制定中站区委《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确定了19项整改事项和70条整改举措,并分解到6位责任领导和5家牵头单位。各牵头单位对每一条整改事项都明确有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整改时限、具体措施。二是实行台帐管理。建立了区委整改工作总台账和5家牵头部门整改分台账,实行跟踪销号制度,确保整改事项按时间节点推进。
  (四)坚持分类处理。根据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采取相应的措施和办法,既治标又治本。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先抓整改治标,后查源头治本;对工作慵懒散、“四风”等问题,坚决立行立改和建章立制并举;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纪检监督责任不到位、党建工作虚于形式等问题,健全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各项制度,坚持长期整改。注重坚持把重点整改与整体推进相结合,解决个性问题和解决共性问题相结合,透过现象看本质,通过对具体问题的整改,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提高区委工作成效。
  (五)强化督导检查。区委抽调工作人员,集中时间到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等方式,全面了解掌握整改落实工作进度,查找存在问题,搞好工作指导。5家牵头部门对本系统的整改落实工作也进行了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降低工作标准、未按时限完成整改事项等问题,及时予以指导和纠正,确保不折不扣整改到位。
  (六)坚持统筹协调。区委把巡视整改与各项工作任务紧密结合,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一是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相关规定,着力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二是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起来,组织开展“矛盾纠纷、信访积案大排查”活动,解决好群众反映的各类信访案件,着力化解社会矛盾。三是与抓好基层组织建设、落实四项基础制度结合起来,坚持抓基层打基础,持续推进基层矛盾调解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基层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四是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深化改革、全市“近学许昌,远学扬州”活动结合起来,推动了全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二、整改的重点和进展
  (一)关于管党治党不严不实方面的问题(共3项)
  1.区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党的建设不够重视,抓党建办法不多、措施不力,党建工作缺乏总体谋划和系统思考,很多工作不接地气,党建统领经济社会发展的导向作用不明显。
  一是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与各党委签订了党建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党建目标责任制;坚持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工作制度,督促各街道党工委书记抓紧抓好党建工作。
  二是认真落实区委《关于创新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明确了区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制度、定期分析报告制度、廉政督查制度、领导干部任前考廉制度、查办案件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典型案例剖析通报制度、工程项目“双推双优”制度、党委主要负责人“五个不直接分管”与“末位表态”制度和考核问责等九项制度。
  三是加强督导检查。抽调基层组织骨干组成检查组集中对20家党委、151个基层支部进行了半年工作考核,并召开了中站区组织工作推进会,通报了考核情况,约谈了排名靠后的2家党(工)委,促进了全区基层党建工作;选派专人多次深入20家党(工)委,督导检查了基层党建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责令各党(工)委整改到位。
  四是区委书记主动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坚决做到“四亲自、四带头”,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制度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带头讲廉政党课、带头执行廉洁规定、带头推进案件查处、带头参加责任制检查考核。10月18日,主持召开省委第九巡视组整改落实汇报会;11月16日,又召开贯彻落实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动员大会,区委书记均亲自到会讲话,动员部署相关工作。今年,区委书记主持召开10次专题常委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区纪委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调整了区查办案件领导小组,区委书记亲自担任查办案件领导小组组长,召开了查办案件领导小组联席会议,专题研究案件查办工作。
  2.基层党组织单位作用虚化弱化,形式主义严重,文件套文件,会议套会议,缺乏扎实有效措施,有的以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党组会,有的几乎没有召开过党组会。农村基层党的建设薄弱,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
  一是把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问题整改清单,并结合“党日制度”,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第四次学习讨论活动,统一制作300余本“三会一课”会议记录本,发至各基层党支部,督促各级党组织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
  二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举行了“党务知识培训班”、“党建主体责任推进会”、“两学一做专题报告会”、“两学一做推进会”、“两学一做宣讲团”、“帮扶推进会”等10余次专题会议。对全区机关干部、党务骨干、农村(社区)书记、驻村第一书记近1600余人次行了培训;举行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知识测试。全区县、科级党员干部,卫生、教育、农村、社区、企业等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约7000人参加了测试,以考促学、以考促优;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创设微党课、微感悟等,录制了两期党建微课堂,成立了中站党建先锋微信公众号。
  三是选树先进典型。对31个先进基层党组织和100名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及优秀驻村第一书记进行了表彰,并广泛宣传党的光辉历程、伟大成绩、优良传统,王封街道60年党龄的老党员冯全州代表焦作市参加了全省 “七一”表彰大会,当场被颁发中原先锋“七一”纪念章。
  3.对巡察工作重视不够,巡察机构人员配备不足,工作推进缓慢,大部分只开展了首轮巡察;整改就事论事,没有做到举一反三,从体制机制上解决深层次问题。
  一是加强对巡察机构的人员配备。根据市委巡察办《关于推荐优秀专业干部建立巡察工作人才库的通知》的要求,我区十四个区直部门经过单位推荐,个人自愿,组织考察,建立了14人的市级巡察人才库。2016年10月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关于推荐优秀专业干部建立巡察工作人才库的通知》(中区巡〔2016〕11号)确定22人的区级巡察人才库。目前,经向市委组织部请示同意,我区正在严格按照程序,选配一批党性优、能力强、素质高的干部,完成“一办三组”巡察机构。已从全区纪检、组织(人事)、审计、财政等部门选择一批专业人员作为巡察人才库,利用其专业优势开展巡察。
  二是加强对巡察干部的培训。采取不同形式对抽调巡察队伍的新人和骨干进行集中培训。组织巡察工作人员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区委巡察组对新到岗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三是制定全区5年巡察工作规划和年度巡察工作计划。正在对区委巡察对象进行摸底,现已完成规划草案。
  四是第二轮专项巡察于2016年9月20日开始,采取一托N的方式对王封街道党工委、冯封街道党工委、区民政局、区农林水利局4个单位巡察。
  五是建立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优先办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制度,并及时向巡察机构反馈办理情况。
  六是抓好整改落实。切实压实被巡察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推动巡察反映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责成被巡察单位完善各类监管制度11项,开展专项治理2项。
  七是注重推进治本,注重对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总结归纳和分析判断,由表及里提建议,从制度管理层面建立长效治理机制。
  (二)关于“四风”问题禁而不止方面的问题(共1项)
  4.干部队伍普遍存在松散懈怠、作风疲沓等问题。
  一是围绕扶贫开发,重点项目建设,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教育,卫生计生,环保和城市公用事业,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公安和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等9个领域和北山治理、双创、大气污染防治、污染围城等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先后开展了20余次专项检查和问责,共对15人进行问责约谈,2人进行了诫勉谈话。
  二是在区政府网站开辟评责专栏,对区发改委等11家窗口单位开展群众服务满意度调查,组织35名评议代表开展监督评议,邀请10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员代表、服务对象代表参加现场评议。
  (三)选人用人问题突出(共4项)
  5.对干部工作统筹不力,有的长期不调整干部,有的调整前不酝酿、不沟通,搞临时动议;有的买官卖官、任人唯亲;有的不讲原则、跑风漏气;有的搞团团伙伙,甚至“带病提拔”等。干部在同一岗位长达十几年不交流较普遍,有的乡镇、委局“一把手”长期空缺,甚至长达3年以上。干部老龄化问题突出,年轻后备力量不足。
  一是加大干部交流工作力度。以机构改革、区委换届等重要阶段为契机,2016年分五批对部分科级干部进行了交流调整,涉及干部39人次,一批优秀干部脱颖而出。
  二是规范干部选用程序。认真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出台了《中站区科级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综合考评办法》,建立领导评、下级评、同级评和服务对象评“四评机制”,严格执行依法推荐、提名、民主协商、任职交流、回避等有关规定,确保干部选用程序严谨规范。
  三是严防“带病提拔”。认真落实中组部《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开展了自查倒查工作。经排查,中站区2015年以来不存在“带病提拔”情况。
  四是充实年轻后备干部力量。在年终干部考核中,进一步调整补充年轻后备干部。
  6.党员干部违规兼职取酬、“吃空饷”等问题清理整治不彻底。
  一是全面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在学会协会等社团组织兼职取酬专项治理。按照先单位自查,后组织排查的方式,对全区56家单位691名工作人员进行排查,共排查出3名在社团兼职(未取酬)人员,其中县级干部2人,科级干部1人,已全面清理规范。
  二是集中开展“吃空饷”问题回头看活动。新查处违规人员9名,已全部按要求整改到位。
  7.少数领导干部未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
  针对个别领导干部存在模糊认识,自觉接受监督和主动报告的意识不够强、思想认识不到位,委托工作人员代填等问题,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运用手机报、微信平台等手段宣传转发中央、省、市委有关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重要性及漏报的严重性,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填报个人事项报告表的思想认识,端正填报工作态度。
  8.事业单位违规进人问题严重,干部群众对领导签批代替“凡进必考”反映强烈。
  一是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核查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重点对2013年以来进入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清查。发现有些散页材料未及时归档后,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并认真做好人事档案的整理审核工作。
  二是坚持“凡进必考”制度。事业单位进人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及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严格根据各单位编制及人员需求情况制定招聘计划,经上级部门对编制及招聘简章审核后组织实施。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必须先报计划,由编制、人社部门审查报批后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严禁无计划增人、无编制招人。已满编或超编的,不得研究和签署接收人员意见。对我区今年新招聘的12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案材料进行了严格审查,对材料不全的及时通知个人补充完善。
  三是严格用人工作规范。执行人员流动联审,由用人单位申请,经编制部门审核同意后,由人社部门审查流动人员档案,再报编制部门,经集体研究同意后,办理流动手续,严格履行人事调配制度,对在编的事业单位人员办理人事调动手续。区编制部门对新招聘的人员及时办理入编手续,对调入、调出、退休等人员变动也及时进行增减登记。区人社部门根据人员变动情况相应进行工资标准的核定、审批。区财政部门按照区编制部门、区人社部门核定的人员、工资情况,办理工资统发、核定人员经费。
  (四)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方面的问题(共3项)
  9.区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够,大量时间精力用于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具体工作,对党建工作讲的多抓落实少。在向巡视组专题工作汇报中,错误认为巡察机构是纪委的内设机构。
  一是今年2月底,成立了由区委书记任组长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委副书记担任主体责任办公室主任,区委常委、办公室主任,组织部长,宣传部长任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区纪委、区委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政法委的分管副职担任。
  二是召开了10次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区纪委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是通过政府网站、手机报加强了对巡察工作的宣传力度。
  10.区人大、政府、政协研究党建工作少。一些街道办、委局负责人不清楚“两个责任”内容,更不知如何去抓。有的直属单位以党政联席会代替党组会,有的长年不开党组会。
  一是已将“两个责任”内容纳入区委中心组学习,印发了学习刊物,于12月中旬组织了全区400多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以“两个责任”为主题的专题考试。
  二是研究制定了《区委全委会制度》等八项制度的工作规范和《中共中站区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已提交区委常委会讨论。
  三是借年度考核之机,对相关单位党组织会议和会议记录情况进行督查,规范会议记录。
  11.对纪检监察工作支持不力,甚至把纪委当成安置干部的岗位,全区有11个职能部门长期没有配备纪委书记,有的空缺长达3年以上。
  与组织部结合,利用年度考核对11个职能部门的纪委书记配备情况进行专项、全面梳理,切实掌握一批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2017年初制定相关意见,提交常委会研究讨论,尽快为11个职能部门配齐政治素养高、工作能力强的纪委书记。
  (五)关于监督责任缺失方面的问题(共4项)
  12.在思想认识、方法措施上跟不上形势,“三转”不到位,区纪委书记仍联系分管物流园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多数仍分管其它业务工作。派驻机构和基层纪委力量薄弱,履职不力。
  一是强化纪检业务学习。面向全区党员干部,组织开展了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集中学习,印发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学习通知,不让一名党员干部“掉队”;面向全区科级以上干部,组织开展落实了“两个责任”考试。通过“以考促学、以学促廉”,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两个责任”意识;面向全区纪检系统党员干部,组织开展了监督执纪问责专题学习,推动监督责任落实。
  二是推进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完成纪委机构改革。将纪委原有的12个内设科室调整为8个,将纪委案件监察室从1个增加到3个。
  三是增强派驻机构力量。充实基层队伍。今年以来,新配备基层纪检干部5名,进一步推进了办事处派驻机构全覆盖。创新派驻机构管理。在全市率先建立了《中站区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监督责任定期报告制度》,对派驻机构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实行月清单、季报告、半年评议述职,年终综合考评。由4名纪委常委牵头联系56家基层单位,定期到分包派驻机构指导工作落实。对照《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书记)、监察室主任分工和兼职调整情况表》与单位班子分工文件,开展了派驻纪检组长清理分工专项整治,签订《专职履行纪检监察职责承诺书》37份,做到专职专责。
  13.责任追究不敢较真碰硬,高举轻放。基层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规问题多,对权力监督制约不到位,少数干部不收敛不收手,有的以权谋私、贪污贿赂、侵占截留,有的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特别是各级“一把手”权力集中,监督缺失。市委巡察组2015年底巡察中站期间,收到反映基层党员干部侵害群众利益信访举报49件,占信访总量的89%。对本级巡察、经济责任审计、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处理不力,好人主义思想严重。
  一是规范权力运用,强化制度约束。组织签订了区委书记与区委常委、街道党工委书记,区长与副区长、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层层传递压力、层层落实责任。贯彻执行《区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试行)》,制定了区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10项,区委书记第一责任人清单10项,区委常委责任清单4项,强化了对“一把手”的权力制约。贯彻执行《区委关于进一步落实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今年8月,区纪委组织召开了中站区落实“两个责任”述责述廉评议会,专题听取了许衡办事处、王封办事处、龙洞办事处、区商务局、区环保局、区统计局等6家单位“一把手”关于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汇报和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关于监督责任落实情况的汇报。会上,区纪委委员根据报告情况,现场对报告人进行了质询和提问,提出了改进工作意见。实行领导干部任职前廉政谈话制度。针对新调整的科级干部,由纪委书记对其进行任前廉政谈话,提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自觉性。今年以来,已分3批对20余名科级干部进行了任职前廉政谈话。
  二是大力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共组织检查6次,查处典型案例1起,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人。
  三是全面推广农村党风建设“三抓四建”工作模式。在巩固总结龙翔办事处“三抓四建”工作模式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中站区纪委关于实行“三抓四建”工作模式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在全区推广“三抓四建”工作模式。今年1月份,组织召开了中站区“三抓四建”工作现场会,促进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落实。目前,全区35个行政村中已有27个村实施了“三抓四建”。
  14.查办案件数量少,自办案件更少。2013年以来,没有移交司法机关的案件、没有贪污贿赂类的案件。派驻机构有的长期不办案,形同虚设。
  一是拓宽举报渠道。在原有来信举报、电话举报、来访举报的基础上,新增了网络举报、微信举报2种渠道。
  二是成立了中站查办案件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中站区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场所谈话室使用管理制度》、《中站区纪委关于规范向党委组织部门等机构通报案件检查相关工作的通知》、《中站区纪委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处置和办理工作的通知》、《中站区纪委监察局机关纪律审查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制度(试行)的通知》、《中站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全员办案制度(试行)的通知》、《中站区纪委关于规范办理被司法、公安机关处理的党员或者国家工作人员的案件和案件线索工作的通知》等6项工作制度,明确了工作任务、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
  三是探索建立了纪委“办案协作区”制度,将全区9个办事处纪工委和40个纪检派驻单位,划分为4个案件查办协作区,每个协作区集中调配工作人员,整合办案力量,提高办案效率。查办重点案件。重点查办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今年以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到信访举报56件,立案19件,结案10件,给予党纪处分11人,政纪处分4人。其中,开除党籍4人,党内严重警告5人,党内警告2人,行政降级1人,行政记大过2人,行政记过1人。
  四是认真抓好巡察机关交转办问题线索办理。今年10月,中巡组转办问题线索2件,已办结1件,剩余1件正在办理。今年9、10月,省委巡视组陆续交转办问题线索6批次共50件,目前,已办结9件,完成初核4件,剩余37件正在办理。市委巡察组交办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58件次,共涉及24家单位。目前,完成初核22家,办结1家,党纪处分1人。区委巡察组第一轮巡察2个单位,立案2件,党纪处分1人。
  15.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不正之风纠而复生、屡禁不止,市委巡察组2015年底巡察中站期间,发现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58件次,有的公款吃喝场所从大酒店转到农家乐,或从私人会所转到家属楼内。
  聚焦“四风”问题,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重点查办一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四风”突出问题。
  一是开展廉政提醒。在元旦、春节、端午、五一、十一、中秋等重大节日前,通过发文、开会、微信提醒等形式开展节前廉政提醒8次。
  二是开展党员干部出入隐蔽场所违规吃喝专项治理。按照组织隶属关系签订党员干部承诺书3627份,其中,县处级党员干部数48份,乡科级党员干部数485份,乡科级以下党员干部数2336份,其他党员干部数758份。
  三是按照“小规模、不间断、不定时、不定点”的原则,对全区各单位、各部门大吃大喝、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问题开展明察暗访。
  四是制定出台了中站区公务费用支出量化指标和预警机制,加强对“三公”经费支出的监管力度,对支出过快的单位发出预警通知或暂停报销。
  (六)关于意见建议方面。(共4项)
  16.增强政治意识,加强党的领导。
  一是区委中心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政治纪律等方面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政治意识。
  二是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用系列讲话精神武装头脑,用党规党纪树立规范,引导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三是以“近学许昌、远学扬州”活动为载体,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动力,转化为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全区党员干部对标先进找差距,负重奋进促发展的政治担当和责任意识。
  四是党全区党员干部特别是单位“一把手”中组织展开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活动,切实增强“一把手”廉洁用权意识。
  17.夯实“两个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一是区委主要领导及各单位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
  二是继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唤醒广大党员党的意识。结合落实“基层党建七项重点任务”,对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党员队伍管理不严、不按时交纳党费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三是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坚决问责,绝不姑息。纪委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冲破人情干扰,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核查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加大问责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行为,真正把压力传导到基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18.坚持正确用人导向,营造风清气正用人环境。
  一是坚持“20字”好干部标准。严格落实“四不唯四重”原则,充分发挥党组织和组织人事部门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加大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推荐中的权重,在动议、确定考察对象、审批决定、监督检查等关键环节充分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切实将有本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干部选拔出来,树立起科学选人和公正用人的良好导向。
  二是坚持严格依法依规选配干部。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各项干部工作政策规定,严格按照规定选拔调整干部,严格执行依法推荐、提名、民主协商、任职交流、回避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凡调必报”“依编用人”,严格按职数、职级进行配备,严禁出现“三超两乱”问题,切实做到依法依规选拔任用干部。
  三是严防“带病提拔”问题发生。认真落实中组部《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按照市委组织部通知要求,对全区2015年以来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者行政职务以上处分的领导干部进行倒查。经排查, 2015年以来没有党政领导干部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者行政职务以上处分的情况,不存在“带病提拔”情况。
  19.立足区实际,抓好巡视整改。
  中站区委高度重视此次巡视整改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政治敏锐性和严肃认真的态度,切实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10月18日区委书记主持召开巡视整改落实汇报会,成立了巡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并对整改方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后又于10月28日、11月2日,召开会议研究讨论整改方案。11月15日,根据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结合中站实际和历次会议讨论结果,研究制定了中站区委《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确定了19项整改事项和70条整改举措,分解到6位责任领导和5家牵头单位,并明确了整改时限。11月16日,我区举行了中站区贯彻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动员会,有力的推动了整改落实各项工作的开展。11月25日,区委整改办对各牵头单位巡视整改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并向市委做了专题汇报,12月15日,区委召开巡视整改推进落实会,听取了各牵头单位整改情况的汇报,研究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求严格按照台账分解进度,实行跟踪销号制度,确保整改事项按时间节点完成。
  三、下一步整改考虑和安排
  巡视整改工作的扎实推进,有效解决了突出问题,教育了干部,震慑了腐败,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省委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对照巡视组反馈意见,紧盯整改重点,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一)夯实“两个责任”。严格落实区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项制度,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各级纪委部门进一步落实监督同级党委(党工委)职责,协助党委开展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聚焦中心任务,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切实履行好党内监督职责。
  (二)持续深入整改。严格按照省委要求,有序有效、深入持续地推进各项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力度不减、进度不慢、秩序不乱。对需要持续整改的内容,继续按照时间节点有序稳步推进。对已经完成和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各项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重点看每项整改任务是否真正落实到位,看整改到位的问题是否形成长效机制,看建立的制度是否严格执行,看已经取得阶段整改成果是否有反弹,通过“回头看”查漏补缺,巩固成果,确保整改落实工作一步一个脚印、不折不扣推进。
  (三)完善制度机制。坚持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加强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针对共性问题研究制定基础性、长远性的政策措施,着力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整改落实长效机制。同时,建立完善教育引导机制、制度执行机制、权利运行监督机制、科学考核评价机制,扎紧制度的笼子,通过制度建设来培育和弘扬党风、作风。
  (四)强化督导检查。把督导检查作为促进整改落实的重要举措,加压驱动,推动整改。把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度综合考核中,作为评价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继续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专项督查等措施,及时掌握整改落实推进情况,协调解决问题,加强工作指导。坚持工作通报、约谈、问责等制度,对工作不积极、不重视,工作缓慢和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约谈第一责任人,责令限期整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959009;邮政信箱:焦作市解放西路中站段48号,邮编:454191;电子邮箱:zzqwxcb@126.com


  中共中站区委
  2016年12月22日

作者:韩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