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站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白马门河河道管理范围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7 16:36:10 来源:本站原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河南省<河道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根据2021年9月10日省水利厅组织的省级复核专家意见,修订完善了白马门河河道管理范围。现予以公告

 

白马门河管理范围划定总表

河流

名称

起点位置

终点位置

长度

km

划定标准

白马门河

龙翔办事处赵庄村

X: 3909446.9956

Y: 426858.6825

府城办事处启心村

X: 3896988.6570

Y: 427566.2320

22.647

山区段20年一遇洪水位;平原区无堤防段河道开口线外3米,有堤防段外堤脚线外3米,堤防直接为防洪墙段以防洪墙外边线为界。

右岸

龙翔办事处赵庄村

X: 3909434.5329

Y: 426839.2769

府城办事处启心村

X: 3896971.1680

Y: 427568.8210

23.104

山区段20年一遇洪水位;平原区无堤防段河道开口线外3米,有堤防段外堤脚线外3米,堤防直接为防洪墙段以防洪墙外边线为界。

注:1、山区无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按设计洪水位确定;平原河道以河口或外堤脚线向外一定距离确定管理范围。高程统一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坐标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2、为与后期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生态红线划定、国有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及国土空间规划等相衔接,划界可依据相关工作成果适当调整。

3、此公告内容属于行业管理,不改变土地权属,也不作为土地权属证明材料。


白马门河管理范围划定统计表

河流名称

岸别

河流桩号

现状划分

划定标准

白马门河

右岸

K0+000-K12+600

山区段

20年设计洪水位

K12+600-K15+620

平原区无堤防段

开口线外3

K15+620-K16+722

平原区堤防段

外堤脚线外3

K16+722-K17+016

平原区无堤防段

开口线外3

K17+016-17+605

平原区堤防段

外堤脚线外3

K17+605-K19+715

平原区无堤防段

开口线外3

K19+715-K21+820

平原区堤防段

外堤脚线外3

K21+820-K22+060

平原区无堤防段

开口线外3

K22+060-K22+242

平原区堤防段

外堤脚线外3

左岸

K0+000-K12+600

山区段

20年设计洪水位

K12+600-K13+510

平原区无堤防段

开口线外3

K13+510-K13+620

平原区堤防段

外堤脚线外3

K13+620-K16+751

平原区无堤防段

开口线外3

K16+751-K17+550

防洪墙段

防洪墙外边线为界

K17+550-17+605

平原区堤防段

外堤脚线外3

K17+605-K20+074

平原区无堤防段

开口线外3

K20+074-K21+820

平原区堤防段

外堤脚线外3

K21+820-K22+060

平原区无堤防段

开口线外3

K22+060-K22+242

平原区堤防段

外堤脚线外3

 

附件:中站区白马门河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公示图

 

 

                            2021年12月7日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