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等文件要求,为推进和规范《焦作市工业产业集聚区西部园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0)》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现对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信息公示如下:
(一)规划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焦作市工业产业集聚区西部园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0)
规划期限:2021-2030年,其中近期2021-2025年,远期2026-2030年。
规划范围:东至晋焦高速公路、西至大沙河、南至丰收路、北至浅山区西张庄村处;焦作市工业产业集聚区西部园区拟新增现有园区北侧用地4.35平方公里,原范围面积为17.08平方公里,总面积达到21.43平方公里。
(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针对焦作市工业产业集聚区西部园区发展现状开展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结合所在区域资源环境特点及存在的环境问题,在收集资料、现场踏勘、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分析焦作市工业产业集聚区西部园区规划实施产生的环境影响,包括水环境、大气、噪声、生态和固体废物等,并对规划区域土地资源、水资源、水环境、大气环境的承载力进行综合分析,重点对规划修编内容进行详细分析评价。同时结合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论证区域开发的目标定位、产业结构、规划规模、规划布局、建设时序的环境合理性、可行性,有的放矢提出规划调整建议及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为规划调整方案实施提供决策依据,推进焦作市工业产业集聚区西部园区的可持续发展。
(三)委托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的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焦作西部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王舒影
联系电话:0391-2958678
邮箱:2005gyjjqbgs@163.com
评价单位:河南景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371-55366626
邮箱:905047500@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委托单位,反映与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也可自行下载公众意见表,参与本项目的公众调查。
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您可以与委托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采纳,未采纳的意见给出未采纳的理由。
附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焦作西部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1月11日
作者:焦作西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