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焦作市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方案》(焦办〔2021〕30号)的有关规定,中站区人民政府关于和祥安置小区一号地块不动产登记问题处理方案已经市房产领域工作专班办公室第十四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公告。公告期2022年3月17日至4月8日,如有异议,请于公告期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至市房地产领域专班办公室(办公地址:解放区丰收路109号住房保障中心一楼A105,联系电话:8786286)或中站区房地产领域工作专班办公室(办公地址:中站区房管中心,联系电话:2049461)逾期没有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按规定程序予以实施。
附件:关于和祥安置小区一号地块不动产登记问题处理方案
2022年3月16日
中站区人民政府
关于和祥安置小区一号地块项目不动产登记
问题处理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情况
1、项目建设位置
和祥小区一号地块项目位于影视路与春晓北路交叉口西北角。
2、项目建设单位
焦作西部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3、项目开工、竣工时间
和祥小区一号地块于2014年11月开工,于2019年7月交付使用。
4、项目建筑物分布及现状等
未取得现状图认可。
和祥小区一号地块约占地141.3亩。建成住宅楼28栋1248套,3栋商业(其中一栋为4层为1套)、社区配套用房及裙房商铺共91套。
(二)项目建设手续取得情况
1、项目立项手续取得情况
2013年5月17日办理了《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中站区焦作西部产业集聚区和祥安置小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焦发改城市〔2013〕266号)。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手续。
2、项目国有建设用地手续取得及使用情况
未取得国有土地证。
2014年1月27日办理了《焦作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中站区焦作西部产业集聚区和祥安置小区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焦国土资〔2014〕7号)。
3、项目建设工程规划手续取得及实施情况
该项目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手续。
4、项目建设施工许可及工程竣工验收情况
该项目未取得建设施工许可及工程竣工验收手续。
(三)项目预售许可、销售(入住)及税费缴纳等情况
1、预售许可的取得情况
该项目为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未取得预售许可证。
2、房屋销售(入住)情况
该项目为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和祥安置小区一号地块项目建成住宅1248套,已交付使用。
3、房屋销售发票的开具情况
该项目为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不涉及房屋预售及销售。1193套已开具收据,剩余55套正在结算。
(四)涉及的其他情况
该项目已被列入市问题楼盘台账,项目为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不涉及抵押等限制性问题。
二、存在问题
(一)是否存在越界建设及违反土地利用条件等问题
因占压备用水源保护地,造成环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手续无法办理。
(二)是否超规划建设等问题
未办理国有土地证、未办理规划手续、未经现状图认可,无法确定是否超规划建设、应配建公共服务用房面积。
(三)是否完成或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未办理消防评估和房屋质量鉴定、人防等手续。
(四)是否存在欠缴相关税费问题
因手续不全,现状未经现状图认可,无法核算需要交纳的出让金、配套费、税等各项税费,未交纳相关税费。
三、处理意见
(一)因占压备用水源保护地,且项目已建成交付入住,无法进行搬迁拆除,需市政府协调解决和祥一号地块项目占压备用水源保护地问题。
(二)1、建议按照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经市政府同意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现状出具认定意见或核实意见的规定,据实认定现状规划。
2、建议按照由政府主导的安置房、棚改房、经济适用房等项目符合规定条件的,可按照划拨,协议出让等方式补办用地手续的规定,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土地手续。
(三)由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单位委托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消防评估和工程质量安全鉴定,合格后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出具认可证明,视为房屋消防验收、竣工验收和备案手续。
(四)1、建议由中站区人民政府和项目建设单位负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人防、税务等部门对相关规费、罚款、税费等予以核算或说明,核算结果或情况说明函告知中站区人民政府,中站区人民政府告知项目建设单位,并作出“证缴分离”书面承诺,相关部门凭中站区人民政府和项目建设单位承诺书,办理行政审批或出具认定意见,并完善土地等手续。
2、和祥小区一号地块在省棚改项目台账中,根据《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区棚户区改造优惠配套政策的通知》(焦政办〔2010〕96号)文件,减免配套费、人防异地建设费等相关税费。
3、建议税务部门依据棚户区安置相关政策,完善相关手续,安置住宅以收据和安置协议办理。
2022年2月24日
作者:区房管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