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站区农业农村局林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2/8/9 11:36:25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焦中林罚决字[2020]01号

案件名称:XX失火案

主要违法事实:XX在中站区龙洞街道办事处龙洞村祭奠时不慎引发火灾。

行政处罚决定:处伍佰元罚款。

二、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焦中农林罚决字[2021]第002号

案件名称:XX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

主要违法事实:XX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同意,非法占用中站区龙翔街道办事处赵庄村林地。

行政处罚决定:1、在10个工作日内对占用林地建筑进行整改;2、处罚款陆仟玖佰肆拾元叁角肆分。

三、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焦中农林罚决字[2021]第004号

案件名称:XX村村民委员会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

主要违法事实:XX村村民委员会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同意,非法占用中站区龙翔街道办事处河口村林地。  

行政处罚决定:1、责令2021年12月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按照3*3种植3-5公分的乔木树种;2、处罚款拾陆万壹仟玖佰壹拾柒元贰角。

四、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焦中农林罚决字[2021]第005号

案件名称:焦作市XX科技有限公司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

主要违法事实:焦作市XX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同意,非法占用中站区龙翔街道办事处赵庄村林地。

行政处罚决定:1、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尽快补办林地占用手续(截止 2021年12月5日);2、处罚款肆仟玖佰贰拾陆元陆角。

五、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焦中农林罚决字[2021]第007号

案件名称:焦作市XX工贸有限公司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

主要违法事实:焦作市XX工贸有限公司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同意,非法占用中站区龙翔街道办事处河口村林地。

行政处罚决定:1、责令2022年5月底前回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处罚款肆仟伍佰陆拾元。

六、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焦中农林罚决字[2021]第008号

案件名称:XX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

主要违法事实:XX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同意,非法占用中站区龙洞街道办事处龙洞村林地。

行政处罚决定:不予行政处罚

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焦中农林罚决字[2021]第009号

案件名称:XX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

主要违法事实:XX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同意,非法占用中站区龙洞街道办事处龙洞村林地。

行政处罚决定:不予行政处罚

八、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焦中农林罚决字[2021]第010号

案件名称:XX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

主要违法事实:XX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同意,非法占用中站区龙翔街道办事处周窑村林地。

行政处罚决定:1、责令2022年8月31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罚款壹万伍仟元整。

作者:区农业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