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焦中征预字〔2023〕2号)
发布时间:2023/8/15 16:16:55 来源:中站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为保障中站区城市建设及经济发展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用途

本次拟征收地块一、地块二用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用地,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地块三用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卫生公共事业用地。本次拟征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地块一系中站区许衡街道办事处东冯封村集体土地。东至东冯封村地,西至经四路,南至纬二路,北至东冯封村地。

地块二系中站区许衡街道办事处东冯封村集体土地。东至经五路,西至东冯封村地,南至纬二路,北至东冯封村地。

地块三系中站区府城街道办事处老君庙村集体土地。东至老君庙村地,西至老君庙村地,北至老君庙村地,南至新月铁路。

三、工作安排

本预公告发布后,由中站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现状调查。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中站区人民政府组织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

四、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在实施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预公告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

 

联系电话:0391-2958010

 

 

2023年814

作者:中站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