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行政复议充分发挥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提升行政复议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健全行政复议审理机制,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意见》〔焦政(2020)28号〕精神,拟成立中站区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现面向全区选聘第一届委员会委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责及聘期
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是区政府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咨询机构,经区政府批准后设立。主要职责是区政府办理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提供咨询意见,参与有关行政复议案件的咨询、调解、听证、论证、集体讨论以及行政复议典型案例评析、类案指导等相关工作。区政府行政复议机构负责委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委员每届聘期三年,聘期届满可续聘。聘期内,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增聘或解聘。
二、选聘对象
熟悉行政法律法规、在相关行政管理领域专业特长突出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区政府部门各行政管理领域精通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行政业务的专业骨干人员;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在行政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领域有较高理论研究或者丰富实践经验的法律工作者。
三、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操守、社会责任感和专业品质,公道正派,无违法犯罪、严重违纪及违反职业道德等不良记录,能客观公正廉洁履行工作任务;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熟悉相关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相关专业管理制度、标准;在行政法、部门行政法律、法规、规章等领域具有专业技术知识和技能;
(五)具有5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验,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信誉良好,年龄原则上30—60周岁 。
(六)能够积极接受咨询任务,有相应的时间从事案件咨询或参与案件审理工作。
受过党纪处分、行政处分、行业协会处分、行政拘留处罚、有违法犯罪记录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予选聘。
四、选聘方式
选聘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方式。(区政府法律顾问直接聘用为区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委员,不再进行推荐。)
单位推荐(10名):由各单位按照本单位分配名额进行推荐(《推荐名额分配表》登录中站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专题专栏—行政复议工作栏下载查看);
个人自荐(5名):由符合选聘条件的意向人员进行自荐。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通知
在中站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关于选聘中站区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二)申报
1.申报材料
(1)如实填写并提交《中站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委员推荐表(单位)》或《中站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委员自荐表(个人)》纸质文件2份(表格下载地址:中站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专题专栏—行政复议工作);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职称、资格证等相关证书或能够证明符合选聘条件的荣誉称号、工作业绩等复印件各1份。
2.申报时间及报送地点
请于2023年11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中站区瑞丰路269号(中站区司法局办公室),联系电话:2959252,电子邮箱:sifaju100@163.com。
(三)审核
区政府行政复议机关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申请的材料进行初审复核,综合考虑申报人员的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工作能力等方面因素,并结合行政复议应诉工作需求、年龄结构、行业比例等因素,拟定聘任名单。
(四)公示
对拟定聘任委员名单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五)报批
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拟聘任名单按程序报区政府批准。
(六)聘任
经批准后,区政府向社会统一公告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成员名单,并颁发聘书。
六、选聘要求
本次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公平公正。报名人员和推荐单位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特此公告。
附件: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委员单位推荐名额分配表、单位推荐表、个人自荐表
2023年11月16日
中站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委员
单位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位 |
推荐名额(名) |
区法院 |
1(行政诉讼) |
区检察院 |
1(行政类)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1 |
区应急管理局 |
1 |
区城市管理局 |
1(综合执法类) |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1 |
区司法局 |
1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1 |
区农业农村局 |
1 |
区消防救援大队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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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10 |
备注:单位推荐人选应结合本单位具体行政行为主要类型进行选择;明确标注有具体行政行为方向的单位请在此范围内确定推荐人选。
中站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委员
推荐表(单位)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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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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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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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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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寸免冠
蓝底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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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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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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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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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
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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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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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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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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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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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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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
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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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
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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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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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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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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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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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学习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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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专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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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承诺 |
本人承诺所填信息及相关材料均属真实,如有不符之处,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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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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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推荐表申报一式两份;
2.可根据填写内容自行调整表格。 |
中站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委员
自荐表(个人)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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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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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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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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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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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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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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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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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
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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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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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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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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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
专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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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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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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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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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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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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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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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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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学习
工作
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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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自荐
理由 |
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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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承诺 |
本人承诺所填信息及相关材料均属真实,如有不符之处,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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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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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自荐人员有工作单位的,应填写“单位意见”栏;自荐表申报一式两份; 2.可根据填写内容自行调整表格。 |
作者:政府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