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中区农林罚决字[2022]第001号
案件名称:焦作市XX开发有限公司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件
主要违法事实:焦作市XX开发有限公司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同意,非法占用中站区龙翔办事处赵庄村林地。
行政处罚决定:1、罚款7920元;2、责令2022年8月31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或补办建设项目占用林地手续。
二、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中区农林罚决字[2022]第002号
案件名称:河南XX建设有限公司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
主要违法事实:河南XX建设有限公司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同意,非法占用中站区龙翔办事处河口村林地。
行政处罚决定:1、罚款49700元;2、责令2022年8月31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或补办建设项目占用林地手续。
三、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中区农林罚决字[2022]第003号
案件名称:河南XX建设有限公司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
主要违法事实:河南XX建设有限公司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同意,非法占用中站区龙翔办事处河口村林地。
行政处罚决定:1、罚款49600元;2、责令2022年8月31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或补办建设项目占用林地手续。
四、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中区农林罚决字[2022]第004号
案件名称:沁阳市XX有限公司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
主要违法事实:沁阳市XX有限公司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同意,非法占用中站区龙翔办事处河口村林地。
行政处罚决定:1、罚款49300元;2、责令2022年8月31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或补办建设项目占用林地手续。
五、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中区农林罚决字[2022]第005号
案件名称:沁阳市XX有限公司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
主要违法事实:沁阳市XX有限公司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同意,非法占用中站区龙翔办事处河口村林地。
行政处罚决定:1、罚款49400元;2、责令2022年8月31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或补办建设项目占用林地手续。
六、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中区农林罚决字[2022]第006号
案件名称:焦作市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
主要违法事实:焦作市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同意,非法占用中站区龙翔办事处河口村林地。
行政处罚决定:1、罚款165000元;2、责令2022年8月31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或补办建设项目占用林地手续
七、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中区农林罚决字[2022]第007号
案件名称:冯XX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案
主要违法事实:冯XX在未办理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购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行政处罚决定:1、罚款7500元;2、没收苏卡达陆龟(大)一只、亚达伯拉象龟(大)一只、辐射陆龟一只
八、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中区农林罚决字[2022]第008号
案件名称:王X非法购买、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案
主要违法事实:王X在未办理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出售、购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2500元
九、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中区农林罚决字[2022]第009号
案件名称:苏X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案
主要违法事实:苏X在未办理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出售、购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行政处罚决定:1、罚款2500元;2、没收没收苏卡达陆龟(小)一只。
十、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中区农林罚决字[2022]第010号
案件名称:连XX盗伐林木案
主要违法事实:连XX擅自盗伐林木。。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885元
十一、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中区农林罚决字[2022]第012号
案件名称:周XX盗伐林木案
主要违法事实:周XX盗伐林木。
行政处罚决定:1、罚款13740元;2、补种林木95棵
十二、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中区农林罚决字[2022]第013号
案件名称:朱XX非法出售珍贵、濒危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案
主要违法事实:朱XX在未办理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出售珍贵、濒危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36000元
十三、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中区农林罚决字[2022]第014号
案件名称:毋X失火案
主要违法事实:毋X在中站区龙翔办事处大洼村祭奠时不慎印发火灾。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500元。
十四、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中区农林罚决字[2022]第015号
案件名称:许X涉嫌非法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主要违法事实:许X在未办理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出售珍贵、濒危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行政处罚决定:1、罚款3000元;2、没收老鹰标本一个
十五、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中区农林罚决字[2022]第017号
案件名称:焦作XX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主要违法事实:焦作XX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同意,非法占用中站区龙翔办事处周窑村林地。
行政处罚决定:1、罚款57400元;2、在2023年10月25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或办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手续
十六、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中区农林罚决字[2022]第018号
案件名称:焦作XX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主要违法事实:焦作XX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同意,非法占用中站区龙翔办事处栗井村林地。
行政处罚决定:1、罚款4340元;2、在2023年10月25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或办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手续
十七、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中区农林罚决字[2022]第019号
案件名称:赵XX滥伐林木
主要违法事实:赵XX在未办理林木材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砍伐林木。
行政处罚决定:1、罚款600元;2、补种树木6棵。
十八、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中区农林罚决字[2023]001号
案件名称:焦作XXXX科技有限公司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
主要违法事实:焦作XXXX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同意,非法占用中站区龙翔办事处赵庄村林地
行政处罚决定:1、责令2024年3月底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罚款11423.8元
十九、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中区农林罚决字[2023]002号
案件名称:焦作市XX劳务有限公司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
主要违法事实:焦作市XX劳务有限公司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同意,非法占用中站区龙翔办事处北业村林地
行政处罚决定:1、责令2024年3月底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罚款6960.7元
二十、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中区农林罚决字[2023]003号
案件名称:XX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
主要违法事实:XX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同意,非法占用中站区许衡办事处王庄村林地
行政处罚决定:1、责令2024年7月底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罚款45151.48元
作者:区农业农村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