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2024〕第1号)
发布时间:2024-7-26 19:28:49 来源:区融媒体中心

2024719日收到《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焦作市2024年度第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豫政土〔202464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31条的有关规定,现将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与用途

本次征收土地位于中站区许衡街道东冯封村、西王封村,拟作为工业用地项目建设。

二、被征收土地的村、地类及面积

中站区许衡街道东冯封村、西王封村集体土地5.9188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详见下表:

                                    单位:公顷  

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

合计

农用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许衡街道

东冯封村

2.7033

2.6742

0.0291

西王封村

3.2155

3.2155

合计

5.9188

5.8897

0.0291

三、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按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最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328号)和《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23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标准的通知》(焦人社文〔202384号)标准执行。地上附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建设征收(用)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焦政202029号)规定执行。

四、被征地农业人口安置途径

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货币安置、社会保障安置、就业安置等途径进行。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征收土地有异议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河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特此公告。

                                                          2024726

作者:区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