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经开区管委会、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做好全区防汛抗旱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实行区领导防汛抗旱责任分工制,分片指导督查各街道办事处防汛抗旱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责任分工
(一)许衡街道办事处
程宝成 区委书记
张 伟 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区长
王晨亮 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二)府城街道办事处
赵保霖 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党组书记、区长
邬月红 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区政协党组副书记
苗 伟 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三)龙翔街道办事处
李 博 区委副书记、社会工作部部长、政法委书记
王秀芳 区人大党组成员、副主任
陈志海 原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四)李封街道办事处
张志强 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金晨露 区人大党组成员、副主任
张文君 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五)王封街道办事处
牛二永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周战营 区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
(六)朱村街道办事处
郭海涛 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牛宇鹏 区政协副主席
(七)冯封街道办事处
宋瑞敏 区人大党组书记、主任
乔 楠 区委常委、办公室主任、焦作经开区党工委书记
孙利民 区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区财政局局长
(八)龙洞街道办事处
王小军 区政协党组书记、主席
米 磊 区委常委
王保新 区人大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九)月山街道办事处
胡春波 武装部部长
党培丽 区政协副主席
二、工作职责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防洪、抗旱等自然灾害有关法规的要求,督促指导街道办事处做好防汛抗旱宣传和思想动员工作,增强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的减灾防灾意识。
(二)督促指导街道办事处落实党工委领导,各街道办事处行政首长负责的各项防汛抗旱责任制。
(三)督促指导街道办事处多渠道筹集资金,增加防汛抗旱投入;督促街道办事处与相关行业部门紧密结合,加快防汛抗旱工程建设,不断提高抗御水旱灾害的能力。
(四)督促街道办事处修订完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紧急避险安置预案,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开展汛期应急预案演练,切实提高应急救援救护能力。
(五)督促街道办事处按照标准足额储备应急救援物资,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台账,对防汛抗旱物资、临时生活救助物资储备、紧急转移安置场所设置等情况开展检查。
(六)及时了解街道办事处汛情、旱情,督促指导街道办事处及早部署、组织当地干部群众参加抗洪抢险、排涝和抗旱工作,坚决贯彻执行上级的防汛抗旱调度命令。
(七)督促街道办事处落实巡堤查险、工程抢险、迁安救护等防汛抢险措施。
(八)发生旱涝灾害后,督促指导街道办事处开展生产自救工作,尽快恢复生产,做好灾后重建和工程修复等工作。
2025年3月25日
作者:区应急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