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全区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中站区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安排,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
一、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
二、线索范围
(一)越权设立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变相收费、不落实停征免收有关收费项目、不按规定进行收费公示、不按规定使用收费票据等乱收费行为。
(二)违反设定罚款,滥用行政裁量权基准、类案不同罚、随意给予顶格罚款或高额罚款,以罚增收、以罚代管、逐利罚款,不执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制度等乱罚款行为。
(三)行政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性大,以及任性检查、运动式检查、以各种名义变相检查等乱检查行为。
(四)没有依据实施查封,违法扩大查封范围,使用或损毁查封场所、设施或财物,违反法定程序查封,将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财物据为己有,将查封的财物截留、私发或变相私发等乱查封行为。
(五)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行为。
(六)执法标准不一致、要求不统一,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
(七)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该罚不罚、“吃拿卡要”、粗暴执法、以及执法不作为等违反执法规范要求行为。
三、反映渠道
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反映问题:
(一)受理线索邮箱:zzyfzq@126.com。
(二)来信邮寄地址:焦作市中站区瑞丰路269号区司法局法制股,邮编:454000。
四、注意事项
(一)为方便反映问题,提高线索质量,请认真对照线索征集范围明确的七类问题反映线索。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
(二)已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受理,或已申请行政复议和进入司法程序的相关问题线索,不纳入本次线索受理范围。
(三)反映问题线索应当实名,并提供反映人的有效联系方式。线索应当包括但不限于问题发生时间、涉及的执法单位、具体问题描述、相关证据材料等信息。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将依法严格予以保障。
(四)线索反映人应当客观真实反映问题,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严禁借反映问题名义对他人诬告、陷害。对收到的问题线索,我们将转有关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核查处理,对重大问题线索予以重点督办。感谢社会各界对全区涉企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中站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2025年5月13日
作者:区司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