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放2018年化妆品消费提示
发布时间:2018/8/6 16:52:08 来源:外宣办

夏季炎热来临,温度持续升高,为确保群众购买的化妆品质量安全,保障公众健康权益,严厉打击化妆品违法违规行为,中站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正确、合理地选购化妆品。

    一正规渠道购买化妆品。选购化妆品时,消费者应结合自身消费需求在正规合法商家选购,购买时索要发票、购物小票等单据并妥善保管,选购化妆品要注意查看产品外包装及说明书信息,是否标示生产企业名称和生产地址、成分、使用方法、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合格标记等信息。选购进口化妆品时,应注意检查有无中文标签标明进口商名称、产品的用途、使用方法、保存条件、使用限期和可能引起的不良反应等,同时还应注意产品必须标注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准文号或者备案号。
    二要认清特殊用途化妆品。特殊用途化妆品是指具有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含美白)、防晒功能的化妆品。特殊用途化妆品需要经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取得特殊用途化妆品批件方可生产销售;对于宣称具有特殊用途的化妆品,消费者要注意查看产品包装是否标示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相关信息可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企业查询”栏目的“化妆品”类查询。
    三及时投诉举报。化妆品不应标注适应症,不得宣称疗效和使用医疗术语。凡在标签、小包装或者说明书上违规标识化妆品的以及违法宣传“药妆”、“医学护肤品”的,不要轻信。消费者若发现上述行为及不符合要求的化妆品,或者疑似发生化妆品引起的不良反应时,可拨打12331或12315举报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作者:外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