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区政任字〔2010〕3号
关于张海娃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区直各单位:
区人民政府批准:
任命:
张海娃同志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区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职务;
常向阳同志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科员(试用期一年);
杨五浩同志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免去其区农林水利局副局长、主任科员职务;
梁丽萍同志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主任科员,免去其区审计局副局长、主任科员职务;
张占涛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主任科员;
林 利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主任科员(试用期一年);
李 超同志任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主任科员;
买明华同志任区交通运输局主任科员;
赵瑞丽同志任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主任科员(试用期一年);
于淑萍同志任区司法局副局长、主任科员(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董利平同志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区财政局主任科员职务;
王爱敏同志任区财政局副局长、主任科员(试用期一年);
张国华同志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主任科员;
刘春阳同志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任科员(试用期一年);
康立才同志任区农林水利局副局长、主任科员(试用期一年);
毋金平同志任区卫生局副局长、主任科员(试用期一年);
李红霞同志任区爱国卫生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科员(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区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马 玲同志任区审计局副局长、主任科员(试用期一年);
岳王成同志任区监察局主任科员(试用期一年);
王四祥同志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任科员(试用期一年);
张继新同志任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主任科员;
史朝气同志任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主任科员(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区爱国卫生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任世银同志任区商务局副局长、主任科员;
李 伟同志任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主任科员;
马红军同志任区统计局副局长、主任科员(试用期一年);
杜 颖同志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朱 伟同志任区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主任科员(试用期一年);
郑前进同志任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副局长、主任科员(试用期一年);
梁 弛同志任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赵小强同志的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胜伟同志的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闪东初同志的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主任科员职务;
党培丽同志的区司法局副局长、主任科员职务;
冯平定同志的区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靳冬香同志的区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任长有同志的区农林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张建设同志的区工业集聚区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此次机构改革中更名、撤并的部门(单位),其原任领导职务自行解除。
特此通知。
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作者:区人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