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时圣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1/1 8:14:03 来源:区人社局

中区政任字〔2010〕4号

关于时圣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区直各单位:
  区人民政府批准:
  任命:
  时圣虎同志任区民族宗教局副局长;
  邱伯韬同志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许  静同志任区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  静同志任区法制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邬月红同志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张  刚同志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闫留江同志任区项目办公室主任;
  赵  阳同志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宋喜全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菊梅同志任区交通运输局副主任科员(试用期一年);
  张立新同志任区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冯勤国同志任区司法局副局长;
  张李莉同志任区司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乔海霞同志任区依法治区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吴  波同志任区民政局副局长;
  史正益同志任区民政局副局长;
  许庆民同志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许俊英同志任区公务员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边鹏海同志任区农林水利局副局长;
  韩松山同志任区农林水利局副局长;
  张璐瑛同志任区审计局副局长;
  张金霞同志任区审计局副主任科员(试用期一年);
  薛长江同志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侯卫国同志任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郭  玲同志任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主任科员(试用期一年);
  李随柱同志任区商务局副局长;
  申文娟同志任区商务局副局长;
  王俊峰同志任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王  磊同志任区统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许文俊同志任区统计局副主任科员(试用期一年);
  许晓光同志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王永平同志任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韩明利同志任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李  军同志任区房产管理中心副主任;
  李智林同志任区房产管理中心副主任;
  李向军同志任区工业集聚区办公室副主任;
  王  凯同志任区工业集聚区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邱伯韬同志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职务;
  赵  阳同志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科员职务;
  张李莉同志区司法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张璐瑛区农林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申文娟同志区工业集聚区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  磊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科员职务;
  李智林同志区工业集聚区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晨颖同志的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职务;
  冯志杰同志的区教育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周红青同志的区财政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鹿  琴同志的区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此次机构改革中更名、撤并的部门(单位),其原任领导职务自行解除。
  特此通知。


                  二○一○年十月三十日

作者:区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