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区政任字〔2010〕4号
关于时圣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区直各单位:
区人民政府批准:
任命:
时圣虎同志任区民族宗教局副局长;
邱伯韬同志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许 静同志任区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 静同志任区法制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邬月红同志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张 刚同志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闫留江同志任区项目办公室主任;
赵 阳同志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宋喜全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菊梅同志任区交通运输局副主任科员(试用期一年);
张立新同志任区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冯勤国同志任区司法局副局长;
张李莉同志任区司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乔海霞同志任区依法治区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吴 波同志任区民政局副局长;
史正益同志任区民政局副局长;
许庆民同志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许俊英同志任区公务员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边鹏海同志任区农林水利局副局长;
韩松山同志任区农林水利局副局长;
张璐瑛同志任区审计局副局长;
张金霞同志任区审计局副主任科员(试用期一年);
薛长江同志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侯卫国同志任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郭 玲同志任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主任科员(试用期一年);
李随柱同志任区商务局副局长;
申文娟同志任区商务局副局长;
王俊峰同志任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王 磊同志任区统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许文俊同志任区统计局副主任科员(试用期一年);
许晓光同志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王永平同志任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韩明利同志任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李 军同志任区房产管理中心副主任;
李智林同志任区房产管理中心副主任;
李向军同志任区工业集聚区办公室副主任;
王 凯同志任区工业集聚区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邱伯韬同志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职务;
赵 阳同志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科员职务;
张李莉同志区司法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张璐瑛区农林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申文娟同志区工业集聚区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 磊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科员职务;
李智林同志区工业集聚区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晨颖同志的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职务;
冯志杰同志的区教育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周红青同志的区财政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鹿 琴同志的区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此次机构改革中更名、撤并的部门(单位),其原任领导职务自行解除。
特此通知。
二○一○年十月三十日
作者:区人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