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郜延武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9/19 9:17:58 来源:区人社局

中区政任字〔2014〕2号

关于郜延武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区直各单位:
  区人民政府批准:
  任命:
  郜延武同志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
  闫留江同志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董利平同志的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冯小周同志的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刘中华同志的区卫生局副局长职务;
  孟佳同志的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2014年9月11日

作者:区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