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区政任字〔2014〕2号
关于郜延武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区直各单位: 区人民政府批准: 任命: 郜延武同志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 闫留江同志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董利平同志的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冯小周同志的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刘中华同志的区卫生局副局长职务; 孟佳同志的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201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