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免通知(中区人常〔2014〕11号)
发布时间:2015/7/24 15:04:44
来源:区人大办公室
中区人常〔2014〕11号
任 免 通 知
区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经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杨正栋同志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孟 佳同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海娃同志农林水利局局长。
决定免去
杨正栋同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靳大干同志区农林水利局局长职务。
中站区人大常委会
201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