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站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任免宋文健等同志职务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7/3/19 20:53:00
来源:中站区人民政府
焦中政文〔2016〕3号
中站区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任免宋文健等同志职务的
报 告
区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十款之规定,我提议:
任命:
宋文健同志任区财政局局长;
和 娟同志任区司法局局长;
张振电同志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张晓燕同志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
赵小强同志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免去:
张振电同志的区财政局局长职务;
朱友强同志的区司法局局长职务。
此次机构改革中更名、撤并的部门(单位),其原任领导职务自行解除。
请予审议。
2016年1月6日
作者:中站区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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