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请任免赵红兵等同志职务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9/3/1 18:22:05 来源:区人社局

 

焦中政文〔201888

 

 

中站区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任免赵红兵等同志职务的

   

 

区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九款之规定,我提议:

任命:

赵红兵同志任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祝志陵同志任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期两年),按照《河南省挂职锻炼工作管理办法》(豫组通〔201723号)规定,到期自动免去挂任职务

免去:

董红倜同志的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

作者:区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