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区人常〔2021〕21号
任 免 通 知
区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经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靳 莲同志为中站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牛二永同志为中站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决定免去
李晓林同志中站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中站区人大常委会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