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站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区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公示公告
发布时间:2014/7/2 16:02:42 来源:区政府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提高行政效能,区政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对区本级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和规范。共依法取消行政审批类事项9项。清理规范后,共保留行政审批事项36项、具有审批性质的管理事项55项、服务事项90项。现将取消、保留等事项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事项一律不得实施。
  此次公布的目录,在今后的工作中实行动态管理,一经发现有与法律、法规等相抵触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具有审批性质的管理事项等,区政府将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附件1:

  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共36项)

  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项
  1.区权限内不需政府出资的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核准
  2.区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审批(非许可)
  二、区教育局1项
  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设置审批
  三、区民政局2项
  1.社团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2.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7项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30万元以下)
  2.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
  3.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4.砍伐、修剪、移植城市树木审批
  5.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
  6.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
  7.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五、区环境保护局5项
  1.建设项目环评报告及环保“三同时”验收审批
  2.排污费减、免、缓审批
  3.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
  4.排污许可证核发
  5.排污单位拆除、闲置、关闭及改变防治设施申请
  六、区城市管理局2项
  1.占用城市道路和沿街两侧场所、搭建非永久性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审批  
  2.城区户外广告和标牌设置审批
  七、区农林水利局4项
  1.河道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
  2.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3.取水许可证核发
  4.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八、区卫生局2项
  1.医师、护士执业许可
  2.医疗机构设置及执业许可
  九、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项
  餐饮服务许可
  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项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除储存设施构成重大危险源,除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2.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
  十一、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项
  1.三孩生育服务证审批
  十二、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1项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及变更、注销登记
  十三、区交通运输局4项
  1.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其他标志审批
  2.机动车运输超长、超高、超宽、超限不可解体物品审批
  3.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审批
  4.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审批
  十四、区房产管理中心1项
  房屋权属登记(含抵押、转让、变更)及证书核发(非许可)
 
 

    附件2:

  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共9项)

  一、区交通运输局2项
  1.更新砍伐公路用地上的树木审批
  2.通航水域禁航区、航道(路)、交通管制区、锚地和安全作业区划定审批
  二、区财政局1项
  罚款没收财物许可证、执罚公务证核发
  三、区统计局3项
  1.全区性统计资料的发布核准
  2.统计调查单位登记备案
  3.固定资产投资新开工和竣工项目登记备案
  四、区农林水利局3项
  1.渔业船舶登记、船员证书签发
  2.狩猎证核发
  3.食用菌、二级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附件3:

  保留的具有审批性质管理事项
  (共55项)

  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3项
  1.区公房租金及廉价住房租金标准审批
  2.收费许可证、执收公务证核发、变更、审验
  3.民办幼儿园收费备案
  二、区教育局1项
  教育类网站和网校备案
  三、区农林水利局16项
  1.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2.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核发
  3.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4.木材运输证核发
  5.林权证核发
  6.使用林地审核
  7.植物检疫证核发
  8.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
  9.动物防疫条件许可证核发
  10.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
  11.生鲜乳收购许可证核发
  12.生鲜乳运输车辆准运证核发
  13.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许可证、运输证核发
  14.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核发
  15.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用机械驾驶证及牌照核发
  16.扶贫开发项目
  四、区卫生局3项
  1.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核发
  2.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核发
  3.医疗保健机构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的审批
  五、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1项
  新建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条件、设施设计、竣工验收、试生产审批
  六、区交通运输局3项
  1.易损坏公路路面机具在公路上行驶审批
  2.在公路用地范围及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架设、埋管道、电缆等设施审核
  3.占用、挖掘公路或使公路改线审批
  七、区民族宗教局2项
  1.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
  2.穆斯林出国朝觐人员资格审查
  八、区财政局1项
  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调拨审批
  九、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7项
  1.出版物零售、出租、经营许可证
  2.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设立、变更许可
  3.营业性文艺团体设立及演出活动许可
  4.娱乐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5.印刷经营许可证核发
  6.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核发
  7.外商投资电影院放映电影审批
  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项
  1.企业基本工资制度和调资方案备案
  2.职业培训招生广告备案
  3.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
  4.设立职业技能鉴定站(所)审批
  5.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审批
  十一、区爱卫办4项
  1.区级卫生先进(示范)单位审批
  2.市级卫生先进单位、村(街)审核
  3.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审核
  4.市级无烟单位审核
  十二、区工业和信息化局1项
  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作业许可审批
  十三、区商务局3项
  1.酒类流通备案登记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3.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
  十四、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项
  1.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明
  2.不属于禁止从事餐饮服务人员证明
  十五、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1项
  中期以上医学需要的终止妊娠手术审批
  十六、区民政局1项
  现役军人牺牲、病故和无工作单位人员牺牲后一次性抚恤金
  十七、区残疾人联合会1项
  缓交和减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审批


 
  附件4:

  保留的行政服务事项
  (共90项)

  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7项
  1.区权限外不需政府出资的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政府核准项目目录》确定的项目)审核
  2.区权限外列入国家定价目录、省定价目录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事项审核
  3.区权限外政府投资项目审核
  4.区权限外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备案
  5.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6.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7.民办非学历教育收费备案
  二、区民政局项4项
  1.标准地名使用登记核准
  2.地名命名、更名审核
  3.社会福利企业资格认定的初审
  4.伤残退伍军人、伤残机关工作人员(公务员)、伤残人民警察和伤残无工作单位民兵伤残评定及调整伤残等级审核
  三、区环境保护局1项
  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备案
  四、区农林水利局2项
  1.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2.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五、区卫生局3项
  1.母婴保健机构服务人员资格许可初审
  2.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初审
  3.出生医学证明补发初审
  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6项
  1.经营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
  2.重大危险源备案登记
  3.出具安全生产证明
  4.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与安全预评价备案
  5.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备案
  6.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和竣工验收备案
  七、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1项
  1.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
  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5项
  1.新招录公务员及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
  2.职业介绍机构设立行政许可审核
  3.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审核
  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审批
  5.机关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干部职工退休(退职)审批
  6.企业单位职工退休(退职)审查
  7.职工安置方案审核
  8.劳动保障监察书面材料审查
  9.机关、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工作人员考核结果
  10.国家、省、市系统奖励、市政府以上表彰及奖励晋升两级工资
  11.年度奖励计划
  12.行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
  13.区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调录人员审批
  14.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审核备案、区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认定
  15.军转干部安置
  16.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管理
  17.再就业培训管理
  18.就业专项资金管理
  19.劳动合同、聘用合同鉴证
  20.技工学校毕业生就业介绍
  21.成立人才中介组织审批
  22.用人单位裁减人员方案备案
  23.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备案
  24.科级以下工作人员考核结果备案
  25.公务员辞职、辞退及科级以下工作人员行政处分备案
  26.区直行政机关(参照)科级以下人员辞职、辞退、行政处分备案
  27.退役士兵、随军家属安置手续办理和职工流动
  28.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审验
  29.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
  30.区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审核、报批
  31.职工工伤认定
  32.科级以下人员更改工龄
  33.企业录用职工、用人单位集体合同备案
  34.区直行政机关科级以下非领导职位设置、区直行政机关空缺职位、任职资格审核
  35.事业单位人员辞职、辞退及科级以下工作人员行政处分备案
  九、区商务局1项
  成品油经营企业年检
  十、区统计局2项
  1.提供全区居民平均收支证明
  2.统计从业资格认定
  十一、区房产管理中心12项
  1.房屋权属证书换证、补证
  2.房屋所有权更正、异议、注销登记
  3.前期物业管理招标、中标结果备案
  4.核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5.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6.协助查封与注销登记
  7.房改售房资金使用
  8.廉租住房使用申请
  9.房屋部分产权过渡为全部产权核准
  10.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认定
  11.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备案
  12.房屋征收与补偿
  十二、区财政局3项
  1.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国有资产对外有偿使用、产权变动登记
  2.区级预算单位开设变更银行账户
  3.税款退付审查
  十三、区残疾人联合会1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核准
  十四、区旅游局2项
  1.旅游安全监测和评估
  2.旅游发展规划监管
  十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3项
  1.民爆物品销售安全审核年检
  2.企业投资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备案
  3.小额贷款公司设立
  十六、区司法局5项
  1.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申请
  2.确定、终止法律援助
  3.审核并提请法院裁定、撤销社区矫正人员的缓刑、假释
  4.审核并提请法院裁定对社区矫正人员减刑
  5.民事经济公证

 

 

作者:区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