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中站区文化市场和艺体类培训机构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中站区文化市场和艺体类培训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6日
中站区文化市场和艺体类培训机构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文化市场和艺体类校训机构经营行为,加强社会艺术等级考试考前备案及现场管理,切实做好我区文化市场和艺体类培训机构安全生产工作。现结合中站区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3.0版)》,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认真做好文化娱乐场所和艺体类校外培训机构新型冠状病毒的预防和应急处置以及消防、治安等安全工作,严厉打击各类疫情防控不力和违法经营行为,着力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经营事故发生,营造平安、祥和的文化市场环境。
二、行动范围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整治范围是全区网吧、KTV等文化娱乐场所,以及艺体类培训机构。
三、工作重点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1.在场所入口醒目位置设立疫情防控台(配备有效84、酒精、口罩),张贴“场所码”,扫码、验码、测温、实名登记,规范佩戴口罩。
2.建立健全日常管理信息台账(到访人员信息登记台账、消毒台账),建立疫情防控预案和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等制度。
3.对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定期核酸检测,对上网服务设备、点歌设备等做到“一客一用一消毒”,定时进行环境消杀。
4.加强疫情防控培训,员工要熟练掌握疫情防控制度、防控措施指南及应急处置流程,提升员工疫情防控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防控措施和应急处置落实到位,责任到人。
(责任单位: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办事处)
(二)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要求
5.严格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按照《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要求,督促指导文化市场、艺体培训机构依法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及时发现和整改风险隐患,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6.对存在突出安全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及时向社会公示。对培训场所消防安全条件不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整改不到位或不能确保安全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7.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演练,使从业人员全面了解消防安全管理的各个细节,掌握娱乐场所和艺体类培训机构等场所突发消防安全处置问题的应变能力。
(责任单位:中站消防救援大队,各办事处)
(三)严格落实治安要求
8.督导娱乐场所严格执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和《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配备配全治安防范措施,确保视频监控完好并正常运行。
9.以维护治安秩序为重点,落实日常巡查,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时抽查等方式,对辖区内的文化市场和艺体类培训机构进行拉网式排查。加强对经营场所基本信息的核查和从业关联人员基础信息的采集录入,建立从业人员实名登记制度,完善对经营场所法人和从业人员的资格审查,实时更新维护,确保“动态掌握”。
10.促进片警分包指导、安全巡查制度,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服务。以打击违法犯罪为重点,强化突击清查,结合重要时间节点,组织民警开展不定期突击清查,及时发现查处违法犯罪线索和行为,一旦发现为“黄毒赌”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条件的场所,依法严格查处。
(责任单位:中站公安分局,各办事处)
(四)严格规范经营主体
11.检查全区文化市场和艺体类培训机构等场所经营主体是否合法,证照是否齐全,检查是否按照设定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各办事处)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广泛宣传(7月10日-7月20日)
各成员单位和办事处要结合实际,按照职责分工制定细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做好动员部署,并立即组织对全区文化市场和艺体类培训机构,尤其是学校周边等重点区域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隐患排查,建立专项整治行动问题台账,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汇总上报,属地办事处督促限期整改。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每周二、五报送文化市场和艺体类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排查表。
(二)全面排查,集中整治(7月21日-8月30日)
区文化市场和艺体类培训机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和各办事处开展联合检查,严格落实文化市场和艺体类培训机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加强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安全管理,将学校周边和车流量大附近的培训机构重点纳入网格化管理体系,做到有人巡、有人管、有人防,责任到人,及时发现、消除险情和隐患。
(三)常态长效,持续巩固(长期坚持)
区文化市场和艺体类培训机构安全生产工作小组成员单位通过公众号、微信群、宣传条幅等,提醒经营者严格落实《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和《新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同时提醒家长加强对青少年儿童的监护和教育及应急知识技能。
五、职责分工
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对文化市场和艺体类培训机构的业务指导,督促各场所的疫情防控、消防安全、紧急救护等措施落实到位。同时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联系。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文化市场、艺体类培训机构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监督检查,对无证经营的或经营范围不相符的进行限期整改、停业整顿或取缔,依法查处经营活动中不正当竞争、欺诈消费者的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中站公安分局:负责组织基层民警开展治安巡查,积极帮助救援,协调处置有关突发事故,并按规定上报问题情况。会同文广旅及时依法打击未成年上网、场所吸烟等行为。
中站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消防安全领域专项检查,对经营单位开展防火及灭火知识普及,并对其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各办事处:负责排查在辖区开设的文化市场和艺体类培训机构,对消防、防疫、证照齐全、房屋安全等各领域进行综合性检查,并加强巡查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对问题整改进行跟踪销号。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消防安全和社会治安工作要求,由分管副区长为牵头领导,区市场监管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消防大队、公安分局组建督导组,对各办事处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各办事处成立由市场监督管理所、派出所、综合执法大队等部门组建的工作小组,一把手负总责,由分管领导具体抓,不折不扣把专项行动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全力做好我区文旅行业疫情防控和消防、治安等工作。
(二)严格落实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责任意识,对不履行工作职责,组织协调不力,推诿扯皮,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督导检查。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制定本单位检查工作方案,开展督导和检查,指导督促全区文化娱乐场所和艺体类校外培训机构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消防和治安措施,把责任落实到人,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到有据可查、有责可究。
附件:1.中站区文化市场和艺体类培训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整
治工作领导小组
2.中站区文化市场和艺体类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排查表
附件1
中站区文化市场和艺体类培训机构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为扎实开展全区文化市场和艺体类培训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根据工作需要,特成立中站区文化市场和艺体类培训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如下:
牵头领导:姚 远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组 长:冯 霞 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副 组 长:张永昆 区文化馆馆长
刘根旺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常东明 中站公安分局副局长
李 洋 中站消防救援大队参谋
成 员:孟含笑 许衡办事处副主任
王建华 府城办事处副书记
皇甫一民 龙翔办事处副主任
郭更亮 李封办事处政法统战委员
许建军 王封办事处人大工委主任
王汉晨 朱村办事处副主任
刘 阳 冯封办事处纪工委书记
古 琳 龙洞办事处纪工委书记
梁小娇 月山办事处副主任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冯霞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指导和督促落实专项行动任务。
附件2 | ||||||||||||||
中站区文化市场和艺体类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排查表 ( 月 日 — 日) 报送单位: (盖章) 填表人: 报送日期: 年 月 日 | ||||||||||||||
序号 |
被检查单位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地址 |
类别 |
属地 |
办事处包片责任人及联系方式 |
属地 |
村社区包片责任人及联系方式 |
办事处片警责任人及联系方式 |
检查人员 |
存在隐患 |
整改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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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网吧、KTV、体育培训机构、音乐舞蹈美术等艺术类培训机构
作者:区文旅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