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站区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15/3/23 17:27:44 来源:区政府办


中站区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根据本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现状和水源分布特点,为了切实提高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因突发事件造成的农村饮水安全困难及其造成的危害,有效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加快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特编制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
  1.2工作原则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站在关注三农,关注民生的高度,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按照国家、省、市对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具体要求,及时科学地处理因污染、水旱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社会安全等方面造成突发性农村饮水返困事件,做到统一指挥、统一调度、以防为主、防治结合。
  1.3编制依据
  我区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编制主要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性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国家法律法规;《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意见》等行业部门规章和文件。
  1.4适用范围
  中站区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用于指导全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适用于本区3个农业办事处,35个行政村范围内的4.8万农村人口。
  2、基本情况
  2.1自然地理情况
  中站区位于河南省西北部太行山南麓,隶属焦作市管辖,地理位置中心坐标为113°9’30”,北纬35°14’30”,西北与山西省接壤,北、东与修武县交界,东南与解放区、新区毗邻,西与博爱县隔河相望,全区总面积125平方公里,其中山区面积75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60%,平原地区总面积50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40%。
  中站区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春季多风,冬寒少雪,干旱,夏秋炎热多雨,光照充足,年均日照时数2488小时,平均日照率55%,年均太阳辐射量118.5千卡/平方厘米,≥10℃的天数216天,年均气温14.1℃,极端温度为40.3℃和-16.9℃,无霜期216天,年均降水量605毫米,多集中在7-9月份,适宜的气候,有利于多种树木生长,但因降水集中,致使山区水土流失严重,旱涝灾害频繁。
  2.2农村饮水安全现状
  根据国家有关农村饮水安全水量、水质指标标准,经逐办事处逐村调查,2005-2012年底在册的不安全人数为3.5158万人,涉及3个农业办事处,27个行政村,其中氟超标人口2.6029万人,苦咸水人口0.7472万人,缺水人口0.1657万人。
  2.3农村饮水工程供水能力
  在国家、省市各级党政领导下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技术指导下,特别是经过2006、2007、2008、2009、2010、2011、2012七年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大大提高了我区农村饮水供水能力,日供水能力达3369立方米,共解决我区27个村3.5158万人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3指挥体系及职责
  3.1指挥体系
  为了加大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科学指挥力度,中站区成立农村饮水安全领导小组,由主抓农业的副区长任组长,区发改委、农林水利局、财政局、卫生局、供电分局、公安分局、环保局、国土局、区电视台及各街道办事处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农林水利局。
  3.2职责
  区农村饮水安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分别是:
  区农村饮水安全领导小组对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决策指挥到位、资金投入到位,及时组织不同等级预警响应的工作会商、工作部署,指挥部门联动,协调指导和宣传发动。
  区发改委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应急措施,计划的编制、呈报、批复及所需材料的计划安排。
  区农林水利局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行业管理、负责区农村饮水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人员调配及规范化建设,负责拟定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等级预警、信息监测、水量调配、工程建设等方案,为领导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区财政局会同区饮水安全办公室做好正常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经营和各类预警所需经费的及时安排、下拨和管理。
  区卫生局负责农村饮水安全水质定期监测和各类预案临时水质监测工作及其监测资料整理分析上报。
  区环保局负责水环境监测和各类预警情况下的水环境保护工作。
  区供电分局全面负责突发性事件的临时和永久性供电,确保供电畅通。
  区公安分局负责做好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区域内的治安管理工作。
  区国土局负责正常和各类预警情况下饮水工程建设用土的审核、批准工作。
  区电视台负责组织广播电视的饮水安全宣传工作,定期发布预警等级及响应情况。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上级预警等级及响应措施的贯彻落实,组织好饮水工程建设的施工安排。
  4预防及预警
  4.1预防
  4.1.1信息监测和收集
  区卫生局负责全区范围内农村饮水水源的水质监测,正常情况下每年监测一次,特殊情况每年监测若干次,突发事件发生后随时监测,并将每次监测结果以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农林水利局及时统计饮水不安全人数及其水质类型和分布范围,拟定采取的应急措施,并将信息资料整理后以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4.1.2信息报告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均按其职责分工正常情况每季度将其收集的信息报告一次,特殊情况随时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随时收集到的信息及时整理归纳、分类编排后及时向领导报告。
  4.1.3预防工作
  加强水源地保护,水源中单井半径100米范围内的废弃旧深井采取严格的封闭措施,同时在此范围内严禁审批建设任何用途的深井;供水泵的外围30米范围内不得设立生活区和修建畜禽饲养场、渗水厕所,渗水坑,粪坑,不得堆放垃圾粪便,不得修建污水渠道;供水管理人员必须持区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健康证上岗,并建立健康档案。
  4.2预警
  4.2.1预警
  预警等级
  I级预警(特别严重,突发事件造成2万人以上饮水不安全的),用红色信号表示。
  II级预警(严重,突发事件造成1至2万人饮水不安全的),用橙色信号表示。
  III级预警(较重,突发事件造成0.5至1万人饮水不安全的),用黄色信号表示。
  Ⅳ级预警(一般,突发事件造成0.5万人以下饮水不安全的),用蓝色信号表示。
  4.2.2预警发布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收集到的信息编排后,经领导批准,再抄送区电视台专栏发布,同时在信息网络方面发布。
  预警信息的发布内容包括突发农村饮水安全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及应采取的措施等内容。
  5.应急响应
  5.1应急响应等级与农村饮水安全预警等级相对应。发布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预警的同时,即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
  5.2I级响应
  5.2.1工作会商
  由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发改委、农林水利局、财政、卫生、电力、公安、环保、国土、各有关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参加,商定方案编制、实施和协调;安排编制应急备用水源启用计划,动员全社会力量投入饮水安全工作,形成会议纪要。
  5.2.2工作部署
  办公室按照工作会商会议纪要,向全区下发饮水安全应急工作通知,分行业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工作程序,启用备用水源和运输车辆,动员办事处村干部,组织群众,全力投入工作,确保群众尽快用上合格水。
  5.2.3部门联动
  卫生局及时准确提供水质监测资料,农林水利局及时派出工作人员深入办事处村,调查饮水不安全具体人数、类型、范围,按照应急备用水源启用计划,科学调配水源,及时解决水量调配中出现的各类技术问题,同时做好水量调配经费计划和新水源建设工程规划及经费计划。区供电分局要做好输电线路的检查,抢修和维修,保证足量供电,区发改委、财政局要做好饮水安全临时供水和永久性工程建设项目经费计划的呈报,批复和经费安排,下拨及管理,区环保部门要及时提供水环境质量情况资料和水环境保护方案,并抓好方案的实施工作,区国土局做好饮水安全工作中必需的临时用地和永久性用地的审核审批。区公安分局做好安全工作,区电视台做好宣传工作。
  5.2.4方案启动
  全面启动处理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I级预警方案,临时送水方案,水利部门启用备用水源在72小时内定量供水,同时做好新水源地建设规划,发改委财政部门及时呈报项目计划,安排专项经费。电业部门72小时内抢修电路,保证供电,环保部门72小时内提供水环境监测资料。
  5.2.5宣传发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汇总各成员单位提供的信息资料,预警等级、涉及范围、方案实施情况,以及投入工作的人力、财力、物力、取得的阶段性进度和成效,由区电视台在电视专项栏目中定期播放。
  5.3II级响应
  5.3.1工作会商
  由领导小组组长主持, 发改委、农林水利局、财政、卫生、电力、公安、环保、国土、各有关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参加,商定方案编制、实施,动员全社会力量投入饮水安全工作,形成会议纪要。
  5.3.2工作部署
  办公室按照工作会商会议纪要,向全区下发饮水安全应急工作通知,分行业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工作程序,启用备用水源和运输车辆,动员办事处村干部,组织群众,全力投入工作,确保群众尽快用上合格水。
  5.3.3部门联动
  卫生局及时准确提供水质监测资料,区农林水利局及时派出工作人员深入办事处村,调查饮水不安全具体人数,类型,范围,按照应急备用水源启用计划,科学调配水源,及时解决水量调配中出现的各类技术问题,并编制水量调配经费计划和新水源建设工程规划及经费计划,区供电分局要做好输电线路的检查,抢修和维修,保证足量供电,区发改委、财政局要做好饮水安全临时供水和永久性工程建设项目经费计划的呈报,批复和经费安排,下拨及管理,区环保部门要及时提供水环境质量情况资料和水环境保护方案,并抓好方案的实施工作,区国土局做好饮水安全工作中必需的临时用地和永久性用地的审核审批。区公安分局做好安全工作,区电视台做好宣传工作。
  5.3.4方案启动
  启动处理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II级预警方案,水利部门启用备用水源在48小时内定量供水,同时做好新水源地建设规划,发改委、财政部门及时呈报项目计划,安排专项经费。区电业部门48小时内抢修电路,保证供电,环保部门48小时内提供水环境监测资料。
  5.3.5宣传发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汇总各成员单位提供的信息资料,预警等级涉及范围方案实施情况,以及投入工作的人力、财力、物力整体进度和成效,由区电视台在电视专项栏目中定期播放。
  5.4III级响应
  5.4.1工作会商
  由领导小组组长主持, 发改委、农林水利局、财政、卫生、电力、公安、环保、国土、各有关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参加,全面安排部署应急措施,形成会议纪要。
  5.4.2工作部署
  办公室按照工作会商会议纪要,向有关各办事处、村下发饮水安全应急工作通知,启用备用水源和运输车辆,组织群众全力投入工作,确保群众用上合格水。
  5.4.3部门联动
  卫生局及时提供水质监测资料,区农林水利局派出工作人员深入办事处村,准确掌握饮水不安全具体人数、类型、范围、按照应急备用水源启用计划,科学调配水源,及时解决水量调配中出现的各类技术问题,并做好调配水量经费计划和新水源建设工程规划。区供电分局要做好输电线路的检查,抢修和维修,尽快按时供电,区发改委、财政局要做好饮水安全临时供水和永久性工程建设项目经费计划的呈报、批复和经费安排,拨付及管理,区环保局要及时提供水环境质量情况资料和水环境保护措施,并抓好实施;区国土局做好饮水安全工作中必需的临时用地和永久性用地的审核审批;区公安分局做好安全工作,区电视台做好预警预告和宣传工作。
  5.4.4方案启动
  启动处理农村饮水安全III级预警方案,水利部门尽快启用备用水源供水,同时做好新水源地建设规划,发改委、财政部门做好项目计划呈报,安排专项经费,区电力部门做好电路维修保证供电,环保部门提供水环境监测资料。
  5.4.5宣传发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汇总各成员单位提供的信息资料、预警等级、涉及范围、方案实施情况,由区电视台及时在专项栏目中播放。
  5.5Ⅳ级响应
  5.5.1工作会商
  由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发改委、农林水利局、财政、卫生、电力、公安、环保、国土、各有关办事处镇主要领导参加,安排部署应急措施,形成会议纪要。
  5.5.2工作部署
  办公室按照工作会商会议纪要,向有关办事处村下发饮水安全应急工作通知,启用备用水源、组织群众积极投入工作,确保群众用上合格水。
  5.5.3部门联动
  卫生局及时提供水质监测资料,农林水利局派出工作人员深入办事处村,准确掌握饮水安全具体人数、类型范围,科学调配水源、解决水量调配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区供电分局要做好输电线路的检查、维修、尽快按时供电,区发改委、财政局要做好饮水安全临时供水和永久性工程建设项目经费计划的呈报,批复和经费安排、拨付和管理、区环保局要及时提供水环境质量资料和水环境保护措施,并抓好实施,区国土局做好饮水安全工作中永久工程占地的审核审批,区电视台做好预警预告和宣传工作。
  5.5.4方案启动
  启动处理农村饮水安全Ⅳ级预警方案,水利部门尽快启用备用水源供水,同时做好新水源地建设规划,发改委、财政部门做好项目计划呈报,安排专项经费,电业部门做好电路维修,保证供电,环保部门提供水环境监测资料。
  5.5.5宣传发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汇总各成员单位提供的信息资料、预警等级、涉及范围、方案实施情况,由区电视台及时在专项栏目中播放。
  6.保障措施
  6.1资金保障
  III级以下预警临时送水所需经费由受益办事处村筹集,所需新建水源工程实行办事处村筹建和财政补助相结合的方式安排解决,Ⅱ级以上预警应急供水所需经费和新建水源工程经费在受益办事处村筹集的基础上,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发改委、财政局、农林水利局及时编报应急经费补助计划,上级下达的饮水安全专项经费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编制用款计划,财政局监督实施,实行报帐制,大宗专项物资及工程建设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和招投标制,确保饮水安全专项资金使用的严肃性。
  6.2物资保障
  区农林水利局筹集一定数量送水器具,实行分类造册专库储存、专人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发布的干旱预警等级随时有偿调拨使用,确保按期供水。
  6.3应急备用水源准备
  区域中深层地下水为备用水源,通过已建的中深井及配套机具提水,本着就近取水的原则,优先利用深井水源。
  6.4应急队伍保障
  以办事处村为单位组建应急送水队伍,每个办事处组建2-3个送水组,明确组长、登记造册、承担应急期间为农村居民解决临时性吃水困难送水以及供水设备维修等任务。
  6.5医疗保障
  区卫生局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登记造册,按照预警等级和响应等级及时赴现场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防疫等工作。
  6.6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要组织治安管理队伍,登记造册、及时出动干警,负责做好区域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的治安管理工作,有效地预防和避免群众性事件的发生,稳定群众情绪,确保社会稳定。
  7.后期处置
  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在启动相应等级预案的同时,积极做好后期处置方案和实施措施。
  水利部门要派出专人逐办事处逐村进行调查规划,制定水源工程和提供输水工程设计方案及投资计划,并抓好项目的全面实施和工程管理。
  发改委和财政部门要做好项目审报、审批和专项资金拨付、管理。
  卫生部门做好新水源地水质监测。
  环保部门要及时提供水环境质量资料和水环境保护措施,并抓好实施。
  土地部门做好新建饮水工程必需的用地审核、审批。
  区电视台做好预警预告和相关宣传工作。


  2014年3月6日

作者:区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