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站区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工作方案
(2016年11月21日——2016年12月31日)
按照省、市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管控暨错峰生产工作安排部署及区委、区政府有关要求,为切实减少冬季不利气象条件下的大气污染,有效应对污染天气,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根据《中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站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7个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政办〔2016〕48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及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关于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全区上下团结一致,切实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以污染天气应急管控为重点,坚决实施好重点企业错峰生产,强力推进“小散乱差”污染企业整治和燃煤散烧污染整治,有效防止扬尘污染反弹、防止工业企业偷排,管控好燃煤散烧污染,继续打击黑加油站、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强化机动车尾气污染和油气污染治理监管。认真搞好污染天气管控,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坚持依法治污,科学治污,精准、精细、精确治理大气污染,有效减少人为因素引发的污染天气。
二、时间安排
本次工作从2016年11月21日开始,至2016年12月31日结束,共40天。
三、实施应急管控
(一)实施工业企业管控。
1.对全区所有涉气行业企业实施最严格的大气污染排放标准,逐家盯死盯牢,确保落实到位。
2.铸造、碳素、耐材等行业企业一律实施错峰停产、限产或实施保温焖炉。
3.未按照市、区政府要求落实清洁能源改造、烟气监控设备验收等标准的砖瓦等行业企业一律实施错峰停产;通过环保核查的砖瓦等行业企业一律实施错峰限产50%。
4.企业料场、堆场采取封闭、覆盖、防风抑尘网、喷淋等防治措施,裸露场地要实施覆盖、绿化并增加洒水频次。
(二)实施燃煤管控。
1.依法取缔违法违规散煤销售点,拆除违法违规燃煤设施。组织开展全区集中行动,依法取缔全区所有无照散煤销售点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内全部散煤销售点,拆除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内所有高污染燃料燃烧设施。
2.加快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在确保完成省里下达改造任务的基础上,辖区城中村力争在12月底前完成“煤改气”、“煤改电”工作,尽最大可能增加改造数量。11月30日前,完成“煤改气”、“煤改电”补贴政策制定。
3.按照《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民用洁净蜂窝煤推广工作方案的通知》(焦政办〔2016〕113号)文件要求,在全区着力推进洁净型煤替代,教育引导辖区居民使用洁净型煤。
(三)实施扬尘污染管控。
1.应急管控范围内停止拆迁和土石方作业,确需施工的重大民生、抢险等工程,由市蓝天办审核后,报市政府主管副秘书长批准。
2.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扬尘管控力度。未达到“六个百分之百”扬尘污染防治要求的工地一律停工,并对工地内裸露地面及土堆进行全面覆盖。
3.严控城市道路及县道等道路扬尘污染。区环卫处要细化结冰期和非结冰期冬季道路清扫方案,增加吸扫车机扫频次,坚持湿法作业,增加道路清扫频次,有效减少城市道路起尘量。区交通运输局要加强道路破损路面的修补维护并做好负责的道路清扫保洁工作。各办事处要做好乡村道路的清扫保洁工作。
(四)实施机动车管控。
1.强化高排放车辆管控。建成区实行24小时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车禁行,确需进行建筑垃圾、渣土运输的,由市蓝天办审核后,报市政府主管副秘书长批准。
2.加强黄标车、渣土车、大货车限行禁行查处工作,对违规行为严格依法查处。中站交警大队、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执法大队要做好扬尘治理零点夜查工作,2016年12月31日前每天开展检查,禁止渣土车、大货车(城区工业企业、民生保障车辆等除外)驶入城区。
(五)实施面源管控。
1.严禁农作物秸秆、树叶、垃圾露天焚烧,严禁燃烧木材烤火取暖,严禁露天烧烤,严禁城区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
2.严禁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油烟净化设施不能稳定运行的餐饮单位营业,一经发现立即停业整治至2016年12月31日。
3.严禁未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和国V汽柴油置换的加油站营业。
四、强化环境监管
各办事处,各相关部门对辖区内涉气污染源、错峰生产企业和工业企业实行专人驻厂,对企业的污染天气应急管控限产限排工作、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扬尘面源防治情况及其他环保方面的情况进行驻厂监督检查。对建筑工地、渣土车监管要实行专人负责,确保管控期间渣土车停驶到位,工地防控到位。对工业企业、建筑工地的检查要建立台账,做好工作记录,有据可查,发现问题要及时交办整改,并督促整改到位。
五、强化督导检查
(一)认真落实《中站区蓝天工程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环境保护综合督查工作的通知》,强化督导检查。督导组要采取面上巡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白天查与夜间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开展督导检查,紧盯重点难点,紧盯薄弱环节和关键时段,全天候检查,全方位覆盖,确保无盲区、无死角。
(二)全面开展零点夜查,加大对施工工地、渣土车运输夜查频次,将露天烧烤、餐饮油烟、企业违规生产等违法行为纳入零点夜查范围,确保各地冬防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区政府组织环保、住建、城管、交通、食药等部门分别成立检查组,全面检查各部门冬防措施落实情况。
(三)区环保、工信、交警、住建、城管、交通、商务、工商、农林水利等部门要制定每周七天白天及夜间环保督查工作计划,计划中应明确每个督查组带队领导姓名及职务、督查组全体成员姓名及职务、所有人员的手机联系方式、计划督查的时间、路线及点位安排等。其中,要组织对实施重点管控的企业、施工工地进行抽查,包括白天抽查和夜间抽查。抽查数量每天不少于各地列入《轻中度污染天气管控工作方案》及《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施重点管控的企业、施工工地总数的20%,每周五个工作日全部抽查一轮。各部门下周督查计划请于每周五上午10点前报区蓝天办;每天督查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请于次日上午10点前报区蓝天办。各部门要明确一名副职和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周督查计划和每天督查行动开展情况报送工作,对未按时上报的单位和个人区蓝天办将报请区委区政府依纪依规严格追责。
六、严格追责问责
(一)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压实责任,将工作目标、工作任务逐项分解给各部门,确保可考核、可追责。各单位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区环保局负责冬防工作的统筹协调指挥,加强对工业企业的环保监管,指导开展工业企业驻厂督查;指导各办事处、各单位拆除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的违法违规燃烧设施。
区工信委负责组织开展居民散煤使用情况调查,统筹推进洁净型煤替代;组织开展工业企业错峰生产。
中站工商分局组织全面摸排散煤销售网点,强化流通领域商品煤经营主体的监管,依法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和禁燃区域内散煤销售点。
区住建局负责做好建筑拆迁及工地扬尘污染监管、夜间工地扬尘督查等工作。
区城管局、区执法大队负责强化渣土、建筑垃圾等运输监管,做好夜间渣土运输督查、城市道路扬尘治理、裸露地面扬尘管控、露天烧烤、垃圾和树叶焚烧管控等工作。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加强道路扬尘监管和道路施工工地扬尘督查。
中站交警大队负责组织开展机动车上路执法检查,在城区对渣土车、大货车、黄标车实行限行禁行措施。
区农林水利局负责水利工程扬尘监管工作。
区商务局负责加强车用汽柴油质量监管。
区发改委负责统筹推进燃煤散烧电能、天然气替代工作。
(二)严惩环境违法。认真贯彻《大气污染防治法》,区环保局要严格落实按日计罚、查封扣押、停产限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手段,“零容忍”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严惩污染环境犯罪,坚决对环境违法行为实施“零容忍”,务必做到处罚到位、整改到位、移交到位,全面跟进、全程跟踪、一抓到底。对未按市、区要求限产、停产的企业,要采取延长错峰生产时间、媒体连续曝光、公开约谈企业法人等措施,确保限产、停产到位。
(三)严肃执纪问责。对在冬防冲刺工作中未履职尽责的单位,要取消年度评先资格,对个人一律先停职再处理。其中,对国家、省、市通报的问题一律追责;对各级新闻媒体公开曝光的问题一经查实一律追责;对市委、市政府环保督导组通报的问题连续三次交办的要一律追责。市政府已经决定对各县(市)区使用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工业企业堆场未采取防扬尘措施、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发现露天烧烤等行为要处以1-10万元罚款。对未按要求落实限产限排、停产停排单位的有关单位,发现1家,主管部门副职停职;发现2家,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停职;发现3家以上的,相关办事处主管领导停职,并按“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追究当地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的相关责任。对受到市里处罚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区政府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中站区11月21日至12月31日大气污染应急管控清单(工业企业)
2.中站区11月21日至12月31日大气污染应急管控清单(建筑工地)
附件1
中站区11月21日至12月31日大气污染
应急管控清单(工业企业)
序号 |
企业名称 |
管控措施 |
1 |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限产30% |
2 |
河南鑫诚耐火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限产30% |
3 |
焦作市爱尔福克化工有限公司 |
限产50% |
4 |
焦作市恒德利石墨电碳有限公司 |
煅烧炉、焙烧炉实行保温焖炉, 其余工段全部停产 |
5 |
焦作市粉煤灰煤矸石烧结砖厂 |
环保核查验收前停产 验收后限产50% |
6 |
鑫珠春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制砖一分厂 |
环保核查验收前停产 验收后限产50% |
7 |
焦作市中站区李封宏达煤矸石砖厂 |
环保核查验收前停产 验收后限产50% |
8 |
焦作市鑫春建材有限公司 |
环保核查验收前停产 验收后限产50% |
9 |
焦作市宏科建材有限公司 |
环保核查验收前停产 验收后限产50% |
10 |
焦作市龙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环保核查验收前停产 验收后限产50% |
11 |
焦作市宏起建材有限公司 |
环保核查验收前停产 验收后限产50% |
12 |
焦作市友翔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
限产50% |
13 |
焦作市德航耐磨材料有限公司 |
限产30% |
14 |
焦作市宝鼎科技有限公司 |
限产30% |
15 |
焦作市鸽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限产30% |
16 |
焦作市煜坤矿业有限公司 |
限产30% |
17 |
焦作市远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限产30% |
附件2
中站区11月21日至12月31日大气污染
应急管控清单(建筑工地)
序号 |
工地名称 |
工地地址 |
管控措施 |
1 |
和祥小区工地 |
影视路北侧 |
停止拆迁和土石方作业,对工地内裸露地面及土堆进行全面覆盖,未落实六个百分之百的一律实施停工至12月31日 |
2 |
和美三期1标、2标工地 |
瑞丰路东西侧 | |
3 |
和美三期3标工地 |
瑞丰路东侧 | |
4 |
奋安铝业厂房工地 |
经四路西侧 | |
5 |
远华府邸工地 |
光华路西 | |
6 |
鑫诚岚璞小区工地 |
解放西路北侧 | |
7 |
西部工业原料城工地 |
光华路东侧 | |
8 |
和美二期社区服务用房工地 |
和美二期院内 | |
9 |
法院审判庭工地 |
新园路北侧 | |
10 |
多氟多动力总成工业园工地 |
经四路东侧 | |
11 |
瑞生食品厂工地 |
人民路北侧 | |
12 |
司法局办公用房工地 |
瑞丰路西侧 | |
13 |
李办照料中心工地 |
瑞丰路西侧 | |
14 |
经五路污水管网工地 |
经五路 | |
15 |
消防支队工地 |
怡光南路东侧 | |
16 |
卫计委工地工地 |
新园路北侧 | |
17 |
和美二期幼儿园工地 |
瑞丰路西侧 |
作者:中站区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