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中政文〔2012〕14号  关于表彰2011年度财政收入先进单位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2/9/9 14:39:12 来源:区政府办

各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1年度,各办事处紧紧围绕财政收入目标,强化征管意识,应收尽收,超额完成了全年财政收入任务。为了表彰先进,激励干劲,促进我区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根据《中站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财政管理体制的意见》(焦中政〔2007〕47号)文件精神,区政府决定对2011年完成全年财政收入任务和超额完成全年财政收入任务的办事处予以表彰奖励。
  希望受表彰奖励的办事处继续发扬奋勇争先,勇争一流的精神,再接再厉;未受表彰奖励的办事处,不要气馁,共同做好2011年财政征收工作,为区域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附:2011年度财政收入先进单位奖励名单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日

 

2011年度财政收入先进单位奖励名单
          单位:万元
单位 奖励资金
政策奖励 备注
许衡办事处 269.22 完成收入任务,按完成数的3%进行政策奖励。
府城办事处 59.34
龙翔办事处 35.16
李封办事处 52.29
王封办事处 16.68
朱村办事处 26.55
冯封办事处 142.38
龙洞办事处 24.69
    626.31  

作者:区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