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中政文〔2012〕19号  关于实施“3683”经济发展计划加快重点项目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9/9 14:50:23 来源:区政府办

为进一步提升投资拉动能力,调整经济结构,推动经济转型,增强发展后劲,现就加快实施“3683”经济发展计划,快速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抢抓焦作市建设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机遇,科学求进加快发展,强力实施项目带动战略,以项目带动转型,实现西部工业城加速建设,北部后花园实质推进。

 

二、目标任务

围绕“3683”经济发展计划的实施,2012年,我区共安排83个计划总投资303.24亿元的重点项目,计划完成投资62.72亿元。其中41个工业项目,42个三产、社会事业等项目。

按建设阶段划分:

2012年新建项目35个,计划总投资193.78亿元,2012年计划完成投资24.39亿元。续建项目48个,计划总投资109.46亿元,计划完成投资38.32亿元。

按行业划分:

——工业项目41个,计划总投资214.21亿元,2012年计划完成投资38.74亿元;

——社会事业项目12个,计划总投资7.37亿元,2012年计划完成投资2.78亿元;

——商贸旅游项目11个,计划总投资54.26亿元,2012年计划完成投资10.53亿元;

——城建、交通项目15个,计划总投资22.95亿元,2012年计划完成投资9.88亿元;

——房地产项目4个,计划总投资4.45亿元,2012年计划完成投资7900万元;

 三、保障措施

(一)实行项目分包制度。严格落实一名区级领导联系分包、一套班子运作、一抓到底“三个一”工作推进机制。对重点项目,全面实行区级领导分包对重大项目成立专门服务小组,保障项目顺利推进。

(二)实行项目制度。每召开一次项目工作例会,分析研究项目建设形势,按照职责分工,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手续办理、要素制约、建设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快项目建设步伐。

(三)实行项目观摩通报制度。对2012在建和计划新开工或竣工的项目,季度排定一批,组织区五大班子领导进行项目集中观摩,现场督导项目建设。政府项目办每季度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行通报排名。

(四)实行跟踪督办制度。对列入区“3683”投资计划重点建设项目,分单位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目标形象进度,由区督查室、区项目办牵头,进行定期督查并通报

(五)实行联络员制度按照“双向选择”原则建立联络员制度。由区项目办牵头对重点项目进行摸底,提供需要驻点干部的重点建设项目名单。重点项目联络员负责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和建设期间企地关系协调工作。

(六)实行重点项目考核制度坚持平时考评与年终集中考核相结合,制定重点项目考核办法,以量化指标为依据,以工作实绩为内容,以项目进度为重点,严格重点项目建设考核评比工作,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优罚劣,逐步拉开奖励档次,真正起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确保全年重点项目建设任务顺利完成。

各办事处相关部门要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结合重点项目建设实际,制定服务项目的具体措施,对重大建设项目安排专人全程跟踪服务。对需要上级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及早报告并跟进落实。

 

附件一:1中站区2012年新建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

        2中站区2012年续建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

附件二:中站区2012年项目建设责任目标分解

作者:区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