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中政文〔2012〕71号 关于调整中站区事业单位法人信用等级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2/28 11:18:49
来源:区政府办
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焦作市事业单位法人信用等级评定和管理暂行办法》(市人民政府第6号政府令)精神,为进一步推进中站区事业单位法人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工作,区人民政府决定调整中站区事业单位法人信用等级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刘明胜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段喜梅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邱伯韬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武全丽 区编办主任
成 员:岳王成 区监察局副局长
张 静 区政府法制办主任
王 健 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政治处主任
王 睿 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政治处主任
张国华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晁 娟 区卫生局纪检书记
陈运海 区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张 永 区编办副主任
赵秀颀 区财政局纪检组长
任翔艳 区审计局纪检组长
王晨颖 区民政局纪检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编办,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武全丽同志兼任。
二○
作者:区政府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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