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政办〔2012〕40号  关于做好2012年人防工程防汛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2/28 15:47:05 来源:区政府办

  各办事处、各有关部门:
  为依法搞好人防工程的防汛工作,保证人防工程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增强城市战时防空、平时抗灾的防护功能,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遵照上级指示,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12年人防工程防汛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人防工程防汛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人民防空法》为依据,坚持“安全第一、常抓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原则,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防范和抢险相结合,以确保其地面建筑、交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目的,切实做好2012年人防工程防汛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防汛值班。制定防汛值班制度和险情处置程序,保证与有关部门的通信联络,并建立专门的抢险队伍,备足防汛抢险物资器材。
  (二)组织开展安全检查。要结合地下空洞普查对辖区人防工程逐一进行全面检查,注意发现隐患,认真做好险情分析,安排部署本辖区和本系统的各人防工程责任单位开展自查。
  (三)督促进行险工处理。
  1、对工程内常年积水,但结构完好的原则上维持现状;
  2、对危及地面建筑及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应及时通知责任单位进行加固处理。各办事处人防机构要检查督促处理情况,并将处理情况及时上报区人防办;
  3、对工程上部的供水或排污管网渗漏入人防工程的,要认真排查治理,严防因长期渗漏形成空洞致使地面坍塌而引发事故;
  4、对工程口部、气孔偏低的,应加固抬高,坚决杜绝地面积水灌流工程导致事故发生;
  5、对地面建筑(特别是在建工程)座落在人防工程上,或在维护管理中发现的险工地段,经人防主管部门批准,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进行隐患排除和险工加固;
  6、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险工隐患,需要进行报废并回填处理的要及时报告,由区人防办审核后,报市人防办审批。
  三、实施方法
  (一)各办事处人防机构应建立防汛领导小组,分别负责本辖区的人防工程防汛工作;
  (二)区教育局应建立防汛领导小组,负责本系统的人防工程防汛工作;
  (三)各办事处人防部门要充分发挥社区对本辖区各单位的组织作用;
  (四)各办事处可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人防工程防汛预案,并将人防工程防汛纳入办事处防汛工作中。
  四、组织领导
  (一)区人防办建立人防工程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联系电话:2947801。
  (二)区人防工程防汛抢险队伍设在区住建局,负责全区紧急重大险情的处理。
  (三)各办事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要有文件),组成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随后报区政府办(联系人:许佳;电话:13838914211)。
  (四)各单位对平战结合工程,应根据维护管理规定,认真维护各类防护、防火设施,确保人防工程战时防护和平时使用的防火、防汛安全。
  五、责任追究
  依据人防工程管理维护原则,各单位的主要领导要认真组织好人防工程的管理维护,对因失职渎职、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事故者,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

  附件:中站区人民防空工程防汛抢险预案


  二○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附
  中站区人民防空工程防汛抢险预案

  为维护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确保地面建筑、交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人民防空法》,落实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规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的,坚持预防为主,防范与抢险相结合的方针,切实做好人防工程的防汛抢险工作,杜绝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二、险情判断
  (一)工程出入口、气孔偏低或被掩埋地下且距排水管沟较近,使地面积水或管沟污水灌流人防工程,致使工程坍塌;
  (二)埋深较浅的未被复的地道,因地面积水倒灌,引起地面塌陷或在人员、车辆通过时坍塌;
  (三)居民区、生产区排水管沟不畅或给水管长期渗漏人防工程,地下形成空洞,在汛期雨水的作用下,引起地面坍塌,危及地面建筑和人员安全;
  (四)因山洪暴发或水库泄洪,洪水冲决排洪沟壑两侧的人防工程口部,毁坏工程引发事故;
  (五)经批准报废未作回填的工程,因长期渗漏水,在汛期雨水的作用下出现坍塌;
  (六)居民区或单位开挖的早期防空洞,未列入人防工程管理,有可能引发的事故;
  (七)尚未回填的在建工程,在汛期雨水作用下,引起基坑边坡坍塌。
  三、灾害事故分析
  (一)地基、基础不均匀沉降、建筑物拉裂或倒塌,对人员生命和财产构成威胁或造成损失;
  (二)导致线杆倾斜或倒落,造成供电、通讯中断或人员伤亡;
  (三)自来水管道或排污管沟断裂,影响建筑物安全和群众生活;
  (四)造成道路中断,交通阻塞;
  (五)地面塌陷引发煤气或供水管道受损,出现火灾和人员伤害;
  (六)构成对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安全的其他危害。
  四、组织准备
  (一)凡是有人防工程的厂矿企业、行政事业单位,要把人防工程的防汛列入单位工作的重要内容,明确专人负责,并建立防汛组织和抢险队伍;
  (二)各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分别负责本辖区、本系统的人防工程防汛抢险的组织指挥,并在有条件的单位组建抢险救援队伍,备足防汛抢险物资、器材(要有物资储备使用登记表);
  (三)各单位要加强汛期的值班巡查(要有巡查记录),观察和控制地面水位、流向,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制定防汛值班制度和险情处理程序,保证与各有关部门的通信联络。
  五、险情处置
  (一)发现险情立足组织抢险,控制险情;
  (二)立即向单位领导报告,请求指示;
  (三)对险情无法控制,可能危及人员安全时,立即组织人员疏散避险,并派出警戒,防止人员误入;
  (四)对可能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在采取可靠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进行紧急处置;
  (五)对可能引发其他次生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险情,要边疏散人员,边抢险,并及时向市、区两级人防办报告;
  (六)对需要增援抢险的,要派员到有关地点接应、引导,争取时间,控制损失;
  (七)对已控制险情,尚未处理彻底的部位,要在有效范围内设置警戒标志,派人不间断把守;
  (八)在紧急情况下,单位可以自行发放警报、广播,以有利于组织疏散避险或抢险救援。
  六、组织机构
  区人防工程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邱伯韬
  成  员:刘  颉   李  斌   陈运海
  联系人:许  佳
  联系电话:2947801

作者:区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