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政办〔2010〕39号
中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提供《焦作人物志》资料的通知
各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焦作市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2009〕1号文件通知精神,我区要为将要编辑出版的《焦作人物志》提供中站人物资料。中站籍人物资料收集以当代人物(1949年至今)为重点,尤其要把改革开放30年以来的方方面面的中站籍人物资料编辑好,以激励今人,启迪后人,推动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由于人物志追述年代久远,涉及人员众多,望全区各单位充分重视,抽调得力人员抓好本辖区、本单位的中站籍人物资料的征集、编写工作,按时做好文字资料和相关图照的审阅报送。
附件:中站区档案史志局《焦作人物志》中站人物资料搜集细则
中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一日
中站区档案史志局《焦作人物志》
中站人物资料搜集细则
一、 资料搜集范围
《焦作人物志》中站人物资料主要记载焦作市中站籍(下称本籍),或曾在焦作市中站区工作、做出一定贡献并产生良好影响的非本籍人物事迹。
二、收录内容及标准
(一)传记人物。本着生不立传的修志原则,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已故人物可以立传:
1.历史文化名人、名宦;
2.由大军区、国防部、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的战斗英雄,为新中国的建立和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英勇牺牲的革命烈士;
3.担任过市(师)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党政军领导干部;
4.两院院士;
5.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表彰的先进模范人物(如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
6.在国内外有影响的科学家、教育家、文学艺术家、发明家、企业家、运动员和其他领域先进人物;
7.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者;
8.获得重大国际性荣誉的人物;
9.在海外工作,并对焦作或国家革命、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中站籍人物;
10.其他在海内外比较知名,或曾在中国社会历史发展中产生积极影响的中站籍人物。
(二)专记人物。收录健在人物,其标准与传记人物同。
(三)人物简介或图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入人物简介或图表:
1.老红军,或在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抗美援朝以及其他局部战争、抢险救灾、处置突发事件中英勇作战,不怕牺牲,功绩显著,荣立二等功、一等功者;
2.见义勇为,受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通报表彰的;
3.受省委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受国家人事部与国家各部委联合表彰的先进模范人物(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优秀教师、人民警察等),省军区表彰的英模人物;省级以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
4.焦作市历届全国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5.副市(师)级以上领导干部;
6.在焦作市工作的正县级或相当于正县级以上的领导干部(特指1945年9月8日焦作第一次解放至今);
7.在职的市级劳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受省人事厅与省各厅局联合表彰的先进模范人物,焦作军分区表彰的先进模范人物,市级以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
8.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并在社会产生一定影响的各行各业优秀人才,主要包括:优秀乡镇(办事处)干部、知名企业家(董事长、总经理等),优秀学校校长、医院院长,杰出青年、巾帼英雄、农村勤劳致富带头人等;
9.在职的省、市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10.中国作协、书协、美协、音协、舞协等各类国家级行业协会会员(个人);
11.在省级以上各类竞赛、比赛中荣膺冠军者;
12.正高以上技术职称获得者,有作为、有建树的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人才;
13.其他有专门造诣、学有专攻,或兼具奇异功能者。
三、稿件要求
(一)撰写入志人物资料要真实可信,准确无误。提供文字性资料要以档案记载、机关原始资料为准;口述资料只能印证文字资料。凡有疑问或查不清的,坚持宁缺勿滥或数说并存。
(二)字数:传记、专记人物,每人一般不超过1000字;简介人物,每人不超过500字。
(三)所有入编人物均须提供二寸免冠正面照片一张(个人保存珍贵图片经影印后原件退还提供者本人)。
四、稿件撰写要素
1.姓名。外籍人物加括号注明外文原名。
2.生卒年月。记于括号内,如(1935.3.24~1993.12.3)。
3.原名、别名、曾用名、字、号、艺名等。
4.性别。
5.民族。用全称,如朝鲜族、蒙古族,不用朝族、蒙族。
6.籍贯。记清原籍、本人出生地。本市人物写区县名、乡镇名、村名。客籍人物写省名、县名。外籍人物写国、省(或州、县)名。行政区划或地名用当时名称,括号内加注今名。
7.学历。记清履历、学位和种类。如全日制、在职、业余、进修等。
8.政治面貌。记清党派,无党派人士。
9.职务职称。记清任职的变化情况。时间、单位、名称等。
10.生平事迹或主要活动。
11.各类名称(如地名、机构名称、职务名称、事件名称等)一律用当时的规范性全称。
五、时间要求及其他注意事项
1.文字稿件征集工作从即日起至2010年5月31日基本结束。
2.稿件采用现代汉语规范的语体文。用记述体,述而不论,主要写人物的生平事迹。语言力求准确、简洁、生动。
3.稿件形成后,由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单位签章,连同电子文稿报送中站区档案史志局办公室。地址:解放西路中站区政府一楼。电话:2946542。联系人:杜清纯、毋莉莎。E-mail:lzs6619@163.com。
4.以上文字资料部分(包括2寸免冠照片)一律免费入编。
作者:佚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