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政办〔2011〕37号
发布时间:2012/12/19 13:09:26 来源:本站原创

中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部门事务管理的
意    见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部门工作管理,确保政府分管领导及时掌握工作落实情况,更好地把握工作全局,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升运行效率、服务水平和执行力,经区政府研究,特就加强政府部门事务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部门工作周报告制度
    各政府部门要于每周五前,向政府分管领导口头或书面汇报本周工作落实情况、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及解决建议,明确下周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时限及推进措施,确保区政府分管领导全面及时地掌握部门工作情况;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临时性安排的重要工作、召开的工作会议,要拿出工作推进方案、会议精神贯彻提纲,并及时向分管领导到汇报,以做进一步的安排部署,提出切合我区实际的工作要求和落实意见。
    二、建立部门项目管理审查制度
    各政府职能部门拟申报的建设项目(包括社会事业项目、改善民生项目、使用政策性资金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等),从项目审批立项到工程审计决算,每一环节都须向分管领导汇报,每一程序都须报分管领导审查,确保部门分管领导全面掌握项目实施进展,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项目监管,严格实施程序,保证工程质量。
    三、建立部门经费审批预审制度
    各部门法定经费(包括工资及办公经费等),由财政部门按年初预算安排,报政府主管领导审批后,直接划拨各部门。对各部门因重大工作事项,需要追加的临时性经费预算,须报部门分管领导审查后,再报区政府主管领导审批。各部门的重大支出项目须及时向部门分管领导汇报,以便分管领导全面掌握部门经费支出情况,加强部门经费监管,提高部门经费使用效益。
    四、建立部门重大活动报告制度
    各部门迎接上级检查、视察及主办或承办重大活动的,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参加活动的上级领导及活动安排组织情况,同时报区政府办。政府办根据领导分工和工作日程,统筹安排接待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确保重大活动顺利开展。
    各办事处和企事业单位参照本意见执行。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