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中政文〔2013〕5号 关于对新鑫聚刚玉有限公司给予表彰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3/12/13 10:48:10
来源:区政府办
中站区人民政府
关于对新鑫聚刚玉有限公司给予表彰的
决 定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授予新鑫聚刚玉有限公司为“2012年度区长质量奖”荣誉称号,奖励人民币10万元,并予通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政府有关部门和全区广大企业要高度重视质量工作,要认真学习受表彰单位的先进经验,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理念,坚持抓质量、转方式、调结构、增效益,不断追求卓越绩效,为建设西部工业城、打造北部后花园、构建和谐新中站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一日
作者:区政府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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