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中站区2013年环境污染整治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4月16日
中站区2013年环境污染整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持续推进污染整治和总量减排,进一步改善全区环境质量,确保全区环境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和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污染物总量减排、环境质量改善为中心,深入开展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切实解决事关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全面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持续探索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的“三化”协调科学发展的路子,为我市建设更具活力新型城市、奋力走在中原经济区前列提供有力的环境保障。
二、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329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推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进一步提高行业、企业环保达标排放能力与污染防治水平,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在大气污染、水污染、重金属污染等三个方面继续推进整治工作,完成29项环境污染整治目标任务,出境水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市定目标,确保全区环境和饮用水源水质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三、工作任务
(一)强力实施“329污染整治工程”
围绕“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主要防控重金属”等5项(类)污染物总量削减,以大气污染防治、流域水污染防治、重金属污染防治为重点,完成29项污染整治任务,持续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和辖区地表径流环境质量。
1.全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
(1)开展面源污染综合防治。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城管、环卫等部门协同配合,大力推进施工工地、道路交通扬尘等污染的综合防治,切实改善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一是开展施工工地扬尘专项整治。加强城市施工工地管理,施工场地应采取洒水、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城区内按规定使用商品混凝土。施工工地采取建筑工地道路硬化、主体结构施工外脚手架密目网全封闭、车辆出工地全冲洗等措施,确保施工工地周边环境整洁。建筑物拆除必须做好围挡,边拆除、边洒水、边清运渣土,渣土、垃圾应在建筑物拆除完成后3天内清运完毕,暂时不能清运出场的,要采取相应的防尘措施。二是开展交通运输扬尘专项整治。城区行驶的物料运输车辆必须实行密闭运输,保持车辆整洁,均衡装载,捆扎牢固,不得沿路泄漏、遗撒;禁止未采取密闭措施的车辆在城区范围内行驶。
(2)开展燃煤锅炉专项整治。认真落实《焦作市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持续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实施方案》(焦政办〔2011〕106号)要求,继续开展燃煤锅炉专项整治。城区范围内10吨(含10吨)以下燃煤锅炉要于2013年6月底前关闭到位,改用清洁能源或集中供热;对全区范围内未列入关闭范围的锅炉开展排查整治,对环保不达标的实施限期治理,2013年9月底前实现环保达标。
(3)开展重点区域污染综合整治。继续开展焦作市西部工业产业集聚区区域大气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提升区域大气环境质量。道路沿线两侧(500米内)企业物料堆场要实行仓储或建设防风抑尘网;粉状物料运输要实行密闭运输,防止物料抛洒扬尘污染;企业厂(场)区至主要公路干线的通道要硬化,并落实防扬尘措施。企业粉尘排放点源采取高效污染治理设施,烟粉尘排放浓度≤50毫克/立方米。
2.加快污水处理厂等基础环保设施建设
一是加快西部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确保2013年4月底前完成建设并通过环保验收,运行负荷率达到60%。加大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和综合利用力度。污水处理厂外排废水必须稳定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二是加快城镇污水配套管网建设。要结合西部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继续加大配套管网建设力度,全面完成中站城区和西部工业集聚区工业及生活污水配套管网建设任务,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转,充分发挥环境减排效益。
3.开展危险化学品及重金属行业专项整治
一是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加大全区环境敏感区域、化工企业集中区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的环境综合整治,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进行限期治理,对原有污染治理设施进行改造完善或建设新的治理工程,确保污染物达到国家排放标准要求。
二是开展重金属行业专项整治。全面落实国家、河南省《重金属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要求,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重金属企业开展限期治理,对属于落后生产工艺的坚决予以淘汰,切实加大重金属污染防治力度,减少重金属排放,确保环境安全。
三是加强工业企业危险废物的环境管理。以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达标考核为抓手,建立国家、省、市级监管重点源清单,加大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达标考核力度,进一步提高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危险废物管理水平,确保危险废物依法安全处置。
(二)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按照国家、省对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焦政文〔2011〕49号)和《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焦政办〔2011〕102号)要求,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努力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1.开展生态创建工作
开展生态乡(镇)和生态村的创建工作,2013年9月底前,完成龙翔办事处生态乡镇的创建申报;2013年9月底前完成龙翔办事处周窑村省级生态村的创建任务。
2.开展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
按照国家、省对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焦政文〔2011〕49号)和《焦作市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焦政办〔2011〕102号)要求,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努力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3.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
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结合畜禽养殖单位的标准化建设工程,以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示范工程建设为重点,推进重点养殖企业污染治理,实现畜禽养殖污染物减排阶段性目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完善污染整治考核奖惩机制。区政府按照“年初预算、年中调度、年底考核”的原则,建立完善污染整治考核奖惩机制,定期对各办事处污染整治完成情况进行核查调度,严格考核,确保完成污染整治目标任务。二是进一步完善农村环保工作机制。扩大和深化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办事处环保机构建设,健全农村环保监管网络。三是落实环保行政执法责任制。将处罚信息纳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作为企业信用评价的重要依据。
(三)加大资金投入。要加大对环保的资金投入,同时建立多渠道、多元化环保资金引入机制。要在安排公共财政投入金额的基础上,多种渠道争取资金用于污染治理项目,积极争取国家、省级环保专项资金。支持企业积极利用世行、亚行等资金,用于治污设施建设。积极吸引民间资金投资环保事业,完善城市污水、生活垃圾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环境监管建设投入,重点加强环境监测、环境监察人员培训和仪器设备配置,提高应急监测和防护能力。专项资金要向有污染整治任务的企业倾斜,支持重点企业开展污染治理工作,加快治理进度,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四)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发挥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作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污染整治、总量减排工作进行视察,督促办事处和企业环保工作开展。广泛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宣传教育,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提高公众环境保护意识。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投诉举报电话:12369),及时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环境污染问题,健全环保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人民群众对环境污染的参与机制,在全社会营造关注环保工作的浓厚氛围。
附件:1.中站区2013省、市政府环保目标任务分解表
2. 中站区2013年环保目标任务分解表
3.中站区2013年区直部门污染整治任务分解表
作者:区政府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