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各部门:
《中站区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窗口AB岗工作制度》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3年4月28日
中站区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窗口
AB岗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各服务窗口岗位责任制,提高工作效能,明确各单位窗口工作人员责任,做好窗口人员之间的工作衔接,确保区行政服务中心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区政府决定在各部门进驻中心的服务窗口实行AB岗工作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AB岗工作制度是指在中心各窗口岗位上,分别设置两个岗位责任人,A岗工作人员为该职位的主岗责任人,B岗工作人员为该职位的备岗责任人,当A岗责任人因生病、休假等情况离岗期间,由B岗责任人代替其履行职责的工作制度。只有一名工作人员的窗口,顶岗或备岗人员由窗口单位另行安排。
二、实行AB岗工作制度的目的是不因工作人员的缺位、空岗,导致即办的服务事项缓办、急办的服务事项延误,确保中心各项运作制度有效落实。
三、各窗口单位应确保工作时间内,每一个服务窗口的岗位均有人员到岗,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原因出现空岗、缺岗现象。同时对窗口人员进行有计划、有步骤的业务知识培训,确保能相互顶岗,顺畅运作。
四、AB岗交替或顶替上岗前,必须先向窗口单位请假,领导签字同意、加盖单位公章,确定顶岗人员后,填写《中站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人员请假及顶岗备案表》,报区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室审批备案。
五、A岗责任人不在岗,必须提前做好工作的交接,B岗责任人在顶岗期间,享有A 岗责任人的职责和权利,应认真负责做好本职工作,并对执行A岗工作的结果负相应责任。
六、各窗口单位应认真落实AB岗位工作制,做好运行中的有关协调工作。
七、区行政服务中心要对各服务窗口执行AB岗工作情况加强督查,不定期进行检查通报。发现问题被通报一次的,给予窗口人员口头警告并向窗口单位通报情况加强管理;被通报两次的,取消该窗口和窗口人员季度、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同时向窗口单位提出整改要求;被通报三次的,区优化办将对窗口单位进行问责。
作者:区政府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