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政办〔2013〕32号  关于印发2013年度“安全河南”中站创建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2-13 11:27:31 来源:区政府办

各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2013年是中原经济区建设的重要一年,也是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关键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河南(2010-2020年)焦作创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焦作市安全创建2013年行动计划》精神,按时完成市定各项目标任务,切实做好2013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安全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统领,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示范带动、全面推进”的基本思路,完善体制机制,严格责任落实,创新监管模式,深化专项整治,强化科技支撑,提升素质效能,确保实现“三提三减一避免”(提高全民安全素质、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高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执法水平,减少事故起数、减少伤亡人数、减少财产损失,避免重特大事故)的总体目标,持续保持安全生产良好态势,为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目标:年底前,全面完成《2013年安全生产目标和任务责任书》的目标任务和创建内容;确保全年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市定指标以内。

二、主要任务

   (一)持续提高认识,树立安全生产工作理念。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责任如山”和“一切事故可防可控”的安全生产理念,全面实施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战略。通过举办座谈会、研讨会、安全论坛和组织访谈、视频讲座等专题宣讲以及在报刊、网站、电视台等媒体开辟专刊专栏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理念大宣传,努力在全社会树立“一切事故可防可控”的理念。

责任单位:区安全监管局、区教育局、区总工会、区电化教育中心,各办事处。

(二)持续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切实做到“三个全面提高”。

    1.全面提高全民安全素质。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各办事处、有关单位要通过各种媒体、网络加大安全生产新进展新成就的正面宣传力度,通过移动、联通、电信等短信平台,定期群发安全生产提示警示常识短信。二是加强主题宣传教育。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组织开展第十二个“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11·9”消防日、安全生产科技周、安全发展论坛等系列活动。三是加强法制教育。认真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开辟专题专栏、政策解读,加强普法教育和形势教育,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四是加强安全常识普及教育。加快安全教育阵地建设,支持村(社区)、企业建设安全文化主题公园(街道)、安全文化大院、事故警示教育室。各办事处要建立1个以上安全文化主题街道,编发安全生产科普读物、宣传画册等,推动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常识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进机关。安全和谐型示范村(社区)要建立至少1个安全文化大院和安全文化教育室。创建示范企业要建立事故警示教育室(长廊)。五是加强应急救援演练。2013年年底前,各办事处至少要组织1次综合性应急救援演练,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组织开展1次具有本行业(领域)特点的应急演练,高危行业企业每季度要组织1次以上全员参与的专项应急救援演练,辖区高层住宅、学校、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定期组织疏散逃生以及自救互救等演练,其他单位要针对各自易发事故的薄弱环节,组织开展规模适度、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活动。六是加强安全创建管理。把安全和谐型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根据《河南省安全和谐型社区(村)评定管理办法》,组织开展省级示范村(社区)申报、评定、挂牌工作。全区要组织开展5%的安全和谐型村(社区)为高标准创建,至少要有23个实现市级示范挂牌。

    责任单位:安全监管局、中站派出所、区文体局、区电化教育中心、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总工会、中站消防大队、各办事处。

2.全面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技能。突出抓好“三项岗位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班组长培训和新工人、转岗工人、农民工安全技能培训,年内培训率达到100%,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审证再培训率达到100%。监督生产经营单位要落实“三级”(公司、车间、班组)和“四新”(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安全教育,年内所有企业从业人员培训、再培训率均达到100%。加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2013年年底前,单位主要负责人70%具备相关行业规定的专业知识,从业人员满300人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具有中级以上安全专业职称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达到50%以上。把农民工安全培训放在突出位置,纳入技能培训内容,使农村转移劳动力同步接受安全技能培训。

    责任单位:总工会、区安全监管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农林水利局,各办事处。

    3.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执法水平。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认真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区委九届三次全会精神集中培训,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实践,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总体部署。二是加强业务能力建设。严格落实业务培训计划,利用脱产学习、委托培训、视频讲座、岗位练兵等多种方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业务培训。三是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及省市区有关规定,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在全区安全监管系统开展以“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群众评议、党员互评、领导点评”为内容的“三亮三比三评”活动,坚决克服“严格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等问题。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约束安全监管监察“五权”(行政审批权、安全执法权、事故调查权、中介机构监管权、安全培训权)运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区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办事处。

   (三)持续推进重点领域整治,坚决避免重特大事故发生。

1.非煤矿山。全面推进非煤矿山标准化工作,2013年年底前,全区所有非煤矿山100%企业达到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三等以上尾矿库建成在线安全检测系统,切实提高非煤矿山本质安全水平。继续落实露天矿山分台阶开采和中深孔爆破等先进适用技术的采用,督促指导露天矿山企业加强边坡管理,建立高陡边坡监测监控系统。继续实施尾矿库汛前安全评估、领导包片、责任人包库和应急值守制度,加强对尾矿库度汛工作督导力度,确保尾矿库安全度汛。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和打非治违工作,严厉打击非煤矿山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中站国土资源分局、区安全监管局、中站派出所、龙翔办事处、许衡办事处。

    2.道路交通。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要求,解决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挂靠车辆以挂代管等问题。加强客运安全监管,大力推进动态监控系统应用,深入开展客车超限超载超速整治。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各项规定。严厉整治超速、超载、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非营运车辆载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按批准路线行驶等非法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中站派出所、区教育局,各办事处。

    3.建筑施工。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模式,推行差别化和网格化监管。开展建筑施工安全巡查,逐步建立以安全巡查为主要手段、以行政执法为基本特征的安全监管模式。大力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安全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行塔机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系统和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加强安全隐患的监测监控和预报预警,提高安全生产防控水平。深入开展建筑施工事故隐患排查专项整治,以西部工业聚集区、城乡结合部和重大工程为重点,依法严厉查处逃避主管部门监管、不遵守法定建设程序等非法行为;以事故多发的建筑企业为整治重点,依法严厉查处超资质范围承包、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等违法行为;以强化现场管理、防范坍塌和高空坠落为重点,深入检查整改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起重机械等施工部位和环节的事故隐患。

    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办事处。

    4.危险化学品。严格执行《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项目安全联合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焦政〔20117号),保证新建和异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进化工园区,对地处人口密集区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制定规划,“十二五”期间全部搬迁入园。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专项整治,突出“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品种、重点危险工艺和重大危险源)和全区4家有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企业,持续加大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力度。2013年年底前,所有“两重点一重大”必须进行自动化改造,已经完成自动化改造的企业对照新的要求进行整改。重大危险源备案率达100%。全面启动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加油站标准化率达到30%

    责任单位:安全监管局、中站派出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城乡规划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市质监局城西分局,各办事处。

    5.烟花爆竹。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从严整治烟花爆竹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环节,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单位:区安全监管局、中站派出所、中站工商分局、各办事处。

6.消防安全。深入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全力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规范化建设、社会化防控,完善社会消防管理长效机制。突出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与地下建筑、“三合一”(住宿、生产经营、存储为一体)场所及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集中整治消除火灾隐患。推动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深化“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建设,落实“户籍化”管理,推行单位消防设施年度监测制度。

    责任单位:中站消防大队、区农林水利局,各办事处。

    7.职业卫生。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的通知》(国办发〔200943号),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监管体系,配齐配强监管人员、装备。扎实做好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工作。完善职业卫生工作制度,落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卫生“三同时”、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职业健康监护等制度。深入开展石材加工等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加大监察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职业危害事故。

责任单位:安全监管局、区卫生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总工会,各办事处。

8.特种设备。推动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标准化和分级分类管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构建覆盖办事处和村(社区)的基层安全监察网络,完善动态监管体系和信息化系统,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和定期检验申报制度,强化现场监督检查,深入开展重点场所、重点时段、重点企业、重点设备专项整治,加大涉及公共安全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气瓶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非法使用和违章操作等行为。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城西分局,各办事处。

    9.冶金、机械等行业(领域)。加强冶金、机械、建材等企业安全监管,突出抓好冶金煤气、受限空间作业、高温液态金属吊运等安全专项治理和检查工作。强力推进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模以上工贸企业标准化启动率要达到100%。继续开展防雷安全检测、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和防雷安全隐患排查,严防冶金、建材、机械、轻工、纺织、商贸等行业(领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责任单位: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安全监管局、中站派出所、市质监局城西分局、各办事处。

    (四)持续探索完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监管水平。

    1.加强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等长效机制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政府制定的宣传教育、应急救援、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等政策措施,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提升,实现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责任单位:区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办事处。

    2.继续抓好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和副职“一岗双责”制,健全完善各负其责的尽职机制、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和奖惩并重的考核机制。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既要对分管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分管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做到管人、管事与管安全相统一。各职能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人、管事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真正做到职责明确、奖罚分明、有责必查、有过必究。

    责任单位:区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办事处。

    3.继续抓好规划、设计等环节的安全审核。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战略,始终做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各项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凡灾害威胁严重、现有工艺技术不能保证安全的深部矿产资源,一律暂缓批准开采。高危行业建设项目未通过安全评估的不得立项,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坚决依法取缔。

责任单位:区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办事处。

  (五)持续推动“科技兴安”,有效提升安全科技支撑保障水平。整合安全科技资源,建立完善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安全科技创新体系。

    1.推出一批安全生产科研攻关课题。加强与高等院校合作,在安全监管理论与实践创新方面取得新实效。选定3家示范企业,培训5名业务骨干,在生产领域全面推进风险预控管理,实现企业由预防事故向预防隐患的转变。

    责任单位:区安全监管局

    2.转化一批安全科技成果。非煤矿山领域重点推进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矿井灾害监测与预警信息系统等成果转化。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重点推进重大危险源监控等成果转化。冶金等工贸领域重点推进煤气防泄漏自动保护排水器、起重机吊钩上下限位安全保护装置等成果转化。职业卫生领域重点推进粉尘呼吸防护装备等成果转化。

    责任单位:区安全监管局。

3.推广一批先进实用技术。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推广生产安全保障关键技术、快速监测预警等先进适用技术。特种设备行业重点推广电梯、大型起重机械远程监控系统和气瓶电子标签信息化管理技术。冶金等工贸领域重点推广高炉炉缸炉底侵蚀诊断与结构安全评估等先进适用技术。职业卫生领域重点推广粉尘浓度超限喷雾降尘等先进适用技术。

责任单位:区安全监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综合协调,各办事处及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创建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创建工作要亲自研究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周密计划安排,严格督导检查,确保创建进度和成效。

    (二)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进一步落实省、市、区安全生产经费投入政策,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能力。一是把安全生产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落实到位,安全监管业务经费人均不低于1.5万元,安全创建示范行政村(社区)安全生产经费投入不低于2万元;二是按照国家安全费用提取、风险抵押金、安全生产责任险等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规定,督促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等行业(领域)的单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政策;高危企业100%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三)注重示范带动。按照“源头规划、制度保障、文明习惯、安全文化”持续递进的创建思路,认真总结去年安全创建示范单位的工作经验,查找不足,完善制度标准,丰富内涵,提升品质;2013年对确定的安全创建示范单位要按照创建标准,强化宣传,加大投入,全面规划,确保高标准、高要求、高水平创建。

(四)坚持齐抓共管。各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在做好分管行业安全创建的同时,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形成创建合力,确保安全创建各项工作按期达标。

(五)严格检查考核。把安全创建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完善督促检查、定量考核和评比奖惩制度;区安委会办公室要定期对有关单位安全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安全创建工作不达标的单位,取消其年终评先资格。

 

                

 

                       2013618

作者:区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