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政办〔2014〕18号  关于印发中站区2014年环境污染整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15 10:24:09 来源:区政府办

各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中站区2014年环境污染整治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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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站区2014年环境污染整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着力改善环境质量,切实解决关系民生的环境问题,强力推进“四个中站”建设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区委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转型提升持续求进紧紧围绕建设实力中站绿色中站活力中站幸福中站的宏伟目标,以污染物总量减排、环境质量改善为中心,深入开展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切实解决事关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进一步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努力探索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的“三化”协调科学发展的路子,为中站区建设实力中站绿色中站活力中站幸福中站提供有力的环境保障。

二、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4334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推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进一步提高行业、企业环保达标排放能力与污染防治水平,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及环境污染综合整治等年度目标,出境水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定目标,确保全环境和饮用水源水质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三、工作任务

强力实施“4334综合整治工程紧盯“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4项(类)污染物总量削减,以开展“蓝天工程”、“清水行动”、“乡村清洁行动”等大工程为载体,完成34综合整治任务,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建设美丽中站

(一)开展“蓝天工程”,围绕解决突出的城雾霾天气问题,全面开展大气污染治理

1.切实抓好扬尘污染治理。通过切实加强各类建筑施工、道路施工、市政工程等工地施工环境管理,对堆场实施密闭化管理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对露天堆放场采取自动喷淋和洒水降尘,加强道路交通扬尘污染治理,严控运输车辆沿途抛洒以及规范整治矿山开采等措施,降低扬尘污染。

2.调整能源结构。大力推进集中供热和天然气使用,关闭淘汰分散燃煤锅炉等措施,降低煤炭在能源结构中的比例。2014年5月底前,完成焦作市白祥食品有限公司(原河南黄国粮业有限公司焦作分公司)0.7吨燃煤锅炉拆除任务。2014年10月底前,完成焦作市爱尔福克化工有限公司燃煤热风炉清洁能源改造任务,全区10蒸吨/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完成烟尘脱硫综合治理,脱硫效率达到85%以上,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我省大气污染物排放要求

3.抓好重点区域大气环境综合整治。继续开展焦作市西部工业产业集聚区区域大气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提升区域大气环境质量。道路沿线两侧(500米内)企业物料堆场要实行仓储或建设防风抑尘网;粉状物料运输要实行密闭运输,防止物料抛洒扬尘污染;企业厂(场)区至主要公路干线的通道要硬化,并落实防扬尘措施。企业粉尘排放点源采取高效污染治理设施,烟粉尘排放浓度≤50毫克/立方米。

4.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在有机化工、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基础数据调查,并逐步开展综合治理工作。新建储油库、加油站必须同步建设油气回收装置。2014年10月底前,辖区加油站按照标准完成油气回收治理。

5.推进产业结构调整。通过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落实城区工业企业关闭搬迁改造升级计划,提高节能环保准入标准,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优化工业集聚区内产业园区布局等措施,优化产业结构和环境功能分区。2014年6月底前,完成焦作市海天印染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搬迁任务

6.加强餐饮油烟治理和严禁各类焚烧污染。要大力开展餐饮油烟治理,严格新建饮食服务经营场所的环保审批,城区内新建可能产生油烟排放的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应依法履行环保审批程序,对可能产生油烟的环节安装相应净化装置或明确油烟污染防治措施,达到国家《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要求;鼓励使用管道煤气、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饮食服务经营场所要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大力加强秸秆焚烧监管,禁止农作物秸秆和垃圾废物等露天焚烧,建立和完善区、办事处、村级控制秸秆焚烧责任体系,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二)开展“清水行动”,围绕流域断面达标和保障城市水系水质,持续开展流域水污染治理

1.开展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专项行动。

一是推进西部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出水稳定达标工程,污水处理厂外排废水必须稳定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二是加快污水配套管网建设,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率达到80%、处理率达到80%以上。是加快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建设。按照“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再利用”原则,选择适当的污泥处理处置方式,加大污泥资源化和综合利用力度,统筹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设施建设。2014年6月底前,完成完善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达80%以上政府目标任务,充分发挥环境减排效益

2.开展非工业园区废水排放企业提标改造工程建设结合河南省《省辖海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777—2013)的实施,大力开展海河流域非工业园区重点废水排放企业废水治理提标改造,提高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达标能力2014年10月底前,直接排入城市河道的所有化工等重点废水排放行业,以及国家制定了特别排放限值的行业,实施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3.开展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围绕污染减排中心工作,做好上市拟上市企业服务,深入推进重点行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基本实现5个重金属行业、7个产能过剩行业、上市企业和其他重污染行业在2014年全部完成第一轮清洁生产审核的目标。2014年9月底前,督促焦作市爱尔福克化工有限公司等7家重点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制定和实施中高费方案,充分发挥清洁生产的减排效益。

(三)开展“乡村清洁行动”

1.开展生态创建工作。大力推进我区生态乡镇和生态村的创建。20149月底前,完成龙翔办事处生态乡镇(命名)创建任务,完成龙翔办事处赵庄村、龙翔办事处桑园村、许衡办事处东王封村等3个市级生态村创建任务。

2.开展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一是在2014年10月底前,完成朱村美苑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二是按照国家有关要求,配合焦作市环境保护局,做好2011-2013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的成效评估。

3.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2014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为契机,抓好城区养殖场污染整治,带动和提升全区养殖业污染治理和综合利用水平。一是围绕城市“水系建设”,深化“清水行动”,对辖区规模化以上畜禽养殖场开展污染整治,对没有配套污染治理设施的要求限期治理,对污染治理设施不齐全、运行不规范的要求限期整改,对位于禁养区的要求关停搬迁。2014年9月底前,完成中站区小兵养殖专业合作社(搬迁)工程。二是结合畜禽养殖单位的标准化建设工程和“三河三湖”流域畜禽养殖治理项目,2014年9月底前,完成中站区龙翔办事处西张庄绿色养殖基地示范工程。三是对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中站段)两侧畜禽养殖场实施污染整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环境综合整治和总量减排是考核政府工作的刚性指标,同时也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办事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此项工作,要严把新上项目准入关,严格控制高污染、高排放行业的准入标准,控制主要污染物新增量。主要领导是污染整治、减排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要加强指导和督查,切实把污染减排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体系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召集相关部门和各办事处相关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创新机制。一是深化完善年度目标奖励机制。各办事处和有关单位年初要签订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明确年度工作任务,年中实行政府环境保护目标“一月一调度、一月一督导、一月一通报”工作制度年底对政府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二是全面推进实施以“责任网格化、执法模板化、管理分类化”为主要内容的环境监察执法新模式,环保部门要实行规范化的明查、常态化的暗访,完善监督性监测、现场监察等各项监管制度,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转,不断提高环境质量。三是严格落实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对河流断面影响较大的企业,实施更加严格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制要求;对严重影响控断面水质的企业,要依法采取限产限排、停产整顿、关闭等果断水质断面预警措施。进一步完善农村环保工作机制。扩大和深化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乡镇(办事处)环保机构建设,健全农村环保监管网络。

(三)加大资金投入。要加大对环保的资金投入,同时建立多渠道、多元化环保资金引入机制。要在安排公共财政投入金额的基础上,多种渠道争取资金用于污染治理项目,积极争取国家、省级环保专项资金。支持企业积极利用世行、亚行等资金,用于治污设施建设。积极吸引民间资金投资环保事业,完善城市污水、生活垃圾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环境监管建设投入,重点加强环境监测、环境监察人员培训和仪器设备配置,提高应急监测和防护能力。专项资金要向有污染整治任务的企业倾斜,支持重点企业开展污染治理工作,加快治理进度,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四)综合推进。采取行政的、经济的和法律的手段,综合推进全环境污染整治工作。一是政府将环保目标列入政府一票否决目标和政府百分制考核重要内容,进行双重考核。二是通过创新完善环境经济政策,促使企业不断提高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达标水平,巩固减排成果,促进污染整治和减排工作开展。三是严格环境执法。坚持开展反时差检查、常态化暗访,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解决损害人民群众健康的各种环境问题,切实提高全污染防治水平。四是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的法律、民主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污染整治工作进行视察,督促地方和企业环保工作开展。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加大对污染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尤其是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好跟踪报道,通过大力度的宣传,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努力营造出全社会关心、支持、监督、参与环保工作的良性局面。

 

作者:区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