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现将《中站区出口化工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4年6月13日
中站区出口化工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有效提升我区出口化工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推动出口化工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全面促进出口化工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按照《河南检验检疫局推进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豫检轻函〔2013〕253号)有关要求,结合中站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建设出口化工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也是全面提升我区出口化工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载体。要以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为导向,以促进质量水平提高、提升核心竞争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为重点,对出口化工产品质量实施区域化管理。通过出口化工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进一步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全面构建“地方政府、出口企业、监管部门、行业协会齐抓共管”的质量安全工作新格局,实现焦作西部工业集聚区由产业优势到质量优势的转型提升,加快形成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出口竞争新优势,促进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示范区管理范围
在中站区行政辖区内的出口化工品生产企业及危险品包装生产企业。
三、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
(一)成立中站区出口化工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 长:卢和平(中站区人民政府区长)
副组长:赵保才(焦作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
杨素琴(中站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方春生(焦作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成 员:李 超(中站区商务局局长)
赵小强(中站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孙玉海(中站工商分局局长)
张海军(西部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翟红霞(焦作市境检验检疫局轻工纺织科科长)
李新平(焦作市检验检疫局机电化矿科科长)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1、负责示范区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2、形成定期联席会议机制,抽调各部门人员参与示范区建设和监督管理,负责各有关部门、企业的协调工作;3、负责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4、负责有关政策、制度的批准发布;5、负责对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进度进行督导检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中站区商务局局长李超兼任办公室主任,焦作市检验检疫局机电化矿科科长李新平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中站区商务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1、对相关政策进行研究分析,向领导小组提报政策修订计划、草案、方案、标准,制定示范区管理建设相关规章、制度及程序。2、负责召集小组成员单位及龙头企业参加联席会议,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发布工作信息,研究开展工作。3、整合各部门行政执法资源,协调焦作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站区商务局、中站工商分局、中站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西部集聚区管委会,按照各自职责对有关企业进行指导,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整合相关部门、单位的检测资源,组织开展监控、检测和验证,制定有关监控、抽检检测计划,并对检测数据进行汇总,为追溯、预警、纠偏做好技术支持。5、搞好宣传培训和技术咨询工作,加强有关法律法规和国际国内标准知识的宣传指导。6、发生突发事件时及时向示范区管理领导小组请示汇报,并按要求协调各职能部门进行干预、纠偏、应急处理等工作。7、建立健全示范区管理监督网络、质量安全追溯网络,并实施运行。8、完成示范区管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各部门职责分工
1、中站区商务局:主要负责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具体落实示范区办公室的职能。整合相关部门的依法行政资源,加强政策法规体系的有效运行和补充完善,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和良好工作循环,为示范区建设和管理提供科学有效、持续完善、执行性强的政策法规体系支撑。鼓励出口生产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调整优化产品结构,增加技术附加值,提升产品质量档次,增强国际竞争实力。制定相关政策、工作计划草案,督促协调各相关部门按照计划进度开展各项日常工作,按期向示范区领导小组报告示范区工作情况,向出口生产企业通报政策信息和质量管理相关信息。
2、焦作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主要负责依据进口国(或地区)和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对出口生产企业出口产品实施检验监管;及时向企业提供最新收集的国外标准法规、国外产品质量、技术壁垒及贸易信息;指导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知识等培训;为企业实施追溯、预警、纠偏,提供技术、信息支持;按期向示范区领导小组或管理办公室通报检验监管工作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
3、中站工商分局: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本辖区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工作,查处流通领域销售不合格原辅材料的违法行为。
4、西部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编制实施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各项具体管理办法;负责产业集聚区内的各项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审核投资项目,对入驻化工企业进行资质审验、项目审批,协助入驻企业办理相关手续,并按规定权限进行备案、核准和上报;负责对产业集聚区内化工企业进行宏观指导、管理和协调,为企业入驻提供服务。
6、中站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研究化学品工业的发展战略,编制化学品行业的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审批化学工业基建、技改项目,监督检查化工行业环境保护、资源保护、安全生产及节能工作,宏观制订经营方向;研究国际、国内市场动向,负责化工产品的采标工作,对执行标准进行监督检查,标准、质量要与国际接轨,扩大出口创汇总量,拓宽市场需求,组织对全区化学工业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测、评估;收集国内、外化工行业科技含量高的经济技术信息、科研成果,及时提供给生产企业,帮助企业引进资金、技术、设备和人才,配合和组织化工行业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备的鉴定和推广。
7、相关企业:要遵守法律法规要求,并签订出口化工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向社会公开承诺,自觉履行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义务,在日常经营、生产活动中诚实守信;按照示范区管理的要求,100%建立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并有效运转,对出口化工产品实施100%检验监控,确保出口产品质量安全;及时向示范区管理办公室报送国外通报、召回的产品信息和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等。
四、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出口化工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努力构建全区质量安全监管体系、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质量诚信体系、公共检测服务体系,力争形成“政府重视、部门联动、产业升级、企业受益、质量提升、便利贸易”的良好态势,打造区域化工产品出口品牌,提升产品档次,促进当地的外经贸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区内企业的质量意识和控制能力、质量管理水平、产品价格、贸易订单量等得到明显提升,逐步建成出口商品质量安全的样板区,对外贸易便利化的先行区,出口竞争新优势的培育区。
(二)具体目标
1、建立完善企业自检自控体系,一般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危险品包装出厂合格率达到100%。
2、企业完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控制体系运行有效性明显提高。
3、建立健全检测平台及电子信息互动平台,按照出口产品风险预警与应急处置体系规定通报相关单位。
4、推动出口化工产业诚信体系建设。
五、实施步骤
(一)启动创建阶段(5月4日至5月20日)
1、成立由中站区政府和相关部门组成的中站区出口化工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2、对示范区管理范围内各有关企业的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全面了解经营规模、产品结构、自检自控体系建立情况等信息,在摸底调查基础上,确定示范区内生产企业名单。
3、召开实施动员大会,推动出口化工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工作的开展。
(二)推进实施阶段(5月20日至7月10日)
1、建立出口化工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各项控制体系。
2、对申请加入示范区企业进行考核。
3、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和协调下,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责任分工,对制定的各项控制体系进行有效的推广和应用,落实各种扶持政策,在帮助企业减轻负担上见成效;
4、开展示范区内企业的质量提升活动,扶持企业实验室建设,提升企业自检自控能力。
(三)监督考核阶段(7月10日至12月31日)
1、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召开会议,了解掌握各部门、单位示范区建设推进进程,分析示范区管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意见,协调各部门、单位密切合作、协同作战等。
2、监督管理。在全面开展出口化工产品示范区建设的同时,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搞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3、考核验收。
(1)年底前通过河南检验检疫局组织的省级出口化工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考核验收;
(2)每年年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出口化工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运行情况进行考核,予以奖惩。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组织管理情况、技术规范执行情况、合格供应商评价及采购情况、产品检测情况、关键工序人员培训情况、出口化工产品质量安全情况等。对示范区建设工作开展有力、经济和社会效益明显的企业予以奖励。对发生质量安全事故预警事件,造成负面影响的企业予以处罚。
六、工作措施
(一)构建长效多边沟通机制
中站区出口化工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应主动收集政府、企业对示范区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做好有关政策宣贯和信息通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政、检、协、企”之间的常态化沟通,每半年举行一次会议,听取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示范区管理的相关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可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举行会议,推进示范区建设日常工作和各项目标的实现。
(二)组织产品抽查检测,建立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中站区出口化工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对示范区内出口企业的自检自控能力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对出口化工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关键工序和成品,实施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检,并及时通报抽检结果;对于存在的问题,可请专家组分析原因解决问题。
(三)提升企业整体竞争力,建立产品质量追溯体系
中站区出口化工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帮促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建立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完善质量检验档案制度,实现问题产品可召回、通报案例可查询、产品质量可追溯、质量安全责任可追究。
各相关职能部门、行业协会互相配合,建立出口化工产品信息共享平台,发布相关产品的国内外标准、技术法规,国外通报和预警,产品质量安全总体状况,红黑企业名单等等,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四)实施全方位培训指导
建立技术咨询专家队伍,分期分批对出口企业主要技术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帮助企业及时了解掌握国内外标准,更新完善产品标准,指导企业按照输入国法规、标准组织生产经营,有效应对国外技术壁垒,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高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能力。
培训工作每年度安排1-2次,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行业协会负责协调,地方政府负责培训地点和相关费用的落实。
(五)推进外贸便利化
对区内企业,优先实施贸易便利化措施,在有效监管基础上,进一步简化手续,提高出口货物通关验放速度,营造良好的通关环境。
(六)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引领、约束作用
推进行业协会制订和完善行业管理章程,通过行业管理促进行业发展,发挥协会在行业规划和协调、标准和信息资源共享、遵纪守法和自律规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行业协会与各企业签定质量诚信承诺书,监督企业严格信守,确保企业遵纪守法,产品质量安全符合进口国要求。
(七)打造公共检测平台
中站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焦作检验检疫局采取有效措施,围绕区内主导出口产品,积极开展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建设,提高企业自检自控能力,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进口国标准。
(八)加大扶优扶强力度
中站区政府将加大对中站区出口化工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的支持力度,在外贸区域发展专项资金和进出口优惠政策方面对示范区进行扶持。中站区政府制定实施对优秀出口商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优惠扶持政策,引导出口化工行业健康发展。对出口化工企业产品及体系认证、实验室建设、人才引进、外出参展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在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中,对考核认定的优质示范企业在报检、收费、检验监管等方面给予方便和优惠措施。
(九)实施产业提升计划
中站区有关职能部门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支持行业的产品研发,鼓励出口化工产品生产企业开展技术研发和创新,提高产品质量,提升行业的整体水平和竞争能力,实现扩大出口和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总体目标。
作者:区政府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