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府城街道办事处7个行政村1628户村民宅基地使用权的决定(焦中政[2015]38号)
发布时间:2015/12/28 17:11:13
来源:区政府办
府城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府城街道办事处关于确定北敬村、南敬村等7个行政村1628户村民宅基地使用权的请示》(府城办发〔2015〕32号)收悉。经审查,府城街道办事处北敬村、南敬村等7个行政村1628户村民使用的宅基地,符合《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文件第六条的相关规定,区政府同意将北敬村、南敬村等7个行政村1628户村民宅基地,确定给其使用,使用权性质为批准拨用。
作者:区政府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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