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国务院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15〕34号)定于2016年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为切实做好我区农业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和意义
农业普查是全面了解“三农”发展变化情况的重大区情区力调查。组织开展第三次农业普查,查清我区“三农”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反映我区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对科学制定“三农”政策、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和转型发展、促进城乡统筹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普查对象和范围
本次农业普查的对象是我区范围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涉农办事处。
普查的行业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三、普查内容和时间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从业者基本情况,农业土地利用与流转情况,农业生产与结构情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情况,新农村建设情况,农村人居环境与农民生活方式变化情况。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6年度资料。
四、普查组织和实施
农业普查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为加强对全区农业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要求,区政府决定成立中站区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领导全区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
涉农街道办事处、区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区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突出重点,优化方式,统一组织,创新手段,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其中,涉及固定资产投资保障方面的事项,由区发改委负责协调;涉及普查宣传方面的事项,由区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涉及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由区财政局负责协调。区农林水利局、区委农办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各涉农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做好本辖区农业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要通过组织普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乡、村基层农村统计工作,锻炼和提升农村统计队伍,充分发挥基层农村统计的应有作用。各涉农普查机构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从办事处、村干部中选调调查人员,加强普查准备工作和普查各阶段工作的组织、督促、指导,确保工作质量和数据质量。要根据农业普查的特点,做好调查员培训和组织工作。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五、普查经费保障
农业普查经费按国家的要求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财政部门要按照要求和标准,将农业普查经费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足额拨付,确保到位。
六、普查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区监察机关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国务院令第473号)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普查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质量。普查取得的农户和单位资料,严格限定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单位和部门对普查对象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普查所获取的普查对象个人和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严格的保密义务。普查前期工作结束后,后期要做好普查资料管理、开发和共享工作,经上一级普查机构核准后及时发布普查数据。
(二)充分利用国家卫星资源。按照普查方案要求准确测量主要农作物的时空分布,查清现代农业生产设施状况。要广泛使用智能手持电子数据采集设备,建立普查数据联网直报系统,提高普查工作信息化水平和效率,减轻基层普查人员工作负担。
(三)加强宣传引导。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主动向新闻单位提供情况。要通过广播、电视、政府信息网等渠道,广泛深入宣传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对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和违法违纪案件要及时通告,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件:中站区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中站区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 日
附 件
中站区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魏 松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杨正栋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秀芳 区统计局局长
张 刚 区发改委副主任
董利平 区财政局副局长
康立才 区农林水利局副局长
成 员:王文生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常 刚 区委农办副主任
张国华 区人社局副局长
史正益 区民政局副局长
马红军 区统计局副局长
张立新 区科技局副局长
付守亮 区教育局副局长
毋金平 区卫生局副局长
张二军 区计生委副主任
张爱霞 区文体局副局长
赵 宇 中站工商分局副主任科员
张 慧 中站国土分局副局长
刘海涛 许衡办事处副主任
秦小涛 府城办事处副主任
卢春梅 龙翔办事处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马红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作者:区政府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