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中站区支持建筑行业发展激励政策》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10日
中站区支持建筑行业发展激励政策
为加快中站建筑行业发展,推动建筑行业做大做强,实现健康持续发展,根据《河南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豫政办〔2013〕57号),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激励政策。
一、强化服务理念。树立服务建筑业发展的意识,设立建筑企业手续办理绿色通道,全方位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积极协调解决新引进建筑业企业的办公用房租赁事宜。构建大金融服务体系,积极与银行协调,协助企业解决资金困难等问题,支持以建筑材料、工程设备、在建工程和应收账款等作为抵质押物为银行融资贷款提供担保。
二、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大力开展为建筑企业保驾护航活动,重点帮助企业解决各类涉法问题,打击干扰破坏建筑业发展的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等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建筑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提供财税政策支持与服务。协调财税部门适时为企业提供财税政策服务,组织开展财税政策讲座,协助企业办理纳税手续,尽量降低缴税成本。
四、开展法律维权讲座活动。协调公、检、法等适时为企业提供法律维权服务,聘请法律专家、学者定期深入企业举办法律维权讲座,协助企业有效规避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工程纠纷、劳务纠纷和工伤事故纠纷等。
五、鼓励企业参与城区经济建设。积极扶持辖区内建筑业公司参与中站经济建设。支持辖区内具备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参与政府投资类项目建设,协调、帮助辖区内具备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参与工商业企业的项目建设。
六、支持企业“走出去”发展。支持建筑业企业在区外进行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进一步开拓区外市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主动靠前服务,加强与区外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沟通协调,为我区建筑业企业创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在扶优扶强、评先评优等方面,应向外向型企业倾斜。鼓励龙头企业带动设计、咨询、施工、监理等关联企业共同拓展区外市场。指导帮助企业用足用好国家扶持政策。
七、着力打造精品工程。加快建筑业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进程,建立健全项目负责人、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各司其职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支持我区企业承建的区内外各类工程项目创建国家、省、市建筑行业各类奖项,设立区工程质量奖,提升我区城市建筑设计水平。
八、规范各类保证金制度。各级、各部门不得针对施工企业擅自设立除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保修)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预付款保证金之外的其他保证金。倡导采用银行保函作为保证金形式,减轻企业资金压力。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要及时全额返还施工企业,质量保证(保修)金滞留时间最长不超过24个月。加强工程款结算管理,建立约束机制,逐步推行预算价、中标价、结算价按规定公开制度,坚决遏制竣工后不及时结算的行为。加快国有投资项目结算和审计速度,确保工程款及时结算。
九、发展壮大总部经济。积极创造条件,吸引和推动外地大型建筑业企业在我区设立总部,逐步发展壮大建筑业总部经济,提升建筑业总部经济发展水平,发挥总部经济综合效益,加快形成建筑产业集群。
十、加强建筑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培育和造就适应建筑业发展需要的企业家队伍、专业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营造人才成长的良好政策环境。
作者:区政府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