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站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焦中政〔2016〕18号)
发布时间:2016/7/8 18:51:18 来源:区政府办

焦中政〔201618

 

 

中站区人民政府

关于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效能,根据《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焦政〔2015〕23号),区政府对现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梳理规范。本次共调整行政审批事项4项,保留行政审批事项44,全部为行政许可今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审批类别

对公布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各部门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落实监管责任,防止出现管理真空,切实做到放、管结合。此次公布的目录,在今后的工作中实行动态管理,区政府将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附件:1.区政府决定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附件:2.区政府决定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中站区人民政府

201675

 

 

 

 

 

 

 

 

 

 

 


附件1

 

区政府决定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单位

处理决定

1

建设项目环评报告及环保“三同时”验收审批

区环境保护局

调整为“建设项目环评报告审批”、“建设项目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两项

2

区公房租金及廉价住房租金标准审批

区发展改革委

调整为其他职权

3

排污费缓缴审批

区环境保护局

调整为其他职权

4

三孩生育证审批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调整为其他职权

 

 


附件2

 

区政府决定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单位

1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

民办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设置审批

区教育局

3

社团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区民政局

4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区民政局

5

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

设立职业技能鉴定站(所)审批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审批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

企业非标准工时工作制审批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9

建设项目环评报告审批

区环境保护局

10

建设项目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区环境保护局

11

拆除、闲置、关闭污染防治设施审批

区环境保护局

12

排污许可证核发

区环境保护局

13

收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

区环境保护局

14

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5

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6

砍伐、修剪、移植城市树木审批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7

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8

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审批

区农林水利局

19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区农林水利局

20

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核发

区农林水利局

21

木材运输证核发

区农林水利局

22

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区农林水利局

23

兽药经营企业许可证核发

区农林水利局

24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区农林水利局

25

扶贫开发项目审批

区农林水利局

26

医师执业许可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7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8

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9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许可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30

母婴保健机构服务人员资格许可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31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32

医疗机构设置及执业许可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33

食品经营许可(餐饮服务)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4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无仓储)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35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36

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

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37

占用城市道路和沿街两侧场所、搭建非永久性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审批

区城市管理局

38

城区户外广告和标牌设置审批

区城市管理局

39

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区城市管理局

40

出版物零售、出租、经营许可

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

41

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设立、变更许可

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

42

营业性文艺团体设立及演出活动许可

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

43

娱乐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

44

印刷经营许可(复印、打字)

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

作者: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