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中政〔2017〕1号
中站区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动我区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发展,打造教育强区,为全面加快“四个中站”建设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根据《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焦政〔2016〕20号)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教师是教育事业发展的基础,是提高教育质量、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关键。中站区政府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才强教为主题,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以师德师风建设和教师教育、岗位培训为重点,以促进校长、教师专业发展,整体提升教师队伍素质为目标,统筹规划,创新机制,加强管理,优化结构,提高质量,为提升我区教育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师德为先。把师德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不断提高教师的理论修养和思想政治素质。
2.能力为重。把提高教师的业务能力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加强培养培训,大力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
3.以师为本。把促进教师全面发展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关心每个教师,营造有利于教师成长的氛围。
4.改革创新。把体制机制创新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强大动力,改革管理制度,全面激发教师队伍的生机活力。
5.科学发展。把实现教师队伍的整体协调、高水平发展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主要目标,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使教师队伍结构科学合理、规模满足需要、质量显著提高。
三、目标任务
到2020年,形成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一)教师队伍素质进一步提升。广大教师具有高尚的师德品质,科学的教育理念,较高的教学水平,较好地适应教育现代化的需要。由教育名家、教学名师和学科带头人领衔的骨干教师队伍进一步壮大。以培养省特级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市级学科带头人、区级骨干教师后备人才为抓手,充分发挥名师的引领、示范作用,全面提升教师队伍素质。
(二)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教师数量能满足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教师队伍结构性矛盾有效缓解,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教师队伍学科、学段、区域结构趋于合理。到2020年,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全部达到国家规定学历;普通高中学校教师具有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比例大幅度提高。
(三)教师队伍活力进一步迸发。进一步强化和完善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在全社会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积极改革和优化教师管理制度,健全和完善教师资格准入、培训提高、科学考核、有效激励、有序退出等制度机制,逐步建立人员能进能出、专业技术职称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用人机制,广大教师投身教育改革创新,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
(四)以乡村教师为重点,建设满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中小学教师队伍。贯彻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不断完善农村教师补充机制,鼓励引导优秀人才到农村从教。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体系,培养一批高素质农村中小学教师。建立城区教师到农村学校定期任教制度,带动农村教师提升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
(五)以补足配齐为重点,建设满足逐步普及学前教育需要的幼儿园队伍。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的通知》(教师〔2013〕1号)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教育部令第76号)要求,核定各类幼儿园教职工编制,通过培训转岗、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逐步补足配齐幼儿园教师和卫生保健人员。严格实施幼儿园教师资格制度,完善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制度。全面实行幼儿园园长、教师、保健员及其他工作人员持相关资格证书和培训证书上岗制度。通过开展多元化园际教研、园本教研等途径全面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
四、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
1.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坚持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认真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大教师要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重要论述为目标,以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为重点,把师德教育纳入年度继续教育计划,积极引导广大教师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全面提高师德素养,做人民满意的教师。
2.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坚持依法治教、从严治教,严格按照《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规范教师职业行为。要潜心钻研学生成长规律,做到以人为本,因材施教;要公平公正对待每一个学生,引导学生全面发展;要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在职中小学教师不得从事有偿家教、有偿办班、补课或在工作时间从事第二职业;不得组织学生乱订教辅资料;不得在各类社会培训机构兼职取酬。
3.建立师德师风奖惩机制。大力弘扬师德师风先进典型,从2017年起每年在全区评选表彰“十佳师德师风标兵”,并在全区教育系统宣讲其先进事迹。同时,严格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试行办法》,对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的教师,按有关规定扣发其绩效工资,必要时可调整其工作岗位。教师违反师德规范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解聘。
4.严格师德师风考核评价。实行教师职业道德“一票否决制”,将师德师风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评价的必要条件,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职务评聘、评优评先、调动、提拔和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学校办学水平评估的重要指标。完善学校、教师、家长、学生、社会“五位一体”的师德监督网络。区教育局和学校都要通过公开师德师风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聘请社会监督员、向家长发放评议卡等举措,及时掌握师德师风动态。特别要针对教师有偿家教、违规补课、违规推荐教辅资料、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接受群众监督。
(二)全面提高校长专业素质和能力。
1.完善校长选拔任用机制。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原则与校长专业化要求相统一,建立完善统一的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培训交流、考核奖惩机制,发挥教育主管部门对校长选拔、培训、考核、交流的归口管理作用。规范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标准,建立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制度,推行校长聘任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强力实行校长、教师区域内交流轮岗制度,力争三至五年内达到制度化、规范化。
2.提升校长专业化管理水平。实行校长任期目标考核机制,重点考核校长在贯彻教育方针、实施科学管理、提高师资队伍水平、打造办学特色、提高教学质量、增进群众满意度等方面的实绩。考核结果作为校长续任的依据。加强校长专业培训,及时组织在职校长参加省市校长提高培训。加强校长专业发展研修指导,定期举办校长研修班。组织开展与省内外教育名家的交流,不断总结办学经验,凝练办学思想,彰显办学特色。
(三)大力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
1.完善教师管理制度。坚持凡进必考、择优录用的原则,严把教师入口关。严格执行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新招聘的教师必须依法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严格执行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加入教师队伍,积极配合定向培养农村中小学教师工作,积极引进教育优秀人才。建立教师资格证书定期登记制度,加强教师岗位管理。
2.强化教师继续教育和培训。继续实施幼儿园和中小学教师省级、市级培训计划,构建以校本研修为基础的“国培”、“省培”、“市培”、“区培”、“校培”五级研修体系。实行五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推行教师培训学分制度,教师培训学分情况作为教师职称评聘、岗位聘任(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教师考核和评先评优的必备条件。把接受继续教育情况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职称评聘的依据之一。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采取顶岗置换研修、校本研修、远程培训等多种模式,重点加强乡村教师培训,加大英语、音乐、美术等师资紧缺学科教师培训。支持建设一批“教学名师工作室”,发挥名师和骨干教师示范引领作用。实施中站区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营造有利于名师名校长成长发展的环境,造就一支以名师名校长为核心,以优秀中青年业务能手和学科带头人为骨干的教育人才队伍,带动和促进我区中小学教育人才队伍水平的整体提升。
3.全面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规范教师教学行为,加强教学常规有效性管理;积极推进课堂教学改革;鼓励教师运用新教学模式;加强指导,强化监督评估,将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内容与各校教育质量奖挂钩。
(四)进一步完善教师队伍管理体制机制。
1.建立教师定期轮岗交流制度。根据“政策引导、因地制宜、城乡互动、优弱相济、稳步推进”的原则,积极探索并逐步完善全区义务教育师资校际交流制度,合理配置教师资源,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教师专业发展。完善城区学校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制度,农村学校教师到城区学校跟班学习制度。加强农村中小学师资配备力度,新分配到乡村中小学任教的教师,应有农村中小学三年以上工作经历,方可参加城区学校教师选调。
2.统筹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2017年,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对府城办事处下辖学校、焦作市第十四中学、焦作市龙翔学校实行倾斜政策, 在核定编制时按照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以保障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建立健全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机制,在核定的全区编制总额内,实行教职工编制城乡、区域统筹和动态管理,盘活编制存量,提高使用效益。建立教师补充长效机制,落实有编就补政策,定期公开招聘教师,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聘用编外教师。严禁挤占、挪用、截留中小学教师编制和各种形式“吃空饷”。鼓励民办学校参照公办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民办幼儿园按照国家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合理补足配齐教职工。
3.引导加强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依法保障民办学校教师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社会活动等方面享有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权利。根据《焦作市促进民办教育发展办法》(2014年焦作市人民政府令第4号),民办学校应依法与聘用教职工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按合同规定及时兑现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为教职工足额缴纳(存)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等保险费用以及住房公积金。加强民办学校教师培养培训,把民办学校教师培养培训纳入全区教师队伍培养培训统一规划。
4.努力解决教师关心的实际问题。确保教师待遇不低于本地公务员和周边同类县区水平,做到农村教师待遇不低于城镇教师。逐步提高山区、农村教师生活补贴。2017年起,形成教师每年定期体检制度。
5.完善教师职称评聘办法。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已聘人员教学业务的定期量化考核,对于无法胜任所聘职务的人员可以不受聘期限制进行调整,予以解聘,逐步打破职称聘任终身制,真正形成专业技术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竞争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6.继续深化教师职务(职称)制度改革。继续分类推进教师职务(职称)制度改革,完善符合各类教师职业特点的职务(职称)评价标准。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职称)系列。拓展优秀教师职称晋升绿色通道,对教师节期间综合表彰的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中原名师等优秀教师,不受单位结构比例限制专设职数评聘中小学高级教师。健全完善符合农村学校实际的职务(职称)评定标准和职称结构比例标准,职务(职称)晋升向农村学校专任教师倾斜,农村学校与城区学校实行同样的结构比例控制标准,对在农村教学第一线连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30年,且当年年底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农村教师,不受单位结构比例限制专设职数考核认定和聘任中小学高级和一级教师。城区中小学教师在评聘高级职务(职称)时,要有一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在农村任教满10年以上的,轮岗交流到城市学校后不需转评按原专业技术职务和岗位直接聘任。
7.健全教师权益保障机制。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依法维护教师权益。完善幼儿园、中小学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决策的合法权利。保障女职工权益,为孕期、哺乳期女职工提供优质服务。提高教师地位和待遇,采取有力措施,吸引和鼓励优秀人才从教。实施乡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程,改善支教交流教师和寄宿制学校管理教师的基本工作生活条件。按照事业单位改革总体部署,推进教师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按规定为教师缴纳社会保险费。
8.完善校长、教师表彰奖励制度。继续做好国家、省、市级优秀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表彰推荐工作,对在农村地区长期从教、贡献突出的校长、教师重点推荐,向一线教师和农村及边远地区等条件艰苦的学校倾斜。根据国家、省、市安排部署,定期开展中小学特级教师推荐工作,重点推荐在教学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对在乡村学校从教30年、20年、10年以上的教师按照有关规定颁发荣誉证书。
(五)严格落实教师队伍建设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认真研究制定教师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确保教师队伍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区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重视学校发展党员工作,对表现优秀的中青年教师要积极吸纳他们加入党组织。统筹抓好校长、教师的培养培训和管理使用。区教育督导部门要将教师队伍建设纳入教育质量监督评价体系。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保障职能,按照教育法和国家有关规定,为教师队伍建设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在人员编制上、职称职数上给予保障和倾斜,努力形成政府统筹、部门分工协作,保障有力的教师队伍建设机制。
2.加大经费投入。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大教师队伍建设投入的各项要求,设立师资队伍建设专项资金,重点用于骨干教师、名教师、名校长的奖励和培训提高。教师培训经费要列入财政预算,以不低于教职工工资总额2.5%的标准,核拨教师继续教育经费。各中小学校要按学校年度公用经费总额的5%安排教师、校长(含书记、副校长)培训费。教师培训费一经确定,不得挪作他用。加强教师培训经费的管理,实行专款专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3.强化学校对教师队伍建设的责任。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坚持依法治校、从严治校,要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校长是学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全面承担起教师队伍建设管理的职责,不断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要坚持依法治校、民主治校、民主理财,完善校务公开制度。财政、物价、审计、监察和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学校收费的监管,严禁以任何理由私设“小金库”或账外账,一经查实,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校长和有关人员责任。要规范学校收费,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要坚持收费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4.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切实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努力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和政治待遇。充分尊重和积极鼓励广大教师的劳动创造,把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更好地发挥出来。有关部门对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案件,要快速立案、快速调查、快速处理,在全社会营造更加理解教育、支持教育、尊重教师、关心教师的良好氛围。
中站区人民政府
2017年1月3日
作者:政府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