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站区创建国家级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政办〔2017〕10号)
发布时间:2017/3/5 16:02:54 来源:政办

 

中政办〔2017〕10号


中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中站区创建国家级行政审批服务
标准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中站区创建国家级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22日

 

中站区创建国家级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试点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科学、规范、优质、高效的审批服务机制,提升行政服务综合效能,加快推进法治型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根据《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创建国家级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试点市实施方案的通知》(焦政办〔2016〕126号)、《关于创建国家级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试点市任务分工的通知》(焦审改组〔2016〕9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为指导,以我市创建国家级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试点为契机,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规范权力运行、完善权力监督为核心,积极引入标准化管理理念和方法,做到阳光审批、规范服务、优质高效、便民利民,实现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管理。
二、工作目标
(一)标准体系顶层设计更加科学,理论支撑作用全面突显。在深入学习调研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以规范、便民、高效为宗旨,科学编制我区行政审批服务标准体系架构及体系表,注重可操作性和实用性,着力建设公开、规范、优质、高效的服务型政府。
(二)行政审批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便民服务功能全面增强。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全面实施行政审批服务标准体系;区行政服务中心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经济发展的综合平台作用能够更好发挥;办事处和村(社区)建立健全便民服务中心及便民服务工作站,做到标准统一、设施完善、功能健全,实现区办事处村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全覆盖。
(三)行政审批权力运行更加透明,监督制约机制全面落实。推行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建设;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网上大厅系统,实现网上审批透明化;全面实行阳光审批,接受社会监督;审批环节更加精简,流程更加优化,杜绝部门审批互为前置现象;监督制约机制全面落实,裁量行为更加细化、规范,自由裁量空间力求最小化;责任追究机制更加健全,做到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
(四)行政审批服务行为更加规范,综合服务效能全面提升。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窗口建设、审批业务、服务行为、服务环境等实现标准化。进一步创新服务方式,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最大限度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提高行政审批服务综合效能,审批承诺时限压缩到法定时限的30%之内,项目审批按期办结率达到100%,客户满意率达到95%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权责清单标准化。持续深化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和长效管理机制,及时按照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调整各部门权责清单。对保留的各类行政职权数量、名称、类别等进行统一规范。
(二)项目管理标准化。按照《政务服务中心运行规范》要求,结合我区“三集中、三直接”有关规定,各部门权责清单中依申请的、面向企业和群众的、量大面广的行政许可职权事项、行政确认职权事项和其他职权事项原则上统一进驻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做到能进则进、应进必进,进一步提高审批服务质量和效率,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三)审批流程标准化。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按照《政务服务中心运行规范》要求,对全区保留行政审批事项的前置条件、工作流程、申报材料、办理时限等逐一审核,取消无法定依据的前置条件和审批环节,合并内容相近、重复设置的审批环节,简单事项实现即收即办,一般事项实现“一审一核”不超过3个工作日,并联审批事项办结时限压缩到30个工作日之内。
(四)裁量准则标准化。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修订完善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标准,对保留项目的裁量准则进行清理规范。对自由裁量权较大的项目或环节,比照能够限定的裁量权进行规范,确保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做到同标准审核、无差别审批。
(五)服务方式标准化。按照“公开透明、规范便捷、廉洁高效”的原则,重点抓好以下四个环节:
1.实时公开服务信息。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信息通过互联网、报刊、告知单、办事指南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将大厅窗口项目审批过程的信息通过互联网、微信等平台向社会公开,实现对相关责任人、审批环节、审批服务、审批结果等方面的全程监管。
2.健全服务标准。各单位要按照统一要求,完善窗口审批服务工作首问负责、全岗制(AB岗)、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优质服务、过错责任追究以及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委托代办、特事特办服务等各项标准,积极为群众办好事,让群众好办事。
3.创新服务方式。按照《政务服务中心网上服务规范》要求,继续完善网上大厅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推动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大厅延伸。凡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均推广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和网上反馈,实现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网上实时查询;暂不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要通过多种方式提供全程在线咨询服务,及时解答申请人疑问。要逐步构建起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公共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多样化服务。
4.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加快推动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涉及公共服务事项的信息互通共享和校验核对。依托“互联网+”等有效形式,推进办事部门公共服务的相互衔接,变“群众奔波”为“信息跑腿”,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为群众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务。
(六)大厅建设标准化。按照“统一、规范”的原则,加大对区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级便民服务工作站的财政投入,实现大厅硬件建设标准化。区行政服务中心要在现有硬件基础上继续完善升级便民设施和窗口办公设施,确保最大限度满足审批服务工作需要,区级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得少于5000平方米。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级便民服务工作站要进一步完善便民服务功能,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大厅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得少于200平方米,村级便民服务工作站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得少于20平方米。对于现有场所不符合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要求的,要提出改造或新建意见。要在大厅内设立各类综合信息终端,通过自助上网服务等形式,提供各项政务信息咨询、办理、求助和投诉服务。健全大厅公共设施管理标准、窗口建设标准、物品摆放标准、档案管理标准、环境卫生标准、计算机网络管理标准、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标准、文明用语标准等,全面升级大厅对外环境。
(七)窗口管理标准化。严格按照绩效考核、投诉受理、值周检查、物品摆放、档案管理、文明用语、工作纪律等标准,对窗口服务情况、项目办理情况、人员到岗情况等采取现场检查、办件抽查、电话回访、群众评议等形式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通过网上大厅和行政服务中心公示栏向社会公开。杜绝物品乱堆乱放、档案管理混乱、文明用语不规范等现象,全面提升窗口服务形象。
(八)服务体系标准化。在构建区办事处村三级便民服务标准体系的基础上,将标准化创建工作向基层延伸,并逐步将行政审批、行政服务和便民服务事项纳入服务标准体系,切实解决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2月28日前)。召开创建国家级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会议,安排部署试点创建工作,确保各项标准化工作顺利进行。
(二)修订完善阶段(2017年3月1日至3月15日)。对我区行政审批服务标准体系架构及体系表进行修订完善。同时,组织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以审批服务提供标准为核心、以服务保障和服务改进与评价标准为支撑、覆盖行政审批服务全过程的标准体系。
(三)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3月16日至7月31日)。组织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以审批服务提供标准为核心、以服务保障和服务改进与评价标准为支撑、覆盖行政审批服务全过程的标准体系,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全面实施标准体系并做好运行记录。用标准规范服务,培养良好行为习惯,将标准化服务内化为工作人员的自觉行动。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理念,对已有标准进行改进完善,将创新性的审批方式和审批理念及时融入标准体系,确保标准体系的先进性和有效性。
(四)评估整改阶段(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2月28日)。区行政审批服务标准体系运行后,按照创建任务要求,成立相应的标准体系自我评价小组,按照评估计划和标准化试点评估计分表做好体系运行评估。对于市标准体系评价小组提出的意见建议,要查找问题,制定措施,认真整改直至达标,确保创建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五)检查验收阶段。创建工作完成后,制定迎检方案,做好迎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专家组对我区创建国家级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验收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创建国家级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中站区创建国家级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副书记、区长任组长,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区审改办、编办、行政服务中心、政府法制办、发改委、人社局、财政局、工商分局、住建局、规划分局、交通局、房产管理中心、国土资源分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区公安分局分管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编办,由区编办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区行政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和资料建档等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创建国家级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履职尽责,密切配合,全力推进。区审改办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周密部署,统筹推进创建工作;区编办要做好政府各部门行政职权清理规范工作;区行政服务中心要组织各窗口严格执行各项服务提供标准,确保各项管理标准落实到位,对标准体系中各项岗位工作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及标准体系的评估与改进工作进行监督,全面记录标准体系运行及改进过程;后勤保障由区财政局具体负责,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行政服务中心配合,做好全区创建工作的资金保障、后勤保障等事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方案,切实将创建国家级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试点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严格督导检查。区监察局、区政府目标督查室具体负责,区编办、区行政服务中心配合,研究制定责任追究办法,跟踪督查各部门工作推进情况。对工作消极应付、推进不力的单位及个人,要在全区范围内通报批评;对在工作中推诿扯皮,导致工作严重滞后,影响全区创建工作进度的单位及个人,要严肃问责。

 

 

 

 

 

 

 


 

作者: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