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联合执法建立成品油流通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的通知(中政办〔2017〕68号)
发布时间:2017/8/30 18:09:46 来源:区政府办

中政办〔2017〕68号

 

 

中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联合执法建立成品油流通市场

监管长效机制的通知

 

各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环境污染防治的安排部署,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巩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根据《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联合执法建立成品油流通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的通知》(焦政办[2017]86号)精神,现将我区加强联合执法、建立成品油流通市场监管长效机制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我区成品油流通市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依法取缔无证无照非法加油站(点),坚决遏制黑加油站(点)的死灰复燃,持续规范成品油经营行为,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实现成品油市场法制化、规范化、常态化管理,促进全区成品油市场有序经营、公平竞争。

二、重点任务

1.依法查处取得成品油批发和零售经营资格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协调查处无证无照或证照不齐的成品油经营企业。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中站工商分局、中站公安分局、区安监局、各办事处

完成时限:常态化

2.加强加油站(点)油品进销存管理,重点检查进货登记台账、进销存月报表以及进卸油视频(或照片)。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完成时限:常态化

3.查处违反成品油价格政策行为。

责任部门: 区发改委

完成时限:常态化

4.组织油品质量升级有关工作。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完成时限:按照京津冀2+26城市任务表要求,2017年9月底前全部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

5.查处违反散装汽油实名购销安全监管规定行为;会同交通运输部门依法查处使用流动加油车非法售油行为。

责任单位:中站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常态化

6.依法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环保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完成时限:常态化

7.查处辖区建设用地范围内成品油经营企业未经许可、擅自建设的行为。

责任单位:中站规划分局

完成时限:常态化

8.在办理营业执照过程中要切实履行“双告知”职责,加强流通环节成品油质量监管,负责查处销售假冒伪劣、以次充好及不达标油品行为;查处加油站(点)假冒商标信标识行为。

责任单位:中站工商分局

完成时限:常态化

9.完成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2017年底前全区加油站(点)全部更新为双层罐或完成防渗池设施设置。环保部门负责防渗改造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执行,与相关部门共同制定加油站地下有关防渗改造计划,组织开展对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设施建设情况现场执法检查。商务部门配合环保部门开展加油站防渗池改造期内,按照有关法规要求对成品油经营资格证书统一管理。安监部门负责加油站在改造过程中涉及改变加油站平面布置、增大储量、改变存储种类项目的安全设“三同时”工作。

责任部门:区环保局、区商务局、区安监局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成品油流通市场监管任务落实,成立中站区成品油流通市场管理联合工作组(简称联合工作组)。联合工作组组长由政府副区长杨素琴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人防办主任时圣虎,区商务局局长李超担任。联合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联合工作组办公室负责承办联合工作组日常工作,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确保成品油流通市场秩序整顿工作深入开展。

四、落实工作责任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失职追责”的原则,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

区商务局:负责牵头依法查处无证无照或证照不齐的成品油经营企业,依法查处取得成品油批发和零售经营资格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

区发改委:负责牵头监督检查成品油经营企业价格政策执行情况,重点查处违反成品油价格政策行为;牵头组织油品质量升级有关工作,保障合格油品供应。

中站公安分局:负责牵头依法打击成品油流通领域经济犯罪行为,依法查处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成品油经营企业,依法查处利用散装汽油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打击整治活动中遇到的抗法及妨碍执行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配合查处无证无照加油站(点),会同交通运输部门依法查处流动加油车非法售油行为。

区安监局:负责牵头对取得安全许可的成品油经营企业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中站工商分局:负责牵头依法查处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违法行为,重点查处掺杂售假、以次充好、假冒商标标识等行为。

区环保局:负责牵头依法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环保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核查新建站整体环保验收,原有站油气回收改造、双层油罐改造等情况。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配合公安部门依法查处流动加油车非法售油行为。

中站规划分局:负责依法查处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范围内成品油经营企业未经许可、擅自建设的行为;依法依规拆除辖区建设用地范围内黑加油站(点)。

中站国税局:负责牵头检查成品油经营企业纳税申报情况,依法查处逃避缴纳税款、虚开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

各办事处:负责无证无照或证照不齐的成品油经营企业的日常排查工作及拆除工作。

联合工作组各成员单位需积极配合其他职能部门依法查处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五、规范查处程序

各职能部门现场核查时,根据核查情况现场提出查封关停、拆除、整改、没收、处罚等处理意见,同时完善相关法律手续。

1.对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且不符合成品油商务行业发展规划的加油站(点),坚决予以取缔并拆除。已取得相关证照的,根据商务部门认定意见,依法注销、吊销相关证照(或不予延期)。

2.对符合成品油商务行业发展规划但尚未验收合格、擅自经营的加油站(点),责令停业整顿,待完善有关手续、通过综合验收并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后恢复经营。

3.对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但未达到新的环保要求(油气回收改造及双层油罐改造等)的加油站(点),由环保部门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责令停业整顿。

4.对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但购销不达标油品、使用不合格加油机的加油站(点),责令停业整顿,待整改合格后恢复经营。

5.对超范围经营的加油站(点),予以查封并暂扣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责令限期拆除超规模经营部分,经验收合格后恢复经营;逾期不整改的,吊销其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6.对各职能部门发现的其他问题,在现场采取措施的同时,及时通报商务部门,由商务部门会同联合工作组相关成员单位研究后提出处理意见。

六、完善协作机制

(一)建立案件通报移交机制。联合工作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对成品油流通市场进行监督检查,认真查验相关证照、验收意见真伪和有效性,重点核查消防验收意见、环保验收意见(含油气回收验收意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等涉及安全、环保及合法经营的证照。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属本部门牵头处理的,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处理。属联合工作组其他成员单位牵头处理的,在责令经营者停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及时将案件移交牵头部门处理。

(二)建立投诉电话。联合工作组成员单位要设立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并同时报同级政府和商务部门备案。

(三)建立“黑名单”制度。商务部门负责建立动态“黑名单”,确定重点监管对象;定期更新“黑名单”,对整改合格的企业从“黑名单”中剔除,对新发现的违规企业及时列入“黑名单”;对多次违法的企业,在列入“黑名单”的同时,各职能部门3年内不受理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涉及成品油批发零售业务的证照申请。

七、开展专项行动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联合工作组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成品油流通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联合工作组成员单位要组织联合执法,通过实地走访、现场检验、拍照录像等方式,掌握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证据。

在联合执法过程中,公安、工商、安全监管等部门要充分利用执法队伍力量,确保联合执法顺利进行。其他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联合工作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地成品油流通市场综合治理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通报。

 

附件:1.中站区成品油流通市场管理联合工作组成员名单

2.中站区成品油流通市场管理联合工作组成员单位

举报投诉电话。

 

 

中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24日

附件1

 

中站区成品油流通市场管理联合工作组

成员名单

 

 :杨素琴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时圣虎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人防办主任

   区商务局局长

 :邬月红  区发改委主任

常东明  中站公安分局副局长

马中文  区安监局局长

李忠文  中站工商分局局长

                   区环保局局长

张尚军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中站规划分局局长

刘红旗  中站国税局局长

王小明  中站国土分局局长

马志强  许衡办事处主任

闪东初  府城办事处主任

               周战营  龙翔办事处书记  

常向阳  李封办事处主任

                   王封办事处主任

               张海军  朱村办事处主任

朱海飞  冯封办事处主任

孙利民  龙洞办事处主任

   月山办事处主任

联合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区商务局局长李超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中站区成品油流通市场管理市场管理联合工作

成员单位举报投诉电话

 

中站区商务局            3880081

中站区发改委            2959201

中站公安分局            2947110

中站区环保局            2957166

中站区交通运输局        2958209

中站规划分局            2958222

中站工商分局            2947864

中站国税局              2948370

许衡办事处              3279002

府城办事处              2753345

龙翔办事处              2851501

李封办事处              2956565    

王封办事处              2105760

朱村办事处              8768708

冯封办事处              2109770

龙洞办事处              15993736222

月山办事处              2572090

作者:区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