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中站区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18年5月10日
中站区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以下简称《通知》)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豫政办〔2017〕164号)、《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的通知》(焦政办〔2018〕8号)文件精神,为扎实做好我区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一)调查的目的。第三次土地调查是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全面查实查清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目的是在全区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的基础上,持续完善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全面掌握和细化全区土地利用基础数据,了解详实的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资源变化情况,实现成果信息化管理与共享,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统一确权登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等各项工作的需要;更好服务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战略实施。
(二)调查的意义。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全面掌握全区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总体状况,查清全区各类土地的权属、数量、结构和分布,是准确研判土地资源配置与经济社会发展契合程度,是建立健全耕地保护长效机制的根本保障,是科学规划土地、合理利用土地、优化用地结构、提高用地效率、实现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的重要依据。是贯彻落实中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战略,夯实自然资源调查基础和推进统一确权登记的重要措施,对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提升国土资源管理精准化水平,支撑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任务
(一)调查目标。第三次土地调查依据国家制定的统一技术标准和省、市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充分采用先进的技术和方法,在现有土地调查的基础上,用两年时间全面查清全区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状况,准确掌握各类土地数据。建设中站区土地利用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对全区土地利用状况和变化状况实行信息化管理,实现信息共享和社会化服务。满足区政府编制规划、实施土地宏观调控、科学决策以及落实各项土地管理措施的需要。
(二)主要任务。此次土地调查主要任务包括:在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按照统一标准,统筹利用现有资料,以国家制作下发的遥感影像工作底图为基础数据源,应用遥感、监测、GIS、互联网等技术,实地调查土地的地类、面积和权属,全面掌握耕地数量、分布、构成,对存在交叉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养殖水面等地类进行利用现状和管理属性的多重标注,更新全区永久基本农田数量、质量、分布状况。建立中站区土地基础数据库,健全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和快速更新机制。
三、工作要求
全区第三次土地调查按照国家和省、市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2018年1月全面启动调查工作,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至2020年,完成全区调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2018年3月前,开展第三次全区土地调查的有关准备工作。完成实施方案编制、技术细则制定、经费预算编报等;全面部署土地调查工作,开展业务培训和动员宣传;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先行示范工作。
2018年4月至2019年2月,组织实施土地调查和数据库建设。
2019年3月至5月,完成土地调查任务,完成区级核查,配合完成省、市级核查,并按照省、市要求开展统一时点数据汇总、变更,形成第三次土地调查数据成果。6月,进一步完善成果,按时向省、市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上报。
2020年,待国务院发布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及省级、市级调查成果的信息发布后,组织本辖区调查成果的发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焦作市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解决全区土地调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焦作市国土资源局中站分局,负责调查工作的具体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相应的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本地土地调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制定实施方案。要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调查技术标准、规范,由区领导小组制定中站区土地调查实施方案、技术方案,报市领导小组批准。要选择技术力量强的作业队伍,加强对土地调查人员的培训,确保考试合格的人员承担土地调查任务。
(三)落实工作经费。按照《土地调查条例》和《通知》中‘各级财政部门在调查经费上要给予保证’的要求,根据土地调查任务和计划安排,核定土地调查经费,编制支出预算,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保障土地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本次调查所需经费由区财政按照要求分担。
(四)确保成果质量。要对本辖区的土地调查成果质量负责,确保土地调查成果真实、准确、完整,严禁弄虚作假和篡改土地调查成果。对虚报、瞒报土地调查数据的,一经发现,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区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将引入第三方,全过程跟踪调查项目的进展情况和成果质量。对调查中获取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保守秘密。
(五)加强成果应用。第三次土地调查成果和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将作为核定各地实际耕地保有量、新增建设用地数量和建设用地审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等各项土地管理工作的基础依据。土地调查完成后,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土地登记、土地规划、土地开发整理等土地管理工作应以土地调查成果为依据。土地调查完成后,未经依法办理登记的土地不得流转。
(六)实现成果共享。第三次土地调查进程中形成的调查成果,可随时应用于宏观调控和各项管理。第三次全区土地调查基本数据经公布后,土地调查相关成果由各部门共享,充分发挥土地调查成果在服务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支撑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中的基础作用。同时,通过成果集成,满足科学研究、社会公众等对土地调查成果资料的需求,实现调查成果广泛应用。
附件:中站区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名单
附 件:
中站区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 |
周胜利 |
区政府副区长 |
副组长: |
任 冉 |
区政府办公室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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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明 |
中站区国土分局局长 |
成 员: |
邬月红 |
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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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稚晖 |
区民政局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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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文健 |
区财政局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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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 斌 |
区住建局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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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娃 |
区农林水利局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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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秀芳 |
区统计局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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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可祥 |
区环保局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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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慧 |
中站区国土分局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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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志强 |
许衡办事处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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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东初 |
府城办事处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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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战营 |
龙翔办事处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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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向阳 |
李封办事处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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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 源 |
王封办事处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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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军 |
朱村办事处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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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海飞 |
冯封办事处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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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利民 |
龙洞办事处主任 |
|
李 伟 |
月山办事处主任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站国土分局,王小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慧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作者:区国土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