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中站区政务服务“一次办妥”改革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8日
中站区政务服务“一次办妥”改革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一次办妥”政务服务品牌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我区“放管服”改革,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转变作风抓落实、优化环境促发展”活动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部署,以开展“转变作风抓落实、优化环境促发展”活动为契机,以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一次办妥”为目标,从与群众和企业生产生活关系最紧密的领域和事项入手,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努力打造“审批更快、服务更优”的政务环境,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增强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
(二)基本原则
1.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在各部门全面推进“一次办妥”改革,在一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率先突破,示范引领全区改革。
2.全面梳理,分类实施。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理的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实事求是、因事制宜、分类实施,对各类事项分别提出具体要求,分批公布。
3.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注重条块结合,上下齐抓联动,形成合力。有关部门要勇于担当、率先垂范,不等不靠,切实抓好落实。
4.优化流程,提升服务。全面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实体办事大厅与政务服务网融合发展,通过功能互补,不断优化办事流程,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让数据多跑路,换取群众和企业少跑腿甚至不跑腿。
(三)工作目标
突出问题导向,通过拓宽服务渠道、优化办理流程、整合政务资源、共享部门数据、融合线上线下、借助新兴手段等多种方式,解决材料冗多、手续繁杂、环节过多、互为前置等问题,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时,在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情况下,从受理申请到送达办理结果全程“一窗受理、内部流转、一次办妥”(法律法规规定的听证、现场勘察、评估评审等环节不计入次数)。以切实增强群众和企业获得感为衡量标准,检验和评价改革的成效,到2018年底,基本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一次办妥”。
(四)实施范围
区政府各部门和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各村(社区)。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探索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投资项目”“商事登记”“社会事务”等综合窗口,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避免群众和企业在不同部门之间来回奔波。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事项,建立部门联办机制,探索推行全程代办制。加强综合窗口受理人员和后台办理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实现受理人员从“专科受理”向“全科受理”转变,后台办理人员从“单部门办理”向“多部门协同办理”转变。
(二)梳理公布“一次办妥”政务服务事项。按照“一次办妥”的标准和要求,全面梳理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政务服务事项,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分类施策、分类要求,分批次、分类别编制“一次办妥”政务服务事项清单,集中公开发布,实时更新、动态管理。对区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清理、规范,实现各部门之间政务服务事项名称、数量、办事流程、所需材料、办结时限等相对统一。
(三)优化“一次办妥”事项办事流程。按照“一次办妥”改革要求,重新梳理再造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流程。要清理规范申报材料,凡无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依据的材料,一律取消;对前一个审批环节已经提交的材料,原则上不得要求再次提交;凡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和信息,不得要求重复提交。要精简审批环节,凡法律无明确规定的办事环节一律取消,凡性质雷同能够合并的环节一律合并,力争使政务服务事项的流程做到最优、效率提到最高。
(四)推动重点领域“一次办妥”改革。
1.推动投资项目“一次办妥”改革。按照职权法定、应放尽放的原则,最大限度减少审批事项,简化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创新投资项目审批管理模式,探索建立“区域评价”、“容缺办理”、“多规合一”、“多评合一”、“多图联审”等机制,优化提升服务效能。在产业集聚区、特色商业区探索投资项目承诺制试点改革;选择条件成熟的项目开展政府投资项目联审制试点改革,探索建立以立项并联审批、报建联合评审、施工协同监管、竣工联合验收为核心的政府投资项目全流程审批监管机制。全面推进项目审批简化、优化、标准化,力争实现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一次办妥”、“最多60天办结”。
2.推进商事制度“一次办妥”改革。在“三十五证合一”基础上,纵深推进“多证合一”改革,推动信息采集、记载公示和管理备查类的各种证照全部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现应纳尽纳。加快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广泛应用,实现企业“一照一码走天下”。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实现企业名称核准与设立登记“一网办理、同步审核、一次办妥”。探索推进“证照分离”试点改革,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问题。积极探索“证照联办”试点改革,推动群众和企业办事线上线下“证照联办”。全面推进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广泛应用电子营业执照,最大程度方便企业办事。
(五)开展中介服务市场化改革。建立“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将涉审中介机构纳入“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按类别统一展示公开,方便企业快速选择;探索推行中介服务电子化、集约化、共享化。进一步开放中介市场,积极引进图审类等中介机构进驻开展服务。探索政府购买中介服务,初步形成涉审中介服务政府采购目录;建立公开、透明、规范的准入机制,严格招投标程序,严把中介机构入口关;建立合法、公平、严格的数据管理机制,明确数据归属,打破数据垄断,优化数据应用;建立科学、严密的退出机制,确保历史数据的安全性、保密性。制定完善中介机构监管措施,通过政府引导、行业自律、用户评价,规范中介机构经营活动和收费,提升办事效率,优化服务质量,助力群众、企业办事少花钱、少跑腿。
(六)推进便民服务“一证办、移动办”。从群众办事需求出发,提高服务效率、改进服务体验,让群众最大限度地感受到方便快捷。以“一次办妥”清单为基础,以实现“一网通办”为目标,打造“互联网+便民服务”线上线下融合新模式。借助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全面推广各类数据库的运用,凡在窗口、政务服务平台申报过的材料一律纳入数据库管理,加快实现便民服务类事项凭身份证“一证办理”。充分利用先进技术,开发更多更便捷的行政服务中心大厅端、电脑PC端、自助服务端、口袋移动端“四端”政务服务应用程序、手机软件(APP),建设全区一体化、与市平台有效融合对接的移动政务服务平台,打造移动“网上政府”,加快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移动办理”。
(七)健全三级行政审批(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在区、办、村(社区)三级落实“三集中、三直接”改革,充分发挥行政服务中心的集聚效应,从场地面积、配套设施、办公设备等方面,对办事服务大厅软硬件进行升级改造,全面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一次办妥”。同时,加强办事处、村(社区)便民服务网点建设,将便民服务向办事处、村(社区)下沉,完善服务体系,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建立行政审批服务监督机制,强化行政服务中心监管职责,建立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工作回访机制,强化监督,提高群众满意度。
(八)推进“一次办妥”事项标准化管理。结合国家级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试点市创建工作,建立全区统一的标准化办事事项和办事指南,全面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一次办妥”;加强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网点建设,将便民服务向街道、村(社区)下沉,完善服务体系,建立行政审批服务监督机制,强化行政服务中心监管职责,建立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工作回访机制,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配套措施
(一)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推进各级各部门业务信息系统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融合对接,为“外网受理、内网办理、数据共享、全程公开、在线监管”提供支撑。充分利用全区统一的电子政务外网和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进各级各部门业务信息系统纵向贯通。建设全区网上政务服务统一支付平台,并与非税缴费系统完成融合对接,实现与主要第三方支付的互认互通,为办事群众和企业提供可选择的多元化缴费支付方式。推进申报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最大程度减少纸质材料和证照的使用。开展网上监督评价、办理进度和结果实时查询。
(二)推动“一次办妥”事项数据共享。建设完善人口基础信息库、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和电子证照信息库,“一次办妥”事项所需人口、法人等基础数据依托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在各级各部门间共享交换、有效使用。推动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制定数据共享部门责任清单,各级各部门根据“一次办妥”事项数据共享需求,完成相关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编制、审核录入和数据对接,并通过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一次办妥”事项所需数据跨部门、跨层级按需共享交换。依托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成全区统一的电子印章管理体系,实现与各级各部门已有电子印章系统的互认共享,确保电子印章使用的真实性、安全性、合法性与便捷性。
(三)强化线上线下融合对接。按照“统一用户管理、统一受理号码、全程在线监管”的要求,实现实体政务服务大厅业务信息系统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对接融合,做到“标准一致、无缝衔接、合一通办、信息同步”。建立线上线下统一的办事指南发布机制。政务服务大厅显示屏、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办事指南信息要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同源发布、同步更新。实现服务热线解答或引导网上查询办理,并接受投诉举报和监督。创新开展“网上审批”、“邮寄送达”等服务,最大程度减少群众和企业跑腿次数。
四、职责分工
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解决“一次办妥”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督查“一次办妥”改革的落实。
区编办(审改办)负责牵头梳理“一次办妥”事项清单,负责政府权责清单、中介服务事项的动态调整工作,负责牵头推进行政权力事项统一规范、“证照分离”试点改革、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
区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开展“一窗受理、集成服务”试点改革,推进精简审批环节、实施流程再造等工作,牵头推行并联审批、模拟审批、多图联审等工作,牵头建立“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强化中介服务管理。
区政府信息中心牵头负责“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负责为“一次办妥”改革提供全程技术支撑。
区政府法制办负责涉及“一次办妥”改革相关制度的法制审核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建立全区网上政务服务统一支付平台,会同区地税局推进行政征收、行政给付等领域的“一次办妥”改革工作。
区发改委负责牵头推进投资项目审批“一次办妥”改革,负责创新投资项目审批管理模式,探索建立“容缺办理”、“多规合一”、“多评合一”、“多图联审”等机制,负责开展投资项目承诺制试点改革和政府投资项目联审制试点改革。
中站工商分局负责商事制度“一次办妥”改革,纵向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探索推行电子营业执照,推进证照分离、证照联办等试点改革。
中站质监分局负责为“一次办妥”事项标准化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其他区直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本单位推进“一次办妥”改革相关工作,并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的督查检查。
各办事处负责牵头推进本辖区“一次办妥”改革。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推行阶段。5月中旬前,启动“一次办妥”改革工作,明确部门分工、细化相关责任,同时梳理公布第一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一次办妥”事项。
(二)全面推行阶段。按照任务分工,全面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办事流程优化精简、政务数据共享交换、线上线下融合对接等工作。5月底前,梳理公布第二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一次办妥”事项。6月底前基本完成省试点改革任务。
(三)巩固提升阶段。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按照“一次办妥”改革要求,全面完成各项任务,同时查漏补缺,完善制度、规范流程,巩固深化改革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中站区政务服务“一次办妥”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常务副区长任常务副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各级各部门要尽快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建立推进改革的组织保障机制,抓好各项改革举措的落实。各牵头部门要切实发挥引领作用,认真研究制定各项专项改革,抓好本行业、本领域“一次办妥”改革,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二)强化考核监督。政务服务“一次办妥”改革作为“放管服”的重点内容,纳入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绩效考核范围。依托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立“一次办妥”事项办理结果公示机制,在不泄露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情况下,实时向社会公开各级各部门“一次办妥”事项办理情况,方便群众查询和公众监督。落实“周通报、月督导”制度,区政府办公室定期通报“一次办妥”工作进展情况,并适时组织区直有关部门开展工作评估评价,区政府督查室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督导,对工作明显滞后的部门,进行约谈、问责。各级各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考核督查机制,强化制度约束,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等众多渠道广泛宣传政务服务“一次办妥”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和政策法规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创新社会参与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提高“一次办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群众认同度。同时,强化媒体监督,及时曝光改革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凝聚各方共识,促进“政府提效、服务提质”。
(四)加强技术支撑。区政府信息中心要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围绕“一次办妥”改革需求,积极与市电子政务服务平台系统对接,做好服务平台和业务信息系统的改造升级与技术保障工作。要加强上下联动和及时沟通,确保对政务部门和群众企业的需求“有问必答、有求必应”。各级各部门负责做好本单位政务信息系统、数据资源与区政务服务平台的融合对接,并做好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附件:中站区政务服务“一次办妥”改革工作责任分解表
附件
中站区政务服务“一次办妥”改革工作责任分解表
序号 |
改革项目名称 |
具体措施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完成时间 |
1 |
组织召开“一次办妥”改革动员会、推进会 |
召开全区政务服务事项“一次办妥”改革动员会。 |
区政府办 |
区直各部门 |
5月底前 |
2 |
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推进会,通报上季度改革推进情况和阶段性改革任务完成情况,部署下阶段改革目标计划。 |
每季度一次 | |||
3 |
开展“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 |
探索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投资项目”“不动产登记”“商事登记”“社会事务”等综合窗口,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 |
区行政服务中心 |
区直有关部门 |
6月底前 |
4 |
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事项,建立部门联办机制,探索推行全程代办制。 |
区行政服务中心 |
区直有关部门 |
6月底前 | |
5 |
加强综合窗口受理人员和后台办理人员培训和管理,实现受理人员从“专科受理”向“全科受理”转变,后台办理人员从“单部门办理”向“多部门协同办理”转变。 |
区行政服务中心 |
区直有关部门 |
6月底前 | |
6 |
严格实施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全面推进并联审批、模拟审批、网上预审制、容缺受理制、超时默认制、绿色通道制,能够网上预审、现场受理、现场办结或快递送达的,实现一次办结。 |
区行政服务中心 |
区直各部门 |
6月底前 | |
7 |
实现各级行政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证照快递送达服务全覆盖。 |
区行政服务中心 |
区直有关部门 |
6月底前 |
序号 |
改革项目名称 |
具体措施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完成时间 |
8 |
梳理公布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申请办理的“一次办妥”事项清单 |
梳理汇总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理的“一次办妥”政务服务事项,公布第一批“一次办妥”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
区编委(审改办)区政府法制办区行政服务中心区政府信息中心 |
区直各部门 |
4月底前 |
9 |
梳理公布第二批“一次办妥”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
5月底前 | |||
10 |
分批梳理公布“一次办妥”事项清单,并督促各级各部门做好事项在政务服务网上的录入、调整、完善工作。 |
12月底前 | |||
11 |
查漏补缺,基本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一次办妥”。 |
12月底前 | |||
12 |
统一规范各级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 |
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清理、规范,实现各级各部门之间政务服务事项名称、数量、办事流程、所需材料、办结时限等相对统一。 |
区编办(审改办) |
区直有关部门 |
6月底前 |
13 |
优化“一次办妥”事项办理流程 |
按照“一次办妥”的标准和要求,重新梳理再造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流程。 |
区直各部门 |
区直有关部门 |
6月底前 |
14 |
结合“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组织参审部门重新梳理整合联办事项的申报材料清单。 |
各联审联办事项 |
区直各部门 |
7月底前 | |
15 |
按照清单公布进度,分批调整规范“一次办妥”事项办事指南,明确设立依据、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受理地点、送达方式、收费标准、咨询电话等内容,同步调整至区政务服务平台,让群众办事更加便捷。 |
区编办(审改办) |
区直各部门 |
12月底前 |
序号 |
改革项目名称 |
具体措施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完成时间 |
16 |
推动不动产登记“一次办妥”改革 |
通过业务流程再造,办事环节精简、数据互联共享,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体制机制创新,实现不动产登记特别是房屋交易、税务、公积金、银行抵押贷款等关联业务与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并联审批”,力争实现“一小时内领取不动产证”。 |
中站国土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房管中心 |
区直有关部门 |
6月底前制定文件,7月底前实施到位 |
17 |
探索推进“一次办妥”向不动产涉及的水电气暖等领域延伸。 |
中站国土分局 |
区直有关部门 |
12月底前 | |
18 |
推动投资项目“一次办妥”改革 |
创新投资项目审批管理模式,探索建立“区域评价”、“容缺办理”、“多规合一”、“多评合一”、“多图联审”等机制,优化提升服务效能。 |
区发改委 |
区直有关部门 |
6月底前制定文件,7月底前实施到位 |
19 |
在产业集聚区、特色商业区中的投资项目试行承诺制试点改革。 |
区发改委 |
区直有关部门 |
6月底前启动试点 | |
20 |
选择条件成熟项目开展政府投资项目联审制试点改革,探索建立以立项并联审批、报建联合评审、施工协同监管、竣工联合验收为核心的政府投资项目全流程审批监管机制。 |
区发改委 |
区直有关部门 |
6月底前启动试点 | |
21 |
全面推进项目审批简化、优化、标准化,力争实现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一次办妥”“最多60天办结”。 |
区发改委 |
区直有关部门 |
12月底前 | |
22 |
推进商事制度“一次办妥”改革 |
探索餐饮、印刷经营、住宿、旅游、药品零售、网吧、人才中介等行业的“证照联办”“多证联办”等市场准入便利化改革。 |
中站工商分局 |
区直有关部门 |
6月底前制定文件,7月底前实施到位 |
23 |
在“三十五证合一”基础上,纵深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加快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广泛应用,实现企业“一照一码走天下”。 |
中站工商分局 |
区直有关部门 |
6月底前 |
序号 |
改革项目名称 |
具体措施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完成时间 |
24 |
推进商事制度“一次办妥”改革 |
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实现企业名称核准与设立登记“一网办理、同步审核、一次办妥”。 |
中站工商分局 |
区直有关部门 |
6月底前 |
25 |
探索推进“证照分离”试点改革,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问题。 |
区编办(审改办) |
区直有关部门 |
12月底前 | |
26 |
全面推进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广泛应用电子营业执照,最大程度方便企业办事。 |
中站工商分局 |
区直有关部门 |
7月底前 | |
27 |
按照推进全程电子化、多证合一和多证联办的改革要求,实行商事登记流程再造;以商事主体登记基本材料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基础,打通数据共享。 |
中站工商分局 |
区直有关部门 |
8月底前 | |
28 |
探索中介服务市场化改革 |
建立“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将行政审批中介机构纳入“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按类别统一展示公开,方便企业快速选择;推行中介服务数据电子化、集约化、共享化。 |
区行政服务中心 |
区直有关部门 |
6月底前 |
29 |
进一步开放中介市场,积极引进图审类等中介机构进驻当地开展服务。 |
各行业主管部门 |
区直有关部门 |
8月底前 | |
30 |
探索政府购买中介服务,初步形成涉审中介服务政府采购目录;建立公开、透明、规范的准入机制,严把中介机构入口关;建立合法、公平、严格的数据管理机制,明确数据归属,打破数据垄断,优化数据应用;建立科学、严密的退出机制,确保历史数据的安全性、保密性。 |
区财政局 |
区直有关部门 |
6月底前 | |
31 |
制定完善中介机构监管措施,通过政府引导、行业自律、用户评价,规范中介机构经营活动和收费,提升办事效率,优化服务质量,助力群众、企业办事少花钱、少跑腿。 |
各行业主管部门 |
区直有关部门 |
6月底前 | |
32 |
开展中介机构服务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推动中介服务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加强中介服务信息平台与全区政务服务平台、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深度融合,实现信息互通共享。 |
区发改委 |
区直有关部门 |
8月底前 |
序号 |
改革项目名称 |
具体措施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完成时间 |
33 |
推进便民服务“一证办、移动办” |
借助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全面推广各类数据库的运用,凡在中心、平台申报过的材料一律纳入数据库管理,加快实现便民服务类事项凭身份证“一证办理”。 |
区政府信息中心区行政服务中心 |
区直各部门区政府 |
6月底前 |
34 |
开发行政服务中心大厅端、电脑PC端、自助服务端、口袋移动端“四端”政务服务应用程序、APP,建设全区一体化的移动政务服务平台,打造移动“网上政府”,加快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移动办理”。 |
区政府信息中心 区行政服务中心 |
区直各部门 |
6月底前 | |
35 |
健全三级行政审批(便民)服务体系建设 |
充分发挥行政服务中心的集聚效应,从场地面积、配套设施、办公设备等方面,对各类办事服务大厅软硬件进行升级改造,全面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一次办妥”。 |
区行政服务中心 |
区直各部门 |
12月底前 |
36 |
将便民服务向办事处、村(社区)下沉,完善服务体系,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 |
区编办(审改办) |
区直各部门 |
12月底前 | |
37 |
建立行政审批服务监督机制,强化行政服务中心监管职责,建立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工作回访机制,强化监督,提高群众满意度。 |
区行政服务中心 |
区直各部门 |
12月底前 | |
38 |
推进“一次办妥”事项标准化管理 |
结合国家级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试点市创建工作,建立全区统一的标准化办事事项和办事指南,以标准化引领权力运行方式变革。 |
区编办(审改办) |
区直各部门 |
12月底前 |
39 |
梳理和修改完善与改革不相适应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强化改革的法治保障。 |
区政府法制办 |
区直各部门 |
12月底前 | |
40 |
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复制推广,加快把“一次办妥”改革的实践成果转化为制度性成果。 |
区政府办 |
区直各部门 |
12月底前 |
序号 |
改革项目名称 |
具体措施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完成时间 |
41 |
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
推进各级各部门业务信息系统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融合对接,为“外网受理、内网办理、数据共享、全程公开、在线监管”提供支撑。 |
区政府信息中心 |
区直有关部门 |
6月底前 |
42 |
充分利用全区统一的电子政务外网和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进各部门业务信息系统纵向贯通。 |
区直有关部门 |
区直有关部门 |
6月底前 | |
43 |
推进全区网上政务服务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用户管理,为全区“一网通办”提供支撑。 |
区政府信息中心 |
区直有关部门 |
6月底前 | |
44 |
建设全区网上政务服务统一支付平台,并与非税缴费系统完成融合对接,实现与主要第三方支付的互认互通,为办事群众和企业提供可选择的多元化缴费支付方式。 |
区财政局 |
区直有关部门 |
6月底前 | |
45 |
推进申报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最大程度减少纸质材料和证照的使用。 |
区行政服务中心 |
区直有关部门 |
8月底前 | |
46 |
开展网上监督评价、办理进度和结果实时查询。 |
区行政服务中心 |
区直有关部门 |
6月底前 | |
47 |
推动“一次办妥”事项数据共享 |
建设完善人口基础信息库、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和电子证照信息库,“一次办妥”事项所需人口、法人等基础数据依托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在各级各部门间共享交换、有效使用。 |
区政府信息中心 |
中站公安分局 |
8月底前 |
48 |
制定数据共享部门责任清单,各级各部门根据“一次办妥”事项数据共享需求,完成相关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编制、审核录入和数据挂接,并通过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一次办妥”事项所需数据跨部门、跨层级按需共享交换。 |
区政府信息中心 |
区直有关部门 |
8月底前 | |
49 |
依托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成全区统一的电子印章管理体系,实现与各级各部门已有电子印章系统的互认共享,确保电子印章使用的真实性、安全性、合法性与便捷性。 |
区政府信息中心 |
中站公安分局区机要局等 |
6月底前 |
序号 |
改革项目名称 |
具体措施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完成时间 |
50 |
强化线上线下融合对接 |
按照“统一用户管理、统一受理号码、全程在线监管”的要求,实现实体政务服务大厅业务信息系统与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对接融合,做到“标准一致、无缝衔接、合一通办、信息同步”。 |
区政府信息中心 |
区直有关部门 |
6月底前 |
51 |
建立线上线下统一的办事指南发布机制。政务服务大厅显示屏、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办事指南信息要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同源发布、同步更新。 |
区政府信息中心 |
区直有关部门 |
6月底前 | |
53 |
开通网上政务服务平台“预约、预审、审批”等功能,最大程度减少群众和企业跑腿次数。 |
区政府信息中心 |
区直有关部门 |
6月底前 | |
54 |
对“一次办妥”改革落实情况开展督查 |
落实“周通报、月督导”制度,区政府办公室每周通报“一次办妥”工作进展情况,并适时组织区直有关部门开展工作评估评价,区政府督查室每月开展专项督查督导,对于工作明显滞后的部门,启动问责、约谈机制。 |
区政府督查室 |
区直各部门 |
每周、每月 |
作者:区政府办… |